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完善和提升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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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完善和提升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5.21
•【字号】渝府办发[2013]125号
•【施行日期】2013.05.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完善和提升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3〕12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完善和提升方案(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1日重庆市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完善和提升方案(2013―2015年)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提出的有关要求,为在“十二五”中后期(2013―2015年)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我市农村信息化体系的功能作用和应用水平,大力助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服务‘三农’”的推进模式,到2015年,建成符合我市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发展要求的农村信息化体系。
立足重庆,服务全国,使重庆市农村信息化平台成为国家级农村信息化平台。
全市农村信息化总体应用程度居全国领先水平。
其中,政务信息化应用方面,“政务易”活跃度达到90%,民情信息登记超过700万户,基层党建信息服务平台覆盖人数超过100万人,阳光政务服务超过1200万人次,“政务易”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商贸信息化应用方面,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覆盖数超过8000家,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亿元,“商贸易”服务用户数超过300万人;民生信息化应用方面,农户覆盖率达到100%,涉农信息条数超过1亿条,求职招工职位数超过50万个。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信息化推进机制。
全市各级政府要按照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各类优势资源,进一步完善农村信息化体系;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督促各部门充分用好农村信息化平台,切实为“三农”服务。
积极引导通信运营商完善平台应用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鼓励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踊跃参与,共同推进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
(二)夯实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
大力推进互联网、移动通信、广播电视、电话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各区县(自治县)、乡镇、行政村的农村信息网络,提升网络速度。
支持通信运营商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措施,降低门槛,对农民购置手机等信息终端产品给予优惠,鼓励和引导农民使用信息终端产品,享受平价上网及农村信息化带来的便捷服务。
(三)优化农村信息化平台功能。
1.优化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一是拓展农村基层电子政务办公应用。
利用农村综合服务平台与电子政务外网,完善市―区县―乡镇―村四级政务信息体系,通过电子公文、短信、政务简报及电视电话会议等方式,实现政务办公、信息发布等“无纸化”运转。
二是推进阳光政务。
将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惠农补贴等信息录入政务信息库,利用“12582”农信通、“12316”农业服务热线、“政务易”、短信等多种方式打造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政策解答、电话登记转接、群众投诉、举报受理等功能。
三是提高城乡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
利用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采集城乡居民基础信息,办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改进城乡社会管理模式。
2.优化农村商贸服务平台。
一是建立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信息化管理平台。
通过优化完善成员管理、信息发布、市场行情、网站自建等功能,指导农业生产,为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提供服务,实现生产在社、营销在网,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平台。
通过提供生产、流通、交易、竞价、网上超市等服务,打造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对外营销网络门户,实现农产品购销对接。
三是建立休闲农业信息服务平台。
整合各地特色产业、特色旅游、特色农产品等信息,建立休闲农业资源库,实现休闲农业经营、管理、服务的信息化。
四是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覆盖。
通过建立农家店开展涉农信息服务,为农民提供业务代办、农资购买、农产品销售、外出务工、农业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综合信息服务,使
农家店逐步发展成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中心。
3.优化生产生活服务平台。
拓展信息获取渠道,引导农户搜索和定制“百事易”、农情气象等个性化生活信息服务。
拓宽农村生活信息服务内容,为普通农户、种养大户、留守人群、农村经纪人、乡镇居民等不同群体提供政策法规、农业科技、农情气象、三农新闻、生活百科、黄页信息等生产生活服务。
搭建专家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农技、法律、市场等公益性热线服务。
4.优化求职招工平台。
面向工业园区、人才市场和招工企业,整合多方资源,搭建求职者与企业对接平台,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围绕中低端务工人群,利用“12582”热线和“务工易”产品,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帮助务工者尽快融入城市。
(四)拓展农村信息化平台应用。
拓展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在社区管理服务中的应用,加快推进涉农应急事务处理应用。
围绕农村商贸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探索推广网上销售、农产品直供直销的有效模式,强化电子商务支付。
围绕农村生产生活服务平台,推进涉农信息公益服务,利用农村信息化平台,深入开展农技专家、法律援助、求职务工、农情气象等惠农利民服务。
(五)实施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
1.创建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地。
