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遗传承基地建设和开发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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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遗传承基地建设和开发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了助推我县非遗传承基地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安排,7月上旬由县政协董智超副主席带队,对我县非遗传承基地建设和开发利用开展视察活动,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文广旅体局的情况介绍。
现将视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和保护成效
某某历史悠久,早在商周时期已有人类活动,宋、元以来人文荟萃,明代为抗倭前线。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勤劳智慧的各族人民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我们某某的大地上。
2008年以来,我县逐步对民间遗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开地毯式普查,重点普查出大量珍贵的项目,并申报县、市、省、国家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截至2022年7月,我县共有24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24个、市级127个;各级代表性传承人399位,其中国家级1人、省级26人、市级128人;共有各级各类非遗传承基地和体验基地139处,其中省级5处,市级22处,县级98处。
近几年来,县非遗保护中心积极探索建立项目、传承人、传承基地“三位一体”的传承保护体系,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创建了一大批传承基地、教学基地、体验基地和传承人工作站,有效地推进了我县的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2008年2月,灵溪镇被认定为木偶戏省第一批非遗传承基地。
2011年1月,薛勋郎夹缬工坊被认定为某某夹缬省第一批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
2012年4月,灵溪民间艺术馆被认定为单档布袋戏省第一批非遗宣传展示基地。
2013年3月,某某县民族中学被认定点色剪纸省第二批非遗教学基地。
2014年12月,金乡镇和马站镇蒲壮所城分别被认定为金乡清明祭和蒲城拔五更省第一批传统节目保护基地。
自2010年以来,我县先后有22处被认定市级非遗传承基地和体验基地,其中钩绣、矾塑、点色剪纸、夹缬等基地曾多次被评为温州市优秀非遗传承基地和体验基地。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审批、轻管理,传承基地利用率低。
自2008年以来,我县先后认定了5批传承基地、2批体验基地和1批传承人工作站。
审批门槛比较低,没有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要求,缺乏对传承基地的有效管理。
传承基地运行主要是以传承人自发开展活动为主,传承基地利用率不高,甚至有些基地已经名存实亡。
二是重数量、轻质量,传承基地良莠不齐。
我县传承基地虽然数量庞大,但是普遍存在着场地规模小、经费投入不足、相关人才不足等情况。
比如岱岭畲族刺绣传承基地,设在畲族博物馆内,面
积仅有20多平方,和省文旅厅对省级非遗项目传承基地的创建要求有很大的距离。
又比如钩绣传承基地,现为温州市非遗传承基地和体验基地,该基地场地为传承人租赁的,每年场地租金就达10万余元,给传承人和传承基地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另如状元公园的夹缬和点色剪纸体验基地,这是我县开发利用情况比较好的两个基地,也是我县重要的文化标识之一,但限于场地等原因,制约了他们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三是重结果,轻过程,传承人认识不足。
很多传承人对于传承基地的申报热情很高,但是申报成功后并没有去很好的开发和利用,没有认真履行传承基地的责任和义务。
比如许多民俗类传承基地,大部分位于宫庙之中,除了偶尔举办民俗活动之外,并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
还有一些传统体育类基地,多位于宗族祠堂当中,除了日常利用空地训练之外,没有发挥出传承基地应有的作用。
也有一些基地刚开始运行比较良好,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慢慢就荒废了。
比如宜山薛勋郎夹缬工坊,2011年被认定为省第一批生产性保护基地,但随着传承人年龄老化,没有及时培养出年轻一代传承人,再加上市场效益不佳等原因,该基地就处于荒废的状态。
四是重中心,轻乡镇,基层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全县的非遗保护工作主要集中在县非遗中心,传承基地的工作也是一样,没有充分发挥乡镇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第一线作用,乡镇对于当地的非遗保护和传承基地建设和开发利用不够重视,甚至出现传承基地被改为他用的情况。
比如灵溪民间艺术馆现为单档布袋戏省级传承基地和宣传展示基地,一楼为展演区,二楼为展示区,原来是我县非遗保护的重要阵地,是对外宣传展示的重要窗口。
在本次调研中,我们发现二楼已经被改为文化驿站,原来收藏和展示的相关展品清为一空。
三、建议
1.合理整合资源,做好规范化提升。
一是对现有的非遗资源和传承基地进行有机整合,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做精。
比如进一步提升和打造矾山福德湾非遗一条街,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创建一批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和市级的瓯越百家坊。
二是制定相应的标准,对现有的传承基地进行规范化提升。
实行每年对全县的传承基地进行动态考核机制,对考核优秀的传承基地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连续考核不合格的传承基地进行摘牌。
三是在今后的传承基地申报中,要严格把好质量关,提高场地、传承人队伍等申报标准,宁缺勿滥。
2.激发非遗活力,写好“非遗+”文章。
一是开展“非遗进景区”活动,在各大景区设立传承基地或非遗活态展示空间,开发“非遗+体验”精品项目,开辟非遗旅游线路。
二是依托当地产业特色,积极探索“非遗+产业”的发展模式,把传承基地作为一个“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空间,提高产业的附加值。
比如桥墩月饼、矾山肉燕等传统技艺类传承基地,可以打造成一个集生产、展示、营销、研学、培训以
及文化欣赏等功能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综合体。
三是创设非遗创意基地,激发非遗活力。
跳出传统思维和固有模式,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现形式和产品形态进行优化升级,在保留非遗传统精髓的同时,研发非遗产品和衍生品,进一步拓展非遗的生存空间。
比如我县的夹缬、点色剪纸这几年在文创产品的开发上是比较成功的。
3.强化多方合作,打通产学研之路。
一是加强校企合作,在全县的职业中学设立非遗课程,开展非遗进课堂等活动,积极培育后继人才。
要立足办学实际和地方非遗资源构建“非遗”教育基地体系,彰显校本特色与地域特色,建立富有特色的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实现“非遗项目”传承职业教育化,培养学生在学习文化的同时,习得一项终生可享的传统技艺,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增强立足社会的能力。
二是加强与文化、农业等部门合作,充分发挥非遗在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中的助推作用。
借助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计划,让非遗传承“潮”起来。
以优质非遗产品开发提升旅游内涵,推动旅游消费;利用旅游市场促进非遗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将非遗产品影响力进一步扩大,达到双促双赢的效果。
三是加大与高等院校合作,构建顶尖的合作团队,为非遗基地提供人才支撑。
构建一批专业技艺人才组成的创意创新团队,将传统工艺产品与现代设计巧妙结合,继承、创新和转化,为传承基地的开发利用提供指导帮助,包括活动开展、产品研发、营销等,充分发挥传承基地在非遗项目传承保护,以及当地文化、旅游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4.明确职责,形成人人保护的浓厚氛围。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守护精神家园人人有责。
一是思想上要重视。
农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原生地。
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应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摆上工作议事日程。
二是责任上要明确。
将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纳入县对乡镇文化考核指标中,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充分利用闲置的学校、文化礼堂等空间,建设乡镇一级的非遗综合馆或专题馆,打造当地的非遗品牌,尽量做到“一镇一品”或“一村一品”,为当地的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创造条件。
三是工作上要补台。
乡镇要加强对现有传承基地的开发利用,积极帮助传承人解决场地、经费等难题,提高非遗项目保护与传承在当地社会舆论范畴内的知名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非遗保护与传承氛围。
四是目标上要明晰。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应明确自身任务,激发创新意识和群众凝聚力,构建起完善的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体系和标准的工作流程,真正形成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合法化、规范化、一致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