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市政明电[2012]10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
知
正文:
----------------------------------------------------------------------------------------------------------------------------------------------------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市政明电[2012]10号)
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2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2012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程,提高城市品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把通化建设成为中国北方宜居山水城市。
二、主要工作
(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1.结合“暖房子”工程开展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旧住宅300万平方米,达到房屋保暖、环境优
美、管网畅通。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2.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拆除棚户区60万平方米,改造8400户。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3.完善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工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及二道江污水处理厂。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二道江区政府。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4.新建续建江南11条路网,全线贯通滨江东路江南段。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5.对玉皇山大桥、红旗桥、江南大桥进行景观改造,完成西出口和北出口改造,改造周山巷路50条。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6.亮化黑楼道200栋,解决高区和周边1.8万户居民用水、5000户居民用气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用局。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7.加快改造环卫设施,取缔无底垃圾箱和敞口垃圾中转站,垃圾容器达到清洁卫生、无渗漏。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8.做好棚户区改造和新开发区域公共厕所的规划工作,年内力争新建5座水冲公厕。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建
(二)专项整治活动。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搞好江河及公路、铁路沿线环境治理。
重点整治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完善环卫设施,达到边沟通畅、杖墙整齐、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2.广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全面清理越冬垃圾,清除“三小五堆”,有效控制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扒乱建现象。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城建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3.加大对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做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管理到位。
按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4.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力度,要求环境整洁、商品划行归市、熟食摊床封闭经营、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有专职保洁人员。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5.加大对病媒生物的防治力度,以整治环境为主,药物消杀和物理消杀相结合,完善防治设施,特别是重点行业要按标准增设防治设施,清理四害孳生和栖息场所,加强常态管理,逐步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6.结合小区改造,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小区达标活动,提高管理水平。
重点开展“野广告”及宠物造脏的整治和管理力度。
责任单位:市公用局、市城建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结合“人人树形象、处处见文明”和“四城联创”活动,开展“文明在细节、微笑在山城”、“城市是我家、洁净靠大家”、“讲公德、守秩序”等专题活动,广泛宣传,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爱卫办。
2.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围绕创建工作,弘扬先进树新风,鞭挞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通化日报社。
3.发挥环境卫生的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创建活动,在党政机关单位开展“携手共建”主题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争当“环保卫士”主题教育活动,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卫生达标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重新调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按各自的任务配齐配强力量,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
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克服困难,不等不靠,广开资金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创建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立专栏,营造创建氛围,提高市民的创建意识和卫生意识,形成创建人人有责、创建人人参与、为建设美好家园添砖加瓦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各部门要树立“大卫生”的大局观念,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全市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五)完善机制,加强督导。
创建工作实行旬报、月督导、年终验收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各责任部门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工作积极、任务完成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推诿、影响创建进程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田玉林市长
副组长:张宝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书局副市长
赵忠国副市长
辛立艳副市长
刘乃军副市长
成员:王国昌市政府秘书长
丁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涛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文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秀波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周云燕通化日报社社长
孙立荀东昌区区长
韩阳二道江区区长
张伟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于深市教育局局长
XXX 市财政局局长
王桂林市环保局局长
刚振涛市城建局局长
汪润民市公用局局长
王慧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梁国市水利局局长
于新朝市林业局局长
张玉霞市文体局局长
李红玉市卫生局局长
张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王春梅市广电局局长
刘洋市规划局局长
刁仁利市法制办主任
张义市工商局局长
王崇峰市质监局局长
胥杰市食安办主任
张恒团市委书记
蒋海燕市妇联主席
王云鹏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国昌兼任,副主任由丁杰兼任。
办公室下设六个组: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市爱卫办主任担任;市容环境组,组长由刚振涛兼任;行业卫生组,组长由胥杰兼任;环境保护组,组长由王桂林兼任;病媒生物防治和社区单位卫生组,组长由孙立荀、韩阳兼任;宣传组,组长由田文华兼任。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