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学院药学专业毕业实习手册-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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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学院药学与化学学院药学毕业实习手册
大理学院药学与化学学院
2010年9月
目录
第一篇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二、进入实习单位后的有关要求
第二篇大理学院药学与化学学院本科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实施办法
一、实习计划和要求
二、毕业论文实施办法
第三篇毕业实习大纲
第四篇附件
附件1毕业论文的撰写内容与要求
附件2汇总材料
附表一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选题申请表(指导教师申报、学生申报)附表二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选题登记表(学生填报)
附表三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任务书
附表四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
附表五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活动登记表
附表六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表七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审表
附表八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评阅人评审表
附表九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
附表十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评审表
附表十一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审核表
附表十二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评价表
附表十三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
附表十四大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重修申请表
第一篇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性教学的重要阶段,是面向社会、服务社会重要环节及培养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教育过程。

必须根据教学计划,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行严格训练,在毕业实习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独立思考并运用已学的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通过毕业论文的训练,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加深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通过毕业论文培养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收集资料、文献检索与翻译、信息处理、归纳综合、论文写作等最基本的能力,培养初步的科研能力。

通过毕业论文的训练,使学生树立具有符合国情和生产实际的思想和观点;树立严谨、负责、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并具有创新意识及与他人合作的工作作风。

(二)毕业实习的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时事政治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药学事业,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观念。

2.通过实际操作训练,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巩固和掌握药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

(1)掌握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理学等的理论和技能。

(2)熟悉医院药剂科或制药企业的任务和分工,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熟悉药物制剂的制备和质量控制的基本理论与操作技能。

(4)熟悉药物新产品的研制、工艺设计、质量标准制订及其药效学、药理学、毒理学研究方法及实验操作规程。

二、学生进入实习前教育培训制度
(一)实习前教育
1.实习学生正式进入实习单位前由药学与化学学院组织实习前培训。

药学与化学学院领导介绍实习安排概况、重要的规章制度及学院关于实习管理的有关规定。

2.教学办、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实习生进行毕业管理办法、实习大纲的学习,并安排实习的具体工作。

(二)实习前实验技能操作强化培训
三、进入实习单位后的有关要求
(一)毕业实习生的行政管理
1.在校实习的由指导教师和药学与化学学院进行管理。

在校外实习的由我院委托实习单位进行全权管理,请实习单位根据你单位的有关条例、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凡表现好的学生给以表扬,对于违反纪律者照章给以处分。

对于违纪情节严重者,或因各方面表现极差,不受实习单位欢迎者,实习单位认为已不能继续实习的学生,单位可以说明情况,提出停止实习意见,退回学院。

凡被退回学院停止实习的学生,学院按未完成毕业实习处理,不给予毕业。

2.凡实习单位给予实习生的表扬和处分,请通知我院,我院一律承认,并记入该生档案。

3.对毕业实习生可安排20天的时间用于求职,请假1天,由带教教师批准并签名,2天以内由所在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并备案,3天及3天以上报药学与化学学院批准,1周以上报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以及请假超假者,均作旷实习论处。

无论因事假或病假一周以上必须补实习。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满后未办理续假手续超假者一律按旷课论处,每日按6学时计算,并按大理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对病假需有正规医院或实习单位卫生所的疾病证明方有效。

凡实习生病假超过一周及急重病情或发生意外时,请实习单位及时通知我院,以便会同实习单位处理。

特别强调,10天的求职假可一次用完,也可分几次用完,但必须提前请假。

若特殊情况要超过10天者,
必须同时向药学与化学学院领导及指导教师请假批准后方可,否则视为无故缺席处理。

(二)实习生在实习中应注意的事项
1.实习生要按学校或实习单位规定参加政治学习及党团员组织生活(党团员)。

2.必须遵纪守法及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实习过程中,学生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统一住宿,不得独自外出。

3.尊重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注重搞好实习同学间及与实习单位其他同志的团结。

在实习过程中如有建议和意见应按组织程序反映,并尊重指导教师及单位领导的解决办法和意见。

4.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谈,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得会客。

在思想政治、业余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服从实习单位领导,及时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实习学生进入工作室要服装整洁,衣帽穿戴整齐,言谈和行为要端正。

下班前应整理好实验工作台,清洁实验器材,归放所用之物,并做好清洁卫生。

5.所进行的一切实验须如实记录,严禁弄虚作假、涂改伪造、属保密范围的科研成果等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向外泄露。

