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对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检查“教育强市”评估标准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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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A8
办
学
条
件
全
面
优
化
B35
教育
用地
政策
落实
C79.教育用地。教育用地优先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发展规划,并切实做到同步建设配套的中小学、幼儿园。
15分
C80.学校用地与房产确权。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土地证、房产证办理工作全面完成。
10分
B36
校园
校舍
基本
实现
标准
化
C81.校园校舍面积。以学校为单位,80%以上的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生均校舍面积和生均校园面积达到省定标准。
10分
A7
教师
队伍
素质
全面
提高
B29
义务
教育
教职
工编
制制
度落
实
C68.编制管理。根据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普通中小学教职工;不使用代课教师。
10分
B30
建立
义务
教育
师资
均衡
配置
机制
C70.轮岗交流。创新教师管理机制,实行“县管校用”;定期开展校长、教师轮岗交流,近三年教师交流人数达到应交流人数的30%。
25分
C38.乡镇中心园。每一个乡镇(街道)至少举办一所公办独立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达到省定标准,示范辐射作用明显。
15分
B16
学前
教育
事业
充分
发展
C39.幼儿入园率。3-5岁幼儿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91%以上。
10分
A4
学
前
教
育
与
特
殊
教
育
水
平
提
高
C42.特殊教育入学率。6-14岁三类(智力、听力、视力)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达93%以上。
18分
C85.农远工程应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专用教室设备管理规范、完好率高;使用机制完善,每周用于教学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7分
A8
办
学
条
件
全
面
优
化
B38
学校
运动
场地
基本
实现
标准
化
C86.运动设施。以学校为单位,有85%以上的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的田径、球类等体育运动场地、设施达到省颁标准;85%以上的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及器材达到省颁标准。
2011年对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检查“教育强市”评估标准自评表
A级
指标
B级
指标
C级指标
镇(街道)自评情况
评估标准
分值
A1
教
育
管
理
职
责
依
法
履
行
B3
完善
配套
教育
资源
C8.教师配置。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制度,建立教师培养、补充、调配、交流和考核任用机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10分
C9.条件配置。统筹中小学布局规划,认真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如期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任务;根据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需要,按标准配置学校教育用地。
15分
A8
办
学
条
件
全
面
优
化
B36
校园
校舍
基本
实现
标准
化
C83.卫生保健。独立幼儿园及12班(或600人)以上的完小、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卫生保健室面积和器材、药品配备达到国家标准。
8分
B37
学校
教育
技术
装备
基本
实现
标准
化
C84.教育技术装备。所有的普通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包括实验室等各种专用教室、场所及设施设备,下同)达到省颁标准的基本要求,教学仪器(含图书,下同)配备达到省颁二类标准,其中有80%以上的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达到省颁标准的规划建议要求,教学仪器配备达省颁一类标准,实行计算机管理;中小学新课程管理系统正常使用。
10分
A2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C15.义务教育入学率。6-14岁适龄人口都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10分
C16.初中生辍学率。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城区低于2%、农村低于3%。
15分
中小
学布
局规
划
C17.学校布局。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和新区学校配套工程;农村学校布点合理,办学容量适应需要;全面消除小学、初中大班额现象;小学、初中校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性质。
15分
C88.危房改造。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和特教学校新产生的D级危房立即封闭,限期拆除。
10分
有关说明:(1)此自评表为本次对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内容第2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和“教育强市”相关指标的达到度列为重点的相关指标,各镇(街道)教委办(教育办)可根据“教育强县”评估标准中的这27个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完成此表。
10分
A4
学
前
教
育
与
特
殊
教
育
水
平
提
高
B15
学前
实行政府领导、教育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的管理制度,建立县级统筹、县乡共建、乡镇(街道)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按标准编制并落实城乡幼儿园布局与建设规划,城乡学前教育布点和容量满足幼儿入园需要;幼儿园办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60人,大班额现象消除。
10分
B31
实施
中小
学教
师素
质提
升工
程
C72.教师培训。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每年都开展农村专任教师培训,年培训面达到20%;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方法科学有效。
10分
C76.教职工配置。按照省定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实际需要,适时补充新教师,配齐配足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公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师资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30分
C19.规范招生。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都能按政策规定招生,城区择校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5分
B8
义务
教育
城乡
一体
化建
设
C20.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配置。建立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10分
教育
C52.培训与扫盲。职教中心统筹中职学校、乡镇文技校等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实施初中、高中未升学毕业生劳动预备培训制度;扫盲教育规划和阶段性的扫盲计划落实,组织、管理到位,教学人员稳定,脱盲测试发证程序规范。
10分
C53.文盲率与受教育年限。15-50岁青壮年人口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成人文盲率控制在6%以下;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年以上。
(2)每个基础学校必须填补校舍基本情况简明表,可上网下载。
25分
B13
普通
高中
教育
基本
实现
高质
量
C31.结构与资源。统筹普通高中布局结构,适当控制招生规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不少于6个教学班,普通高中(完中)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
10分
A3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协
调
发
展
