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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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
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9.13
•【字号】自府办函〔2017〕90号
•【施行日期】2017.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
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
核结果的通报
自府办函〔2017〕9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发展战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粮食生产能力、流通能力、储备能力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初步形成了供给稳定、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意见》(自府发〔2015〕26号)、《自贡市建立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自府办发
〔2016〕9号文印发)要求,市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市考核工作组)对全市各区县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

经区县自查自评、市考核工作组综合考评、市政府审定,我市四区两县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评得分均达到优秀等次,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各区县再接再厉,在2017年度工作中进一步巩固成绩、弥补不足,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为我市“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的粮食安全支撑。

附件: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附件
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荣县政府
富顺县政府
贡井区政府
自流井区政府
大安区政府
沿滩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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