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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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
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27
•【字号】莆政综[2009]37号
•【施行日期】2009.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经研究,现将《莆田市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莆田市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2009年工作总体部署,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一)自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法制工作。
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政府法制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的重大意义,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政府法制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的良好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决定》和《实施意见》的精神和主要内容,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自觉依法行政,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贯彻《决定》和《实施意见》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不断创新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积极探索政府法制建设新路子,促进政府法制建设与时俱进。
(四)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按照《决定》和《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市、县(区)政府年内至少安排一次常务会议学习法律及相关知识,举办二次领导干部法制专题讲座,安排三次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工作,并把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之一。
二、坚持从严要求,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一)继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逐步实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参与调研、审查、制定。
指导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二)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广泛征求、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三)不断探索规范性文件制定新思路、新方式。
坚持走群众路线,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征求市民意见机制,努力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探索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听取和采纳意见反馈制度。
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后的评估工作。
(四)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认真落实《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按时完成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府法制办批转的各类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
三、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一)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
在完成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向规范行政决策、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拓展,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认真遵照执行。
(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及时把评查情况反馈相关的部门,并把评查结果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深化行政执法监督。
积极建立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通过公布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专栏、信息拓展监督等渠道,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通过暗访、现场监督等形式,转变监督方式,逐步实现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的转变。
四、完善和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一)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将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必须有2名以上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承办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不少于3人。
(三)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市、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对行政复议申请要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
把依法受理案件
率、法定期限办结率、案件审结正确率、纠错案件整改率,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公信力和工作效率。
积极进行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分类审理制度,完善和推广行政复议听证制度。
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化解矛盾、平衡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
(五)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的协调机制。
继续完善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促进行政与司法的和谐,有效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健全机构,充实力量。
按照《决定》、《实施意见》及《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文件的要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调剂、配齐、充实专职的行政复议人员,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使政府法制机构环境、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较大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外地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努力使政府法制机构做到年度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总结、有制度,更好地发挥在同级行政机关中的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