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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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序地编制财务报告,确保完整、准确、及时地为公司外界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正确的财务信息,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人员的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其分子公司。
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是财务报告编制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第五条其他业务部门的职责是健全和完善各种原始记录,按照内部管理要求及时填报各种表单和报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及时上报有关财务信息。
第六条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内容
第七条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财务报表、附注及财务分析报告。
(一)财务报表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其他附表。
(二)财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的内容而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
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须提供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3、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5、公司合并、分立;
6、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7、财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8、有助于理解和分析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分析报告应对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1、收入、费用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增减变动情况,以及增减变化的原因和未来发展趋势等;
2、资产的分布、负债的水平,偿债及营运能力的分析;应收账款增减变化、回收风险;预收账款增减变化情况;
3、揭示对本期以及下期对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主要是或有负债、或有损失、重大的抵押、担保;
4、对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5、对目前财务状况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建议;
6、其他财务相关事项。
第四章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一节财务报告编制原则及要求
第八条财务报告编制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财务报告应当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报告的结果与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一致,对于经济业务的记录和报告不偏不倚,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避免错误并减少偏差。
(二)及时性原则。
要求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及时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及时传递会计信息,以满足各方面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三)谨慎性原则。
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风险和损失,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
预计会发生的损失应计算入账,没有足够把握取得的收益则不预计入账。
(四)可比性原则。
财务报告按规定格式要求编制,处理方法、指标口径应当一致、相互可比。
第九条财务报告编制要求
(一)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年度结账日为每年的12月31日,不得提前或延迟。
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二)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的,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
(三)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下列情况除外:
1、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的;
2、公司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
(四)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五)财务报表中的资产类项目和负债类项目的金额、收益类项目和费用支出类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本制度及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资产类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六)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七)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下列各项:
1、编报公司的名称;
2、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
3、人民币金额单位。
第二节单体财务报告编制
第十条月度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
本表“期末余额”栏一般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
“交易性金融资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盈余公积”等项目,应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
“货币资金”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开发支出”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非流动资产或负债项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项目,应分别根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科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未分配利润”项目中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长期借款”项目,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公司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月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偿还数后的金额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扣减相关的累计折旧(或摊销、折耗)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上述资产,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长期应收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费用”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
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公司,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6、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本表中的“年初余额”栏通常根据上年末有关项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且与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相一致。
公司在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的“年初余额”栏及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以后期间,如果公司发生了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应当对“年初余额”栏中的有关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如果公司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年初余额”栏。
(二)利润表
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和“上期金额”栏的填列方法
本表中的栏目分为“本期金额”栏和“上期金额”栏。
“本期金额”栏根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其中,“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项目根据本表中相关项目计算填列。
本表中的“上期金额”栏应根据上年该期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说列数字填列。
如果上年该期利润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期不相一致,应对上年该期利润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期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上期金额”栏。
(三)现金流量表
1、直接法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编制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公司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收到的税费返还
本项目反映公司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人、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为购置存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应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本期实际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如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
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
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公司为职工支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公司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及公司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反映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
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
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析填列。
⑦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等。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编制
①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而收到的现金。
不包括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债权性投资收回的本金,在本项目反映,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单设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
股票股利由于不产生现金流量,不在本项目中反映。
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券性投资,其利息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税费用后的净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与处置活动支付的现金,两者在时间上比较接近,以净额反映更能准确反映处置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报废、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
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公司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公司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是整体交易,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可能持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这样,整体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现金流量,就应以处置价款中收到现金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反映。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应将该金额填列至“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⑤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
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在本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投资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公司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⑧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公司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整体购买一个单位,其结算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购买方全部以现金支付或一部
分以现金支付而另一部分以实物清偿。
同时,公司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是整体交易,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除有固定资产和存货外,还可能持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这样,整体购买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现金流量,就应以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反映,如为负数,应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编制
①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公司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等,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债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公司的借款本金、偿付公司到期的债券本金等。
公司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