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物价工作要点》的通知-鲁价调发[2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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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物价工作要点》的通知
正文:
----------------------------------------------------------------------------------------------------------------------------------------------------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物价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00九年一月六日鲁价调发〔2009〕1号)
各市物价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09年全省物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2009年全省物价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物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委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突出物价工作要服务于“稳物价、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安民生”五大主题,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作用,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监管,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努力将价格总水平稳定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合理区间,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全省全年价格调控预期目标4%左右。

工作重点是:
一、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
1、强化价格监测预警。

密切关注国内外、省内外粮食、食用植物油、石油、钢材、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趋势,继续加强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监测,及时发现影响价格变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进一步完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价格实时监测体系,提高价格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2、加强价格形势分析。

认真研究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上下游产品、相关产品与替代产品以及工农产品之间的价格关系,科学预测价格总水平和具体商品价格变动趋势,及时提出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政策建议,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3、完善价格调控机制。

协同有关部门完善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的应急预案,加快建立完善以“一金、一储、两保”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促进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4、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

研究探讨新形势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的思路,依法改进方式,完善办法。

加强对各地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指导,强化资金管理,扩大使用效果,在价格调控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大力促进“三农”发展
5、稳定农产品价格。

继续完善支农惠农价格政策,认真落实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市场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加大价格、成本等信息发布力度,强化价格信息的导向作用,引导农民搞好产销衔接,切实稳定农产品价格。

6、保障农民种植养殖收益。

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联动机制。

根据国家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建立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价格安全带制度和反周期补贴制度。

7、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根据国家部署,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所有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整车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减轻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负担。

继续实行促进化肥生产的优惠政策,保障市场供应,调控化肥等农资价格。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8、积极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根据国家部署,稳步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

适时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适当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改革与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促进天然气资源开发与利用。

9、继续推进电价改革。

进一步理顺煤电价格。

加强输配电价监管,逐步按成本加收益办法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价,调整现行销售电价分类结构。

按照国家部署,利用当前用电需求下降、电力供大于求的有利时机,推行竞价上网试点,选择部分大用户试行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协商确定电价的办法。

规范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间的交易价格,加强转供电价管理。

加强脱硫电价监管,促进节能减排。

研究测算合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标杆电价,运用价格杠杆筹措发展补贴资金,加快我省能源结构调整。

10、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

继续疏导城市供水价格矛盾。

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适当提高水价偏低的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

结合农业用水综合改革和末端渠系改造试点项目,逐步推行农
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

11、加大环保收费改革力度。

提高排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环保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缴率。

城市污水处理费未达到省政府规定最低标准的市,2009年要调整执行到位。

落实超排放加价制度,跟踪评估政策执行效果。

四、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2、全面清理规范收费。

扎实做好国家和省取消收费的跟踪监督,保证尽快落实到位。

继续组织开展收费清理,对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清理规范计量检定、产品质量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收费项目和标准。

在2008年取消、减免收费的基础上,再降低部分收费标准。

配合取消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站点工作,取消相关收费项目,降低流通成本。

13、努力营造促进消费的价格环境。

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降低质价不符、定价偏高的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鼓励旅游消费。

根据国家部署,取消电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研究电信资费非对称管制政策,促进电信市场竞争,减轻消费者负担;清理邮政资费及相关价格、收费项目,规范邮政资费管理。

研究规范出租车承包费(挂靠费)的政策,规范出租车进车站、机场收费,降低出租车营运成本。

改革完善食盐价格政策,整顿规范食盐包装加价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价格诚信活动,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营造令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

14、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进一步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社会就业面扩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督导各市2009底前实现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价格并轨。

清理涉及服务业收费,发布《服务业收费项目目录》,规范涉服务业收费行为。

制定我省国际集装箱货运站服务收费标准,降低出口产品通关成本,积极促进扩大出口。

开展铁路运价的整顿规范工作。

加强价格评估“双认定”工作,促进价格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15、促进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合理制定风力、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发电上网电价,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

对利用余热、余压、垃圾进行生产的企业和直接利用煤矿瓦斯、煤矸石发电供热的企业,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