按照“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打造我市农村信息化综合云服务平台,整合建设农村民生、农业生产、科技创业、市场流通4类信息服务资源,依托“12582”农信通、“12316”农业服务热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服务载体,开展农村信息化集成应用示范,构建农村信息化服务长效运行机制。
2.创建国家级农村信息化服务创新型基地。
以“12582”农信通、“12316”农业服务热线为核心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完善
市―区县―乡镇―村四级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和农业信息资源体系,组建覆盖农业全行业的专家队伍,健全农业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农业信息服务热线和短(彩)信服务做到全覆盖,并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8小时人工服务,提高信息服务平台服务“三农”的水平。
3.建设一批市级农村信息化示范区。
以衡量区县(自治县)整体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为对象,以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化组织管理、技术支撑、信息服务和政策保障体系为目标,大力引导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社会管理及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创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下,进一步完善推进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分年度明确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握进度。
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建立监督机制,以区县(自治县)政府与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方式,督促区县(自治县)落实相关工作,共同推进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
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的农村信息化推进工作;完善农村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农村信息化体系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市教委负责整合并提供教育政策法规、义务教育、收费公示、招考助学、中考高考等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解答农民关注的教育问题。
市科委负责牵头组织重庆“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农村信息化云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农村信息化综合应用示范及可持续运营机制。
市农委负责牵头开展国家级农村信息化服务创新型基地创建工作和全市农业生
产经营信息化工作;整合并提供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市场行情、种养殖技术、农情预警等信息;组织农技推广队伍,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和解决相关问题;建设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和重庆“12316”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推进全市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
市商委负责牵头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广泛组织涉农企业、协会、经纪人、种养殖大户等参加“新农村商网”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扩大交易规模;支持“12582”农信通、“每日鲜网”、“奇易网”、“香满园”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壮大;开展网购采购大会等对接活动,扩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金融等产业发展。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整合并提供就业服务、招工招聘、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相关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解答农民关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市卫生局负责整合并提供常用药品价格、卫生保健、重大疾病防控、卫生政策法规等各类医疗卫生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解答农民关注的医疗保健问题。
市人口计生委负责整合并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生殖健康知识等有关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解答农民关注的计生问题。
市气象局负责整合气象、灾害信息,并通过语音热线、短信、WEB/WAP等多种方式,提供天气预报、灾害预警等服务,实现农村气象信息显示屏系统与农村信息化平台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解答农民关注的气象问题。
市政府其他涉农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主动参与农村信息系建设,充分利用重庆市农村信息化平台,积极为“三农”提供信息服务。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负责组织制订本行政区域农村信息化体系完善提升方案,整合并提供当地各类涉农信息资源。
各通信运营商要在政府引导下,根据市场需求,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应用平台、门户网站、信息化服务等建设,优化社会管理平台、农村商贸服务平台、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及求职招工平台,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农业现代化相结合的应用模式,开发农业物联网相关产品及服务,培训和推广农村信息化应用技术。
(二)加大资金投入。
采取市、区县(自治县)财政投入和企业、社会多方筹资的方式,建立共同参与、多渠道筹措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机制。
市财政和区县(自治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农村信息化专项资金,并整合新农村建设有关项目资金,用于农村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维护。
(三)加强宣传培训。
通过电视、广播、户外广告、报纸、短(彩)信、互联网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推广农村信息化平台应用,不断提升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整合大学生村官、农技、计生、卫生、教育、气象、运营商等方面的农村基层信息服务人才资源,壮大和充实农村信息员队伍,确保农村信息化平台在乡镇、行政村的正常运转。
引导运营商、培训机构、IT企业对农村信息员及村民进行培训,扩大农村信息化平台的使用面,提高使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