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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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
管理规定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京铁建〔2013〕154号
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提高全局铁路建设项目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保障人身和营业线运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铁路局管内新建、改建铁路建设工程,其他涉及在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施工参照执行。
第三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包含的范围:
1.大型起重吊装设备:轮胎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等。
2.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钻探专用机具、锤击桩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旋臂掘进机、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3.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等。
4.轨道运行设备:重型轨道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等。
第四条根据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所处施工环境分为非营业线施工管理及营业线施工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是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主体,对施工范围内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主要职责是:
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必须选定合格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使用。
2.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对机械设备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进行检查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审核。
营业线范围内施工必须办理营业线施工相关手续,未经监理审核及审核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严禁进场使用。
3.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签订承租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并按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前有关要求检查相关资料。
承租的机械设备发生问题,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4.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安全技术交底、审查操作资质证,考试及资质不合格的禁止进场操作。
5.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要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大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机械及人员要及时更换及补充。
6.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及保养,始终使设备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7.根据要求编制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拆卸专项方案,并严格落实批复的施工方案,关键性施工按要求安排干部现场盯控把关。
第六条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是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管单位,对监理范围内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负有检查、验收、日常监管责任。
主要职责是: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核查进场大型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使用条件,严格掌握大型机械设备撤场情况。
2.审查机械设备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及营业线施工相关手续。
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械设备严禁进场使用。
3.审查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对安装、拆卸、使用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单位及人员,严禁进行安装、拆卸及使用大型机械设备。
4.对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进行全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进行监督。
5.制定大型机械设备检查、登记制度,对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检验检测、维修保养等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6.审查签发营业线大型机械设备进场许可证,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日常作业监督检查,关键性施工按要求进行现场盯控把关。
第七条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职责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大型机械设备使用负有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是:
1.制定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检查、使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参建单位及部门的岗位职责。
2.根据投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及使用条件。
3.定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情况,参加或组织重大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使用专项方案审查,按有关规定参加关键性施工盯控。
4.强化营业线大型机械设备进场作业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相关资质及手续审查情况,落实营业线施工有关管理情况,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准入制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关键性施工按要求进行现场盯控把关。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管理职责
1.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提供或建议能够满足施工及使用要求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名称及型号。
2.勘察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使用条件,设计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必要时设计文件中应提出指导性施工方案或注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3.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与其相关的安全事故分析会,对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设备管理单位管理职责
设备管理单位是营业线施工的监护单位。
根据职责及分工对管辖范围内影响本单位运营设备安全的大型机械设备使用负有检查、监护责任。
主要职责是:
1.审查营业线范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施工方案、提供有关营业线既有设备情况、协助办理营业线施工有关手续。
2.施工前,现场检查营业线范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是否取得准入证、批复的施工计划、报送监护通知,核对无误后准许大型机械设备进入施工地点。
3.施工中,严格监督检查大型机械设备作业程序,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的落实情况,违反作业标准及相关要求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影响营业线设备运行安全时要立即采取整改、停工、终止设备使用等果断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管理程序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或需达到的施工标准,必要时设计文件中应提出指导性施工方案或注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及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明确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安全规定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并按有关要求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及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选用的机械设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施工标准、指导性施工组织及国家有关规定等要求,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选定满足设计要求、施工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施工机械设备,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严格按程序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大型机械设备有关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对营业线施工大型机械设备发放许可证。
第十五条需安装及拆卸的大型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特种机械设备根据有关国家规定,必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取得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营业线范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按《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准入证,经有关设备站段监护人员签认后方可施工。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非营业线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
