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水工程基层平整度允许偏差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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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18.05.01
作业指导书
建筑防水工程基层平整度允许偏差检验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防水工程基层质量检验,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以及实际操作过程的经验,编制该检验作业指导书,作为使用各种相关测量仪器开展检验工作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用各种常用测量仪器检测建筑防水工程基层平整度偏差。
3.引用标准
《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JGJ/T 299-2013)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
4.检测仪器设备
4.1靠尺:长度2m,分辨率1mm。
4.2塞尺:量程0.02-1.00mm,分辨率0.02mm。
5.抽样规定
5.1按检验批:
5.1.1新建建筑屋面、外墙和地下工程检测单元的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定,新建建筑室内防水工程检测单元的划分应符合下表:
表5.1.1
颁布日期:2018.05.01
5.1.2既有建筑室内防水工程检测单元划分符合表5.1.1,既有建筑的屋面、外墙和地下等防水工程检测单元应按防水层面积划分,并符合下表:
表5.1.2
5.1.3测区划分
每个检测单元的测区数量不应少于3个,且每个测区的面积不得小于10 m2,检测单元面积不足10 m2的,应作为一个测区。
对于建筑室内防水工程的自然间和水池,可从每个检测单元中随机抽取一个自然间和水池作为一个测区。
每个测区的测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
5.2按委托方委托范围检验。
6.允许偏差
基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宜大于4mm:
7.检验方法
7.1基层平整度
颁布日期:2018.05.01
作业指导书
2m靠尺和塞尺检查:在所抽样区域测点位置,沿着横向将靠尺放在基层表面,塞尺测量靠尺和较低位置的缝隙宽度,精确至0.1mm,测量若干次,记录靠尺横向摆放所测最大间隙。
继续沿纵向再重复上述测量,分别记录。
取纵横向读数最大值作为该测点平整度检测值,精确至0.1mm。
以各测点检测值的最大值作为该测区基层平整度检测结果,并以各测区检测结果的最大值为该检测单元基层平整度的检测结果。
8.结果评定
检测单元基层平整度符合质量要求,合格。
反之,不合格。
9.检验记录
建筑防水工程基层平整度允许偏差检验原始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