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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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废物、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填埋场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

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
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

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

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三是各地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突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修订完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
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各地根据地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

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各地针对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

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

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地方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

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

(六)开展渣土和拉圾填理、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
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

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七)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

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

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并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地区要明确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支持安全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

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能源等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破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四)严格督促指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本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EHS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
目录
1、企业概况
2、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监测、验收材料
3、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参照“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格式)
5、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
6、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材料
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至少最近2年的联单)
8、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的相关合同
9、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 、环保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11 、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台帐
12 、职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备注:企业资料较多的可准备12个档案盒,资料较少的使用文件夹即可。

企业概况
材料说明:可复印相关环评、监测、验收资料,封面加盖公章。

材料说明:根据下列制度,企业需完善责任人信息。

该制度应上墙张贴,建议在危废贮存场所和会议室等处使用。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企业名称: xxx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和无锡市环保局相关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环保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四、公司 EHS 部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危废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布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从源头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七、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台账、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八、依照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环保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九、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 EHS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切实落实下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主体为产生单位,产废企业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和部门责任分工。

具体责任部门至少应包括环保、生产、财务等部门,要明确各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的管控要求和措施,明确危险废物处置经费落实要求,并制定奖惩措施。

2、标识制度: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的要求制作。

危险废物的主要成分、批次、出厂日期等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不得人为涂改、刮擦危险废物标签内容。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当发现标志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检查时间至少每年1次。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管理计划应避免少报、漏报危险废物。

管理计划须上传至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

在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需有环保部门书面备案意见。

并做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按月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种类、数量等数据。

申报数据须与企业日常危险废物产生、处理记录台帐,管理计划等相验证。

4、源头分类制度:应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不得存放于同一空间。

不同类别危险废物应分区存放,中间设置分隔
过道或隔离墙。

易水解、易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密闭包装后设置单独区域存放。

容易发生反应,即不相容的危险废物禁止存放在同一空间内。

5、转移联单制度:企业危险废物的转移应根据《关于规范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控〔2008〕72号)、《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实施方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4〕44号)中的规定执行,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外环境中。

自2014年4月15日起,江苏省内危险废物转移实行网上报告制度,取消纸质联单,实行电子联单;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仍需填写纸质联单,并同时网上填报。

6、经营许可证制度: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

许多危险废物虽然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但依照法律必须交给有资质单位,企业内部环保部门应严格把关。

应有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

7、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按要求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生产工艺变化或有新建项目的应根据情况及时更新。

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应急演练方案,并每年组织开展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8、贮存设施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贮存场警示标志,贮存场所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需配备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收集渗滤液及贮存场所清理出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管理。

应定期对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不得混合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以免发生反应引起爆炸、危险气体释放、产生新有害物质等问题。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不得将危险废物与其他物品、生产原料、中间产物、器材混合存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贮存。

贮存场所现场应配备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本,按批次记录危险废物入(出)库日期、来源(去向)、种类、数量等详细信息,并按月汇总。

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应由经手人签字。

危险废物贮存原始台
账应保留3年以上。

9、利用设施管理制度:如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应环评手续须齐全,并通过审批和“三同时”验收。

相关环评中应详细说明自建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的利用工艺、可利用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产品质量标准、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

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情况。

10、岗位培训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对各相关人员的培训至少保证一年一次,新招收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相关培训。

材料说明:根据下表填写,该表格相关内容已根据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危废管理计划内容作了增补,可参考使用。

材料说明:1、排污申报资料(含危废)以及专门的危险废物申报资料;
2、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每月申报完成后建议保留纸质存档;
3、企业关于危险废物相关变更的申请、各级环保部门的相关书面意见。

材料说明:
1、《关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锡环发〔2018〕16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神,按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我市被列入危险废物网上报告扩大试点城市。

试点范围:HW09等6类危险废物中部分种类在省内转移实行网上报告,不再进行行政审批。

需焚烧和填埋的危险废物在无锡市区(七区)、江阴市和宜兴市各自区域内转移实行网上报告,不再进行行政审批。

其他危险废物在无锡市内转移实行网上报告,不再进行行政审批。

具体明细见附件。

2、已列入网上报告范围的转移,可打印相关网上报告信息单存档;未列入网上报告范围的危废转移,仍需提供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材料——《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

材料说明:已列入网上报告范围的转移,企业实施转移后,建议定期打印转移联单存档(纸质备份也相当重要)。

材料说明:所有危废处置合同均应按年度归类存档。

材料说明:1、经营单位企业清单在环保局网站固废管理专栏查询。

2、企业在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合同时,务必索取该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要求该经营单位加盖公章,如经营单位不愿提供,可向环保部门反映。

材料说明:1、应急预案应使用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复印件封面加盖公章;
2、演练记录如下表,可参考、修改使用。

危废产生单位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记录人:审核:记录时间: 2018年月日
材料说明:1、台账格式见下表,可参考、修改使用。

一种危险废物使用一套表格。

xxx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台账
xxx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和处置台账
xxx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和处置台账
材料说明:可参考按照下表填写。

xxx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计划
根据省环保厅《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相关要求,对各相关人员的培训至少保证一年一次,新招收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相关培训。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主体为产生单位,产废企业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和部门责任分工。

为有效预防、及时
控制污染事故,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通过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环境保护意识,了解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学习危险废物处理方法,从而达到防止或减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
三、培训方法
采取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知识讲座、公开课和小组讨论的形式来学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法。

四、培训重点内容
1、危险废物管理的现行法律法规;
2、本公司危险废物主要管理制度;
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4、我公司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危废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5、环保现场核查的相关管理要求;
6、实施网上报告制后的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流程,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7、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的危险废物应急预案;
8、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利用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培训计划表
xxx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培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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