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川府发[200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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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正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川府发[2009]15号2009年5月8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09年--2020年)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工业强省和创新型四川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纲要。

一、序言
知识产权制度是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对推动我省经济、科技、贸易和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我省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推动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四川的重要支撑。

经过多年发展,我省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知识产权拥有量快速增长,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明显增强,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通过实施知识产权制度,激励了发明创造和文化创作,优化了创新资源的配置,促进了技术进步,规范了
市场秩序,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但总体上看,我省仍存在知识产权法制不完善,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自主知识产权量少质低,保护力度不够,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投入不足,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

知识产权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长期性作用。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促进我省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四川;有利于保护和开发特色资源,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提高四川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

为此,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我省发展的重要战略并切实加以实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总体取向,全面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结合四川实际,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力推进我省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为我省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

发挥政府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2.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科技、文化、教育、贸易等政策的协调衔接,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发展特点,制定专项规划,实施分类指导。

3.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全面推进四川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着力推进重点区域、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

(三)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执法、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和拥有量能有效支撑创新型四川建设,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主要知识产权指标超过同期全国平均水平,把我省建设成为西部第一、全国前列的知识产权强省。

近五年的目标是:
--专利。

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2%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增长15%以上,企业专利申请所占比例提高到30%以上,申请国外专利的数量显著增长。

--商标。

我省拥有的注册商标数量稳步增长,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4万件,年均增长率保持在8%以上,其中农产品注册商标达到3万件,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

--著作权。

作品自愿登记和计算机软件自愿登记保持年增长10%以上。

版权产业以高于四川经济整体发展速度继续增长,版权贸易和实物出口快速增长。

--植物新品种。

培育开发一批农业、林业上应用的突破性优良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商业秘密。

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建立商业秘密管理制度,8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100%大企业大集团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商业秘密的规范化管理。

--特定领域。

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理标志产品登记保护数量居全国前列。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显著增加。

三、战略重点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加强技术创新,转变竞争方式。

引导企业在研究开发立项及开展经营活动时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

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境外取得知识产权,重点支持国内外发明专利的申请和授权,力争在若干重点技术领域,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与自主品牌的培育和扶持,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推动植物新品种的培育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支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时代特点作品的创作。

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科技、贸易、文化等的促进作用。

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推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应用和产业化,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

鼓励优秀作品的传播和使用,促进各类软件的开发与应用。

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我省知识产权法规,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司法惩处力度。

强化行政执法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增强执法能力,有效遏制盗版、假冒等侵权现象。

鼓励市场主体依法应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法律诉讼,增强权利人自我维权的意识,提高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的能力。

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挑战,促进贸易方式转变。

防止知识产权滥用。

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形成有利于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的法治环境。

(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逐步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

加强省、市(州)和县(市、区)三
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政府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考核和统计指标体系,把知识产权获取数量、转化效益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建立健全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

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成覆盖全省、满足社会需求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健全技术资料与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统计和财务核算制度,制订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重大事项预警等制度,完善对外合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实力较强、专业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五)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教育,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

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

在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四、专项任务
(一)专利。

实施专利战略。

强化专利获权、用权、维权的政策导向,着力提高重点企业、园区、产业、区域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

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申请发明专利的支持力度,加强优势特色产业的专利布局,努力获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专利权。

支持企业建立专利联盟,构建支撑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专利池。

把专利项目纳入各级政府扶持范围,加强财政专利专项资金投入。

搭建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权质押融资,促进专利技术运用与产业化。

加快专利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专利文献资源,加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中的专利分析与管理。

加强专利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维护权利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商标。

实施商标战略。

完善商标法规政策体系。

鼓励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引导企业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形成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推进品牌建设。

加强商标保护,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提高农产品商标注册量和产业集群及专业乡镇集体商标注册量,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在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中的推动作用。

建立健全商标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大商标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的力度。

(三)著作权。

培育版权产业,建立健全版权产业企业内部著作权保护制度。

支持版权贸易和版权产品实物出口。

鼓励和支持文学、戏剧、动漫、音乐、美术、影视、设计、软件等各类优秀作品的创作,促进汉语言优秀作品少数民族语言版本的出版和传播。

充分发挥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代理机构的作用,促进版权市场化。

完善版权质押、作品登记、著作权转让等制度,拓展版权利用的领域和方式。

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互联网、软件、图书、音像等领域制售、传播盗版产品的行为。

(四)商业秘密。

引导企事业单位强化商业秘密管理,明确商业秘密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自由择业、涉密者竞业限制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

依法查处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加
强对被控侵权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防止在案件查处中泄漏他人商业秘密。

(五)植物新品种。

实施品种创新能力提升和品种权保护行动计划,提高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量和授权量,优化品种权结构,培育和推广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

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农林科研创新优势,推动企业获取植物新品种权,形成一批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育种单位。

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建设,合理协调资源提供者、育种者和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加强新品种推广应用和对农民合法利益的保护。

建立植物新品种信息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培养壮大管理、执法和品种权代理人队伍。

(六)特定领域知识产权。

1.地理标志。

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普查地理标志资源,扶持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和使用。

制订地理标志技术标准,规范地理标志使用。

推进地理标志资源开发利用,发展具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提高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传统知识。

加强传统知识收集、整理、传承和保护,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

建立传统知识资源合理使用与利益公正分享保护机制,维护发源地和传统群体的权益,推动传统知识的合理开发、利用。

加强对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目录和传承人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探索生产性保护途径与机制,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和传习所的作用。

