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宣传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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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信息宣传管理,提高企业信息宣传质量,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关联公司等所有参与信
息宣传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企业信息宣传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三)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客观性;
(四)注重创新,提高宣传效果;
(五)加强自律,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四条企业信息宣传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信息宣传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信息宣传内容
第五条企业信息宣传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概况、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企业荣誉等;
(二)产品、服务、技术、创新成果等;
(三)社会责任、公益活动、慈善事业等;
(四)行业动态、市场分析、政策法规等;
(五)其他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形象提升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信息宣传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尊重事实,不夸大、不误导、不虚假宣传;
(四)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侵犯他人隐私、名誉权等;
(五)不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

第三章信息宣传形式
第七条企业信息宣传形式包括:
(一)文字宣传:包括企业简介、新闻报道、宣传稿、广告等;(二)图片宣传:包括企业形象、产品、活动、人物等;
(三)视频宣传:包括企业宣传片、产品介绍、活动记录等;(四)网络宣传:包括企业网站、社交媒体、网络广告等;(五)其他宣传形式。

第八条企业信息宣传形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宣传目标;
(三)注重创新,提高宣传效果;
(四)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第四章信息宣传管理
第九条企业信息宣传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企业信息宣传规划,明确宣传目标、内容和形式;(二)审核、审批企业信息宣传内容,确保其真实、准确、合规;(三)组织、协调企业信息宣传活动的实施;
(四)监督企业信息宣传活动的开展,确保宣传效果;
(五)定期对信息宣传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条企业信息宣传内容审核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宣传部门提交信息宣传稿件、图片、视频等材料;
(二)信息宣传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合规;
(三)审核通过后,宣传部门进行发布。

第十一条企业信息宣传活动的实施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明确宣传目标、内容和形式;
(二)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经费等;
(三)落实活动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四)做好活动记录,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宣传效果等。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二条企业信息宣传管理部门对信息宣传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宣传效果。

第十三条企业信息宣传管理部门对信息宣传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宣传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二)宣传形式是否创新、有效;
(三)宣传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四)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是否到位。

第十四条对考核不合格的信息宣传活动,企业信息宣传管理部门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由企业信息宣传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第十六条因信息宣传问题造成企业信誉、形象受损的,由企业信息宣传管理部门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企业信息宣传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注:本规定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信息宣传工作,规范信息传播秩序,提高企业信息宣传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及外部信息宣传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信息宣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坚持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
(三)坚持创新性、多样性、针对性、实效性;
(四)坚持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企业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业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企业信息宣传工作规划、计划及管理制度;
(二)审核、审批企业信息宣传内容;
(三)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及外部信息宣传工作;
(四)监督、检查信息宣传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培训、考核和表彰。

第六条企业设立信息宣传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宣传工作。

第七条信息宣传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
(二)负责企业内部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负责企业外部信息宣传工作的策划、实施;
(四)负责企业信息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五)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对外联络、沟通协调。

第三章信息宣传内容管理
第八条企业信息宣传内容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法律法规;
(二)宣传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理念、企业文化;
(三)宣传企业产品、服务、技术、品牌;
(四)宣传企业社会责任、公益事业;
(五)宣传企业优秀员工、先进事迹;
(六)宣传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成果。

第九条企业信息宣传内容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四)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五)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内容。

第十条企业信息宣传内容应经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批后方可发布。

第四章信息宣传渠道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信息宣传渠道包括:
(一)企业内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平台;
(二)企业外部网站、行业网站、新闻媒体等;
(三)企业宣传册、宣传片、海报等宣传资料;
(四)企业参加的行业展会、论坛、讲座等活动。

第十二条企业信息宣传渠道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尊重知识产权;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三)统筹规划,资源共享;
(四)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第五章信息宣传队伍建设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信息宣传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信息宣传队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
(二)熟悉企业业务,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对信息宣传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制度,对信息宣传部门及个人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考核内容包括:
(一)信息宣传工作完成情况;
(二)信息宣传质量;
(三)信息宣传效果;
(四)信息宣传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对考核优秀的信息宣传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考核不合格的信息宣传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调整岗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企业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规定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信息宣传工作,提高企业信息传播效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及对外开展的信息宣传活动。

第三条企业信息宣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国家利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坚持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杜绝虚假宣传。

(三)坚持合法性、合规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坚持创新性、多样性,提高宣传效果。

(五)坚持内外兼修,提升企业形象。

第二章信息宣传内容
第四条企业信息宣传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历史、企业文化、组织架构、主要产品和服务等。

(二)企业新闻:包括企业重大事件、新产品发布、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社会责任等。

(三)行业动态:包括行业政策、市场趋势、竞争态势等。

(四)合作伙伴:包括合作伙伴简介、合作项目、合作成果等。

(五)员工风采:包括员工荣誉、团队建设、文化活动等。

(六)企业荣誉:包括获得的奖项、荣誉称号等。

第三章信息宣传形式
第五条企业信息宣传形式应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文字宣传:包括新闻稿、宣传册、企业画册、报告等。

(二)图片宣传:包括企业形象图片、产品图片、活动图片等。

(三)视频宣传:包括企业宣传片、产品演示视频、活动视频等。

(四)网络宣传:包括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

(五)户外宣传:包括户外广告、海报、横幅等。

第四章信息宣传管理
第六条企业信息宣传工作由企业信息宣传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信息宣传部门职责:
(一)制定企业信息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企业信息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

(三)负责企业信息宣传渠道的拓展和维护。

(四)负责企业信息宣传效果的评估和改进。

(五)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宣传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八条信息宣传资料审核:
(一)信息宣传资料发布前,必须经过信息宣传部门审核。

(二)审核内容包括: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合规性等。

(三)信息宣传部门对审核通过的资料予以发布。

第九条信息宣传渠道管理:
(一)企业信息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

(二)信息宣传渠道的维护和管理由信息宣传部门负责。

(三)信息宣传渠道的运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条信息宣传效果评估:
(一)信息宣传部门定期对信息宣传效果进行评估。

(二)评估内容包括:信息传播范围、受众满意度、品牌形象提升等。

(三)根据评估结果,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五章信息宣传纪律
第十一条企业信息宣传工作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严禁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

(二)严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三)严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四)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对违反信息宣传纪律的行为,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企业信息宣传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企业信息宣传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未履行信息宣传管理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对在信息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企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企业信息宣传部门负责解释和处理。

以上是企业信息宣传管理规定,旨在规范企业信息宣传工作,提高企业信息传播效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共同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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