使用精密仪器和贵重试剂须先经老师同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6.实习期间积极参加实习单位各项活动、包括劳动、爱国卫生、宣教学习和业务讲座,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7.当遇到或发生不正常情况时,要主动向单位领导及导师汇报, 争取得到教育和帮助。

要不断改进实习工作,争取较大进步。

8.实习期间应自觉抵制社会不良习气的侵袭,不得私自去地方娱乐场所、网吧游玩;严禁到江、河、湖、海中游泳,及私自租车外出游玩,以免发生事故。

凡不执行规定者,后果自负。

实习过程中,不得不请假单独行动,离开实习单位。

班干部及实习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

此外,在实习期间不要谈恋爱,如造成不良影响,将受到纪律处分。

9.实习期间节假日放假应服从学校或实习单位安排。

10.由于实习时间相对较短,各实习组长要切实做好考勤工作及注意同学的实习情况,生活情况,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导师、实习单位领导及药学与化学学院办公室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对隐瞒实习中发
生的问题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三)管理职责
1.药学与化学学院毕业实习工作主要任务为:
(1)制定实习计划。

(2)审核实习大纲。

(3)组织相关老师,经常深入实习单位,掌握学生情况并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生管理工作。

(4)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5)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生的政治思想教育。

2.实习单位受学校委托对毕业实习进行全面领导和统一安排。

3.实习部门是直接指导毕业实习的教学组织,由科室主任负责领导工作,并组织全科室人员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4.主管实习教师主要任务是:
(1)安置安排实习生,介绍单位情况、职责范围。

(2)检查实习大纲完成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3)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检查实习生劳动纪律。

(4)实习结束时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具体带教老师对实习生实习成绩、工作表现、进行成绩评定,写出评语。

5.指导教师的职责
(1)认真负责,严格要求,正确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

(2)帮助学生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学生检索和阅读有关文献,适时了解学生对相关资料的掌握情况。

(3)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计划(论文提纲)、工作进度等。

(4)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和质量。

(5)审查与学生毕业论文有关的全部资料,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

(6)及时与学院或实习基地负责人沟通情况,协调解决毕业论文的有关问题。

(7)查证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是否具有良好学风,遵守学术规范,信守学术道德,数据、资料来源是否正当,没有抄袭、造假和请他人代替完成论文的情况。

6.实习组长职责
实习生以所在单位成立实习小组,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具体职责如下:
(1)经常了解同学思想品行、要求及意见,经常向实习科室主管实习老师汇报学生情况、存在问题。

(2)组长每天记录实习组全体同学考勤情况,月终报班主任。

(3)实习生中出现责任事故和财产损坏,除立即向主管实习老师报告外,还应及时报告药学与化学学院以妥善处理。

7.班主任职责:
(1)定期深入实习科室,深入学生,熟知学生实习状态,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并有相关工作记录,实习结束后交药学与化学学院备查。

(2)定期向药学与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实习情况。

(3)学生请病假、事假由科室及药学与化学学院批准,班主任不得批假。

(4)坚持重大事项书面汇报制度。

(5)学生病假、事假旷实习应有专门记录。

第二篇大理学院药学与化学学院本科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学生实习及毕业论文的管理工作,提高本科学生实习效果和毕业论文的质量,根据学校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实习计划和要求
一、实习模式
根据学校对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原则要求,并参照省内外类似专业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成功经验,药学与化学学院本科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的具体试行办法如下:模式一:在第四学年12月10日以前的任何时间段内,同学可参加大学生科研项目、创新性实验项目、教师的科研项目或各相关研究部门的科研人员,利用寒暑假、双休日及课余时间参与科研工作;也可到医院、药厂等单位进行实习工作,按要求完成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

模式二:在每年的11月30日以前,同学可根据自身特点及找工作意向,自行联系实习单位。

待接收实习单位来公函后,可将该同学在次年1月初派往该实习单位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在11月30日前,向药学与化学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实习单位的接收函(加盖单位的公章)。

模式三:在每年的1O月至11月落实可接收学生人数的具体实习单位,并向同学公布,然后由同学填报志愿单位。

在次年1月初派往实习单位完成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

此为,鼓励学生在校实习,有利于毕业论文质量的提高,便于学生找工作和参加研究生复试等。

二、实习工作量的要求
无论以那种模式进行实习,均要求提交向学院教学办《大理学院药学与化学学院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活动登记表》(工作量不低于16个周,每两周填写一次)及《大理学院药学与化学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量审核表》,报药学与化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在第四学年12月10日前,向学院教学办提交实习工作量登记表和审核表,经药学与化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可视为完成了毕业实习,学院不在要求进行毕业实习。