加强对传统医药特别是川产道地中药材等优势资源,蜀锦、蜀绣、绵竹年画、青神竹编等传统手工技艺和四川特产食品、老字号等传统食品制作酿造工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打造独具特色的地方品牌。

3.民间文艺。

建立合法有序开发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法规制度,完善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措施,实施民族民间文化原生态保护(园)区战略,加大对民间文艺原地保护力度。

合理开发与利用民间文艺资源,建立川剧、三国蜀文化等四川特色文化资源数据库,建立民间文艺资源创新激励和惠益分享机制,促进民间文艺创意产业发展。

4.遗传资源。

建立遗传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制度,摸清生物资源家底,制订保护、开发和利用行动计划,建立四川特有生物遗传资源数据库。

加强遗传资源的宣传、保护与合理开发,探索遗传资源合理获取与利益分享机制,依法保护遗传资源提供者和保护者的合法权益,防止遗传资源流失和无序利用,推动遗传资源可持续发展。

充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树立四川旅游品牌,推动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保护。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吸引集成电路核心技术、产品及其企业的投资和入驻,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建设,提高集成电路布图自主设计与开发能力,发展壮大集成电路及其相关产业。

(七)国防知识产权。

加强国防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建立重大创新活动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推进国防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以国防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为依托,努力在核能开发、民用
航天、民用飞机和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国际知名、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军工企业。

依托军民两用技术园区、技术孵化器等平台,建立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探索军民融合国防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产业化模式和机制。

(八)技术标准中的知识产权。

建立完善与技术标准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支持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以自主知识产权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的制订,努力形成一批掌握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重点在重大装备制造、钒钛、盐化工、白酒、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五、战略措施
(一)加强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建设。

1.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

加强知识产权立法调查与研究,增强地方知识产权立法的衔接配套,提高法规可操作性。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地方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和规章。

强化全省科技、文化、教育、贸易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地方法规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适时开展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

2.加强知识产权政策配套衔接。

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区域、科技、贸易、文化、教育等政策的衔接。

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科技发展资金、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等专项资金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

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领域知识产权管理体制、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

针对不同地区发展特点,完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培育地区特色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

1.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普法教育、科普宣传计划,作为每年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等情况,树立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2.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集中宣传活动,组织编发知识产权宣传刊物和资料,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宣传和典型案例、重点事例的宣传,大力营造我省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

(三)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鼓励创新成果获取知识产权。

强化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

完善政府资助开发的创新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

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以知识产权的获取和保护为重点开展全程跟踪服务。

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等评
价体系。

加大财政对我省发明专利的资助和奖励力度。

完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

引导企事业单位创造和通过购买、兼并、许可等方式获取知识产权。

2.鼓励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产业化。

加大政府资金对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的引导力度,不断提高专利专项资金的数量和使用效率。

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

对企事业单位开发的自主知识产权重要装备和产品,建立政府采购机制和优先购买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风险投资等加大对知识产权商业化利用的资金投入。

鼓励采取入股、质押、信托、拍卖、许可等多种形式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引导知识产权向创业、孵化、产业化园区聚集,提高企业吸纳转化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畅通知识产权流转渠道,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和展示交易平台。

(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1.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

发挥行政执法简便、快捷的特点,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建设,统一案件受理标准、办案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举报投诉网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民陪审员、司法鉴定与调查等制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积极运用民事制裁措施。

建立维权援助、重大案件通报和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强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移送和监督工作。

适时开展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集中审判试点。

2.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打击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围绕热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行为。

依法公开办案程序,建立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提高行业自律、企业维权能力和水平。

加强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维权组织、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和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

支持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开展集体维权工作,共同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指导和帮助企业掌握运用国际规则,加强优势特色产业及其重点进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推动企业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工作。

(五)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能力。

1.围绕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创新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促进行动。

推动重点进出口企业加强进出口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壁垒。

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巩固国家、省、市(州)三级联动工作格局,深化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工作,带动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获取和运用知识产权,支持企业运用专利文献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设立
机构、配备人员、建立制度、落实经费,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2.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科技工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新能力评价的重要指标,把运用知识产权作为科技综合竞争力评价的重要指标,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向企业转移,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

(六)加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

开展园区知识产权促进行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工作与园区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和新办法,构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鼓励园区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保护平台,着力提高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于园区的新机制,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发展,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产品向重点园区集中,努力形成一批创新要素汇聚、自主创新活跃、知识产权环境优良的产业园区。

(七)推动产业知识产权发展。

大力推进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饮料食品和现代中药等优势产业和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生物工程等潜力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推动“7+3”产业获取自主知识产权。

加快“7+3”产业专利文献信息数据库开发建设,研究、制定和实施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引导产业及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优势资源产业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积极探索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快突破性优质高产多抗新品种的选育,提高粮食安全水平,培育龙头企业,着力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特色鲜明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建设。

加强四川特色文化资源开发,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培育和壮大优势文化产业。

(八)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发展。

立足区域功能分工,充分发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带动作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培育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

以成德绵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为依托,把成德绵高新技术产业带打造成为我省知识产权聚集区和示范区。

以建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源、化工和新材料基地为主要方向,推动川南经济区成为我省知识产权发展新的增长极。

加强钒钛、稀土、水电、特色农业等优势资源开发的知识产权保护,把攀西经济区建设成为我省知识产权产业化密集区。

推进川东北、川西北经济区知识产权工作,培育知识产权后发优势。

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九)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

1.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充实知识产权管理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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