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政府系统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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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政府系统部门工作目标
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3.22
•【字号】丽政发[2010]15号
•【施行日期】2010.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政府系统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
考核情况的通报
(丽政发〔2010〕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和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集中精力抓重点难点,全力以赴保增长保民生,全市经济社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根据《政府系统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市直各部门自查自评、市政府考核组全面核查和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综合考评的基础上,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定: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旅游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地税)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广出版局、市城管执法局等14个单位为2009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市审计局、市工商局、丽水电业局、市人行、市交通局、市安
监局、市经贸委等7个单位为2009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单项奖获奖单位;其余部门为2009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合格单位。
2010年是撤地设市10周年,也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实施之年和“十二五”规划谋划之年。
希望获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其他单位要认真学习优秀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争先创优,争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