在第四学年的12月10日前,若工作量达不到要求,则要求进行毕业实习。

三、毕业论文的要求
1、毕业论文若来自大学生科研课题,且已经正式发表的,原则上只能是第一作者的同学,将该论文作为毕业论文。

若参加教师的课题或是大学生科研项目,且已经正式发表的论文,教师为第一作者,参加课题的其中1位同学可以将该文章作为毕业论文,但该同学必须是该文章的作者之一。

2、未正式发表的大学生科研课题论文,经课题组成员协商,并经药学与化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可,课题组其中1位成员可将该论文作为毕业论文。

3、大学生科研课题组产生多篇内容不同的论文,课题组成员可分别作为毕业论文,原则上1篇只能1个成员作为毕业论文。

4、学生在校期间,撰写的综述或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文章,经药学与化学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可作为毕业论文。

5、参加有科研项目的学校老师或各相关研究部门科研项目的同学,征得指导老师的同意,可将所做实验撰写论文,作为毕业论文。

6、对于参加国家及省部级重大课题的同学,若因课题工作量大,需多人才能完成的,可2人用相同的文章作为毕业论文,但应标明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和排名,并提交工作量证明,以保证成绩评定的准确性。

7、在医院、药厂、药品营销公司等单位实习的同学,根据实习情况,撰写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

8、毕业论文原则上1人1篇。

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按照大理学院药学与化学学院毕业论文格式撰写。

9、毕业论文原则上要求是研究型论文;严禁将实习心得体会、实习感想、实习过程、实习随笔等作为毕业论文。

此外,毕业论文严禁抄袭、剽窃。

10、因毕业论文来自实习单位的课题,其所有权、发表权均属于实习单位,实习生仅为该部分的参加者,在论文未发表前,实习生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向外泄露,我院对上交的实习生毕业论文负责保密。

四、毕业实习安排
(一)实习前准备工作
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实习单位联系工作,确定各实习单位及能接受实习生的人数。

11月底前完成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实习前教育、分组等。

次年1月初实习生离校前往实习单位报到。

(二)实习安排
次年的1月初实习正式开始,次年5月30日实习全部结束。

(如用人单位需实习生继续实习的,须经本人及学校同意)。

次年5月30日-6月5日请将毕业论文电子稿发至药学与化学学院毕业论文专用邮箱。

次年6月10日实习生返校,交毕业论文(纸质)和实习鉴定等材料到药学与化学学院教学办公室。

次年6月10-20日,进行实习总结、经验交流及论文答辩等。

次年6月20-7月2日,进行毕业考试、毕业前教育、办理毕业手续及毕业典礼等项工作。

五、毕业实习内容和要求
1.根据培养目标及教学计划,各专业及专业方向毕业实习内容和要求如下:
(1)药学专业(临床药学方向):主要在医院药学部、社会大药房及药品经营机构、药检所以及有关科研院所及机构实习;相应的实习内容有:临床药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理学及药学各学科的相关内容。

(2)药学专业(药学综合方向):主要在药检所、药厂、社会大药房及药品经营机构、医院药学部以及有关科研院所及机构实习;相应的实习内容有:药剂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生药学,药理学及药学各学科的相关内容。

(3)药剂专业:主要在药厂、药检所、药品经营机构以及有关科研院所及机构实习;相应的实习内容有:药剂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及药学各学科的相关内容。

2.实习生在有关单位及导师的指导下,通过专题实习,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工作能力及科学态度,为今后独立工作打下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最后写出毕业论文,从而使实习生初步具备从事药学科研工作和胜任毕业后本职工作的能力。

3.因毕业论文来自实习单位的课题,所以其所有权、发表权均属于实习单位,实习生仅为该部分的参加者,在论文未发表前,实习生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向外泄露,我院对上交的实习生毕业论文负责保密。

4.如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的实习内容是各个岗位轮转或参与其他非固定内容的实习,则请实习单位为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含轮岗时间安排表,各岗位实习内容等,并安排指导教师。

实习生应在有关单位及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实习过程情况写出毕业实习报告。

六、毕业实习成绩考核
(一)实习表现及鉴定
1.毕业实习单位鉴定时间一般为实习前一周内完成。

先由学生自我小结,小组评议,然后由小组长连同论文上交指导教师及单位领导进行评级鉴定。

2.由实习单位领导、导师根据实习生的实习态度、工作成效、实习阶段业务理论与实际水平、组织纪律、文明礼貌、卫生习惯进行综合性考核,写出评语并评级(优,良,及格,不及格)。

