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3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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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3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机关的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坚持绿色发展,加快赶超跨越”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工作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现将年初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基层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今年上半年组织司法所所长和司法助理重点学习了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人民调解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土地法》等;二是制定了基本制度。
如《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登记回访档案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工作考核评比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群众监督制度》;三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
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104个,配置了人民调解员569人;四是对现有85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摸底调查,重新整顿,整顿后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65%达到规范化调委会,做到了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识牌、固定场所、印章、文书档案、统计台帐。
各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典型经验的推广。
各乡镇选出2—3个基础比较好、工作比较扎实的调解委员会作为本乡镇的典型,在本乡镇推广。
2013年上半年,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的努力工作,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9件,调处成功266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86%。
法律服务部门为27家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案件78件,业务收费7.6万元;(二)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我局专门设立社区矫正工作股,安排专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各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志愿者队伍;二是社区矫正人员移交情况。
于2013年3月启动社区矫正人员移交工作正式交接。
截至2013年5月20日,已有8个乡镇派出所和司法所进行了矫正人员移交工作,交接总人数44人。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13年5月20日,全市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9人,派出所移交44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共计73人,其中:管制5人,缓刑65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
同时开展了业务培训,我们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省市培训材料、相关文件等,结合社区矫正实务对各乡镇司法所长进行了两次培训。
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实现依法监管。
我们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下发到各乡镇,实现一人一档,建档率100%。
(三)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全面建立表簿卡册。
确定了各司法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建档、管理、帮教工作;二是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做到一步到位,及时确定帮教小组及帮教人员对帮教对象定措施、定方法、定制度,使帮教对象不失控。
司法所和所在村对他们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家访,宣传法律知识,向其本人、家属或邻居了解其思想动态,生产、生活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及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局、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解决,做到按期帮其心,不轻视、不歧视。
通过“把好接茬关、安置关”,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
2013年上半年全市接收新回归刑释解教人员3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2人,解除劳教人员11人,安置33人。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不同主题,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
一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2月22日,市司法局、市妇联、团市委等二十多家单位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宣传周宣传活动;3月11日——市中心街道办事处开展“回归社会、献爱心、送温暖”西苑社区法律进看守所活动。
3月15日,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牵头,质监局、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局、物价局、移动公司等单位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了“消费与民生”为主题宣传活动;5月18日市综治办组织多家单位在“综治宣传月”期间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律宣传大市场宣传活动。
二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展板、图片、编发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征订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法律咨询、座谈会、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修正案》等60余部法律法规。
全年累计,共有50多个部门(单位)参加了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余万份,出动宣传车30场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40余场次,出板报、宣传栏160余期,报刊、电视、网络宣传50余次,发放自编各类法律知识手册5000余册、便民服务联系卡600余张,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
(五)法律援助工作一是抓好队伍建设,确保法援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以全市开展的“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争先创优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法援队伍建设,树立了法律援助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队伍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今年新刑诉法的实施,加大了律师的工作量,为了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律师人员加大了新刑诉法的学习,通过学习,基本掌握了新刑法的要求,使之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好务。
二是加大宣传工作,确保法律援助观念深入民心。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职能,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法制宣传日,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品200余份;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和“送法进社区”活动,并以此为点,迅速向周边辐射扩大,使广大群众明白什么是法律援助,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使法律援助深入人心;结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采取典型案例宣传,使之生动具体。
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办法,为我市法律援助的下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业务素质。
6月1日,我市司法局举办了《法律援助条例》培训班。
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参加了培训。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对,《法律援助条例》和《全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细则》进行了讲解。
2013年上半年,法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刑事13件、民事33件)。
援助金额2万余元,使弱势群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法律温暖和阳光。
(六)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从努力提高执业律师和公证人员的道德水平的出发,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构建规范的管理体系、严格服务收费标准和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等方式,为创建文明和谐的行业管理新局面筑牢基础。
年初以来,律师事务所代理刑事案件19件,民事代理30件,咨询案件100件,收费2.5万。
法律援助案件11件,担当法律顾问24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同时强化公证处内部管理,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四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办证质量。
截止目前,办理公证150件,其中国内107件,涉外43件,收费4.5万。
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认真开展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了以专业素质为主的综合素质。
同时,严格鉴定程序,按照标准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上半年,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交通委托司法鉴定案件5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目前,从全局角度看我局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和发展,但是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还有差距,
个别干部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涣散、大局意识淡泊等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法律服务所管理不规范和法律服务人员廉政意识低下等问题严重的影响了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快速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进程。
因此,下一步,我局工作的主要方向将继续以干部队伍建设为核心,以业务创新为中心、以服务经济、服务民生为重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的创建工作。
1、基层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全部达到规范化司法所标准。
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为百姓和政府排忧解难。
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在本职范围内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2、社区矫正工作要继续扩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
吸收法律专业、心理专业人员、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干部、矫正人员近亲属人员加入到矫正工作中,开展法制、道德、文化等方面教育,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形成“多帮一”的帮扶活动。
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的宣传力度。
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社区矫正工作中好的事例,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争取更多的
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做大做强基础工作。
3、安置帮教工作要加强信息系统管理严格网上核实工作。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举办“六五”普法培训班,组织全市“六五”普法调研。
5、法律援助工作要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抓住重点案件的回访工作。
201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