综合考虑垃圾焚烧企业发电供热收入,合理确定垃圾焚烧补偿标准,保证垃圾焚烧企业在弥补成本基础上能够合理收益。

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再生水价格。

鼓励工业、洗车、市政设施及城市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

对海水淡化及矿井水、微咸水、雨水开发利用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

五、切实做好民生价格工作
16、规范教育、有线电视等收费。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发生;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修订高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规范高校学分制收费行为和幼儿园、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整顿规范教辅材料价格,减轻群众负担。

规范有
线电视服务收费,在发展数字电视的同时,保障群众基本收视需要。

17、推进医药价格改革。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核定基本药物价格。

整顿省管非处方药品价格,继续降低部分矛盾突出的药品价格,对临床需要的价格低廉药品予以政策支持。

进一步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工作,价格偏高的予以降低,过低的按补偿成本和体现劳务价值的原则适当提高,规范大型医疗设备和新增医疗项目收费行为。

积极研究对常见病、多发病等推行按病种收费的价格管理方式,减轻患者负担。

根据国家部署,加强医疗器械购销价格调查和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对流通环节加价率进行适当限制。

18、改进房地产价格与收费监管。

密切关注房地产价格走势,清理规范涉及房地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收费标准,整顿房地产服务收费行为;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价格监管力度,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

19、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生活。

按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省政府要求,进一步落实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与保障标准联动机制,改善低收入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疏导客运价格矛盾,规范交通运价,降低群众出行费用。

六、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20、加强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

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开展强农惠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突出对惠农收费政策、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农资价格的检查;围绕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涉企收费、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围绕保障价格改革顺利实施,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医药、教育、交通运输等价格收费检查。

21、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依法开展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低价倾销、哄抬价格、行业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影响重大的不正当价格竞争案件,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22、加强价格应急检查。

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健全价格应急机制,完善价格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

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继续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

七、深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23、突出服务重点。

深化“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内需、促进增收减负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工作。

继续深入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实施好进企业收费保护制度,帮助企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降低生产成本。

24、构建服务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网络,改进价格服务方式,建立和完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联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信息服务制度、情况报送制度、业绩考评制度、成效反馈制度。

适时对各地
“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总结表彰,推动价格服务工作持久开展。

加大价格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推进“阳光物价”,努力打造价格服务品牌。

25、强化价格举报受理工作。

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全省联动、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实时查询等优势,加强价格举报咨询案件的动态分析,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价格敏感、热点问题,及时发现价格违法线索。

加强重点案件跟踪督办,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结时效和质量。

26、进一步提高价格鉴定认证工作水平。

以“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为中心,认真做好涉及群众利益的价格鉴定、认证工作。

抓紧制定政府行政事务领域涉及财产价值认定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做好应税财产价格认证工作,进一步抓好涉税、涉农等财物价值认定制度建设,为司法、政府、社会及物价系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继续开展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机构设置,强化职责,提高价格鉴定、认证管理和服务水平。

八、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27、加强价格法制建设。

抓紧《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条例》、《山东省经营性收费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

做好政府定价目录修订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修订《山东省价格简易听证办法》,加强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听证的公开性和可操作性。

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政策文件清理工作。

强化价格依法行政督查,推广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经验。

28、强化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继续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进一步完善成本调查网络,及时发布调查信息,加强调查资料的分析运用。

进一步推动成本监审工作,加快成本机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成本监审目录,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定价的前置环节,依法实施政府定价、定费成本监审。

扎实核定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

强化定期成本监审,通过核定社会平均成本、发布市场参考价格等手段,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29、深入开展价格调查研究。

以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题,跟踪国际国内复杂的经济和物价形势,整合科研资源,创新研究方法,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围绕保增长、促发展、安民生,大力加强价格形势、调控、改革、监管、服务等方面的前瞻性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价格决策服务。

30、加快推进价格信息化建设。

按照建设“数字物价”的要求,大力建设以“一个中心、三个平台、九大业务应用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全省物价信息系统,基本完成全省物价系统电子政务网建设,逐步实现系统办公自动化。

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信息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价格监测系统与重要商品市场的数据对接,加快建立全省重要商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价格监测直报制度。

31、推动全省物价系统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

开展以“聚心聚力聚智,为农为企为民”为主要内容的“凝心聚力保增长,服务发展在物价”活动。

在“怎样当好物价人”的思考中寻找工作的立足点、切入点、
着力点和着重点。

32、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抓好人员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和能力,树立物价部门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推动机构建设,扎实做好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行政转编工作;加强系统工作指导和业务交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形成服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整体合力。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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