学校每年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实习生,给予表彰奖励。

3.为了实习单位能客观地对学生进行鉴定,实习生鉴定表交导师及单位领导后,不再向学生反馈结果,也不答复学生对鉴定评议内容的询问。

鉴定、评议意见密封后交实习组长带回学院。

(二)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报告)的评定和答辩
1.论文评定:请导师参考下面内容逐项进行评定后写出评语和评分。

(1)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与应用。

(2)查阅收集资料及综合文献的能力。

(3)试验设计的科学性与严谨性。

(4)试验方法的掌握与操作。

(5)试验结果、资料、数据的处理、总结能力。

(6)论文写作能力。

(7)在实习中的创造性工作及作出的明显成绩和贡献。

2.论文答辩:实习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报告)答辨于学生回院后,结合实习单位及导师的评定,由药学与化学学院组织有关专业教师组成答辩组进行答辩,由答辨组写出答辨意见并评分,由答辩组负责人签字,记录于论文鉴定项目中。

3.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导师评定成绩与回校后的论文答辩成绩组成,占毕业总成绩的60%,毕业考试占毕业总成绩的40%。

第二部分毕业论文实施办法
一、毕业论文题目的选定
(一)选题的原则
1.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能达到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目的。

2.选题要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和可行性,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3.选题应注重研究、实验与生产实际的有机结合,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

4.选题的范围要适中、难易程度要适当,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的课题。

5.选题既要注重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又要具有一定的拓展性,以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毕业论文题目要贴切研究内容、简单明确,不超过30个汉字字符。

(二)选题的提出和确定
1.毕业论文的选题由学院和实习基地组织指导教师填写《选题申请表》,经学院和实习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向参与毕业实习的学生公布。

不同年级选题的重复率不得高于20%,选题的数量应大于参加毕业论文学生人数的20%。

2.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自主提出选题,但学生提出的选题要说明选题的意义、目的、要求、主要内容、工作难点及完成选题具备的条件。

学生自己联系并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是本院教师、各相关研究部门的科研人员或实习基地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

由学生填写《选题申请表》,报药学与化学学院审核。

学生在实习基地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不涉及保密的数据,需提请相应的单位和指导教师的同意,才能引用,要明确知识产权、能否公开或发表。

3.学生通过其他渠道已经完成的论文,如大学生科研基金,可以在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毕业论文的要求进行修改,提交作为毕业论文。

受到过基金论文资助的,不再划拨论文经费。

4.根据实习模式二和三,课题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即学生自愿选择毕业论文项目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依条件选择学生。

由学院最后确定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项目和指导教师。

学生的选题和指导
教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更改。

5.选题应尽量做到一人一题。

具有一定规模的设计性选题人数不超过3人,但每人应完成独立的模块设计。

多人完成的毕业论文应标明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和排名,以保证成绩评定的准确性。

(三)开题
1.学生在确定选题后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开题报告》,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主要内容,进度安排。

2.指导教师组织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审定,并提出可否开展毕业论文的意见,报学院或实习单位批准后方能启动毕业论文工作。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参加毕业论文的学生为具有大理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

2.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3.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应树立良好学风,遵守学术规范,信守学术道德,严禁抄袭、造假和请他人代替完成,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学生不得参加答辩,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或按考试作弊处理。

4.学生用于毕业论文的时间应严格按教学计划规定进行,中间不得间断,毕业论文时间不足者,不得参加答辩。

5.学生在毕业论文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得到必要的帮助。

6.学生应认真记录毕业论文中所开展的工作或活动。

7.学生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进度,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8.学生在进行毕业论文过程中,需要利用学校实验条件的,应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做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并确保实验安全。

9.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填写《答辩申请表》,经审核合格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毕业论文及相关资料的学生,延期答辩,答辩所产生的费用由学生承担并缓发毕业证。

10.学生应做好答辩前的充分准备,包括写出答辩提要或汇报提纲(提倡用多媒体等形式)、进行试讲等。

11.学生在答辩结束后应将整理好的毕业论文资料,按顺序进行装订,交班级汇总后上报学院归档管理。

12.毕业论文完成后,学生应该对指导教师的工作作出评价。

13.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应做好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争取作为成果公开发表。

14.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毕业论文学生,经本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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