1.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操作人员经施工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操作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取得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2.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入场前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检查及操作人员培训考试,检查及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3.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要派专人管理,所有进场使用大型机械及操作人员必须建档登记、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附件1),并按规定报监理审查。
项目主管领导每季度应对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不少于一次,安质部部长及大型机械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附件2)。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按程序要求对大型机械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机械及操作人员进场作业。
4.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进场大型机械设备,未经审查的大型机械设备严禁进场作业。
所有大型机械进场前必须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手续并建档登记,审查合格后在《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附件1)上签认。
5.总监或副总监至少每半年(3月、10月)组织一次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检查,主管安全工程师每季度进行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专业工程师每月对所管专业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附件2),对检查不合格的机械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出场。
6.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主管安全领导至少每年11月15日前组织一次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安质部部长至少每半年(3月、10月)组织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主管大型机械设备工程师每季度进行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专业工程师每月对所管专业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附件2),对不合格的机械及人员及时清理出场。
第十八条营业线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
1.对涉及营业线范围内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实行准入制。
凡进入营业线范围内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附件1)及《营业线施工准入证》(附表3),于进场24小时前或转场12小时前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签发《营业线施工准入证》。
2.施工、监理单位对大型机械及操作人员,按要求分别建档登记,营业线施工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施工单位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按国家有关要求取得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3.准入证按操作人员发放,操作人员与使用机械必须一致,有效期最长一个月(以自然月为单位),变更施工项目、地点、操作人员须重新审查办理。
准入证必须随车携带,认真保存。
无准入证,禁止一切涉及营业线范围内的施工。
4.大型机械每项作业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交底,施工、监理、设备单位盯控人员检查合格,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附件2)后方可作业。
5.批复的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落实《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各项规定,施工手续不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盯控人员未按要求到岗严禁施工。
6.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入场前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业及营业线施工培训考试,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7.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要派专人管理,所有进场使用大型机械及操作人员必须建档登记、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附件1),并按规定报监理审查。
项目主管领导每月应对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不少于一次,安质部长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安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附件2),关键性施工按有关要求进行盯控。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按程序要求对大型机械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机械及操作人员进场作业。
8.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进场大型机械设备,所有大型机械进场前必须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手续并建档登记、审查合格后在《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附件1)上签认,发放准入证。
未经审查及取得准入证的大型机械设备严禁进入营业线范围。
9.总监或副总监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检查,主管安全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专业工程师每天至少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附件2),关键性施工按有关要求进行盯控。
对检查不合格的机械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出场。
10.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主管安全领导每年3月或11月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安质部部长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主管大型机械设备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专业工程师每天至少一次对所管专业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附件2),关键性施工按有关要求进行盯控。
对检查不合格的机械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出场。
11.设备管理单位每天至少对所管专业大型机械设备检查一次,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附件2),关键性施工按有关要求进行盯控。
对检查不合格的机械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出场。
12.对起重吊装、架梁等跨越或临近营业线等危险性较大施工,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经有关单位及部门审查批复后方可实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部局及有关规定审查施工方案、确定施工等级,严禁违反规定或降级批复施工方案及计划。
13.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批复的施工方案及计划,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随意改
变施工方案及计划。
确需变更批复的,必须按原程序重新报审,批复后方可实
施。
第五章考核
第十九条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大型机械设备管理程序、要求对大型机械设备实施管理。
对大型机械设备管理不力的
单位,局将按有关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将
予以全局通报;发生事故的,按部局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护责任,按照《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时间及有关要求到达现场进行监护,无故未到现场进行监护及履行职责
不到位的,按局《北京铁路局<安全监察(检查)通知书>发放标准》进行发
牌,并纳入日常考核,发生事故的,按部局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负责人的
责任。
第二十一条路局建设管理处、安监室及各相关专业处室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
题,分别发放《北京铁路局安全监察(检查)通知书》或《施工安全督察执法
指令书》,并按照《北京铁路局建设系统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责
任单位进行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局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正面
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
施工单位:填写日期:年月日
项目经理确认(签章):监理确认(签章):
注:1.此卡随车携带,每台机械设备一张,内容需全部填写,未涉及的内容划上斜杠“/ ”表示。
2.此卡每年至少更换一次,不得跨年使用。
机械设备重新检测、变更使用单位时需重新填写。
附件2
封面
ⅹⅹⅹ工程
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
ⅹⅹⅹ单位
ⅹⅹⅹ年ⅹⅹ月
封页
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
工、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规定检查人员填写。
2. 《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更换时,此卡随之更换。
附件3 正面
营业线施工准入证
施工单位:发证日期:年月日
注:1.此证随车携带,每个操作人员一张。
2.使用期限最长一个月,以自然月为单位,不得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