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济标定[2009]2号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济建发[2009]22号)已于2009年5月27日下发,于2009年8月1 日施行,现将《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
实
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日
《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报审单位前期准备工作:
1、表格:
拟结算备案的单位从网上(网址:或)下载下列表格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加盖印章:
(1)《济南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一式五份)
(2)《工程竣工结算编(审)人员一览表》;
(3)《工程概况》;
(4)《主要项目工程量明细》;
(5)《人工及主要材料、机械用量及价格明细表》;
(6)《单项工程造价分析表》。
2、资料:
(1)造价师和造价员资格证书(验后退还);
(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不退还);
(3)总包、分包的竣工结算报告书(不退还);
(4)安全文明施工费核定书;(退还)
(5)经确认的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
(退还)
二、办事流程:
(一)受理
1、接收、清点报审资料。
2、报审单位登记。
3、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资料收件回执》。
(二)审核
(三)现场查勘
1、查勘现场情况与资料是否符合;
2、查勘经济指标特殊性的原因。
(四)核发
1、审定合格的,在《济南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上加盖“济南市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专用章”。
2、不合格的,退回资料,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办理竣工结算审查备案的原因。
三、工作时限: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附件1: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doc
附件2、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汇总表,包括:
封面.doc
表1工程概况.doc
表2最终结算项目造价分析表.xls
表3.人工及主要材料(半成品)消耗量表.doc 表4.主要工程量表.doc
、表5.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人员明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