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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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发挥采购计划龙头作用,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直属企业及基层企业的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采购计划按阶段分为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采购需求计划是指由采购需求单位提出的、未经最终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包括年度需求计划和追加计划。
采购执行计划是指最终审核通过的、满足规定条件后可以实施的采购计划。
采购工作安排是对实施采购执行计划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实施范围、日期和地点等内容。
第四条采购计划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实施、滚动调整、批次安排”的原则。
集中管理是指采购计划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审核、统一制定采购策略。
分级实施是指:集团公司组织范围内的采购计划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分子公司组织范围内的采购计划,由分子公司组织实施;基层企业组织范围内的采购计划,由基层企业组织实施。
滚动调整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对采购计划进行补充和完善。
批次安排是指按批次实施采购工作安排。
第二章计划申请
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采购需求计划,由分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进行预审,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七条采购执行计划需要补充调整的,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以追加计划的形式进行补充和完善。
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
第八条临时采购计划是指未列入采购执行计划,由于国家利益、政府要求、不可抗力等因素,按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无法按期完成而又必须按期完成的采购。
临时采购计划必须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2),按照采购组织范围由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紧急采购是指故障处理、事故抢修、抗灾抢险等不可
预知的突发事件,为避免损失扩大而采取的应急采购。
紧急采购计划经采购需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即可实施。
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组织范围内的紧急采购,采购实施单位应于5日内将实施原因及实施结果上报相应采购组织单位备案。
第三章计划审核及执行
第十条集团公司汇总分子公司及总部的年度采购需求计划,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按部门职责进行预审。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结果,将年度需求计划提交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定。
审定后采购执行计划随集团公司年度全面计划一并下达。
第十二条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全面计划,编制授权范围内采购计划的实施方案(包括采购策略和对基层企业的采购组织授权建议等),报集团公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策略研究并提出建议实施方案。
第四章采购工作节点安排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每年底下达下一年度的招标采购工作年度节点预安排,内容主要包括全年开标(评标)的各批次安排日期及每批次采购申请的上报截止日期。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对年度执行计划内已完成采购文件审查且满足招标采购条件的标的,按年度节点预安排批次下达采购工作安排。
第五章统计报表
第十六条采购需求单位、分子公司、集团公司按采购组织范围,定期进行采购计划的统计报表工作。
主要包括年度采购计划项目情况(格式见附件3)、月度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等。
第十七条物资公司负责集团公司年度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第十八条统计报表应区分企业不同资产属性和管理口径分别汇总和统计,由管理单位负责上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大唐集团制〔2014〕30号)同时废止。
附件:1.集中采购计划管理流程
2.临时采购计划申请表
3.年度采购计划项目安排情况表
附件1:集中采购计划管理流程
附件2:
临时采购计划申请表
附件3:
年度采购计划项目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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