C33.初中升学率。按省定比例要求,实施优质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初中的办法;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升学率达96%以上。
A8
办
学
条
件
全
面
优
化
B35
教育
用地
政策
落实
C79.教育用地。教育用地优先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发展规划,并切实做到同步建设配套的中小学、幼儿园。
15分
C80.学校用地与房产确权。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土地证、房产证办理工作全面完成。
10分
B36
校园
校舍
基本
实现
标准
化
C81.校园校舍面积。以学校为单位,80%以上的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生均校舍面积和生均校园面积达到省定标准。
10分
A7
教师
队伍
素质
全面
提高
B29
义务
教育
教职
工编
制制
度落
实
C68.编制管理。根据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普通中小学教职工;不使用代课教师。
10分
B30
建立
义务
教育
师资
均衡
配置
机制
C70.轮岗交流。创新教师管理机制,实行“县管校用”;定期开展校长、教师轮岗交流,近三年教师交流人数达到应交流人数的30%。
25分
C38.乡镇中心园。每一个乡镇(街道)至少举办一所公办独立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达到省定标准,示范辐射作用明显。
15分
B16
学前
教育
事业
充分
发展
C39.幼儿入园率。3-5岁幼儿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91%以上。
10分
A4
学
前
教
育
与
特
殊
教
育
水
平
提
高
C42.特殊教育入学率。6-14岁三类(智力、听力、视力)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达93%以上。
18分
C85.农远工程应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专用教室设备管理规范、完好率高;使用机制完善,每周用于教学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7分
A8
办
学
条
件
全
面
优
化
B38
学校
运动
场地
基本
实现
标准
化
C86.运动设施。以学校为单位,有85%以上的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的田径、球类等体育运动场地、设施达到省颁标准;85%以上的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及器材达到省颁标准。
2011年对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检查“教育强市”评估标准自评表
A级
指标
B级
指标
C级指标
镇(街道)自评情况
评估标准
分值
A1
教
育
管
理
职
责
依
法
履
行
B3
完善
配套
教育
资源
C8.教师配置。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制度,建立教师培养、补充、调配、交流和考核任用机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10分
C9.条件配置。统筹中小学布局规划,认真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如期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任务;根据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需要,按标准配置学校教育用地。
15分
A8
办
学
条
件
全
面
优
化
B36
校园
校舍
基本
实现
标准
化
C83.卫生保健。独立幼儿园及12班(或600人)以上的完小、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卫生保健室面积和器材、药品配备达到国家标准。
8分
B37
学校
教育
技术
装备
基本
实现
标准
化
C84.教育技术装备。所有的普通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包括实验室等各种专用教室、场所及设施设备,下同)达到省颁标准的基本要求,教学仪器(含图书,下同)配备达到省颁二类标准,其中有80%以上的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达到省颁标准的规划建议要求,教学仪器配备达省颁一类标准,实行计算机管理;中小学新课程管理系统正常使用。
10分
A2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C15.义务教育入学率。6-14岁适龄人口都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10分
C16.初中生辍学率。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城区低于2%、农村低于3%。
15分
中小
学布
局规
划
C17.学校布局。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和新区学校配套工程;农村学校布点合理,办学容量适应需要;全面消除小学、初中大班额现象;小学、初中校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性质。
15分
C88.危房改造。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和特教学校新产生的D级危房立即封闭,限期拆除。
10分
有关说明:(1)此自评表为本次对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内容第2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和“教育强市”相关指标的达到度列为重点的相关指标,各镇(街道)教委办(教育办)可根据“教育强县”评估标准中的这27个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完成此表。
10分
A4
学
前
教
育
与
特
殊
教
育
水
平
提
高
B15
学前
实行政府领导、教育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的管理制度,建立县级统筹、县乡共建、乡镇(街道)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按标准编制并落实城乡幼儿园布局与建设规划,城乡学前教育布点和容量满足幼儿入园需要;幼儿园办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60人,大班额现象消除。
10分
B31
实施
中小
学教
师素
质提
升工
程
C72.教师培训。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每年都开展农村专任教师培训,年培训面达到20%;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方法科学有效。
10分
C76.教职工配置。按照省定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实际需要,适时补充新教师,配齐配足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公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师资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30分
C19.规范招生。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都能按政策规定招生,城区择校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5分
B8
义务
教育
城乡
一体
化建
设
C20.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配置。建立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10分
教育
C52.培训与扫盲。职教中心统筹中职学校、乡镇文技校等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实施初中、高中未升学毕业生劳动预备培训制度;扫盲教育规划和阶段性的扫盲计划落实,组织、管理到位,教学人员稳定,脱盲测试发证程序规范。
10分
C53.文盲率与受教育年限。15-50岁青壮年人口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成人文盲率控制在6%以下;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年以上。
(2)每个基础学校必须填补校舍基本情况简明表,可上网下载。
25分
B13
普通
高中
教育
基本
实现
高质
量
C31.结构与资源。统筹普通高中布局结构,适当控制招生规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不少于6个教学班,普通高中(完中)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
10分
A3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协
调
发
展
C33.初中升学率。按省定比例要求,实施优质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初中的办法;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升学率达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