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红云红河烟办〔2012〕90 号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 《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中心、部室、生产厂: 根据集团实际和工作需要,参照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暂行)》,经集团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 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0 月 29 日
-1-


抄送:集团领导。


党政办公室
打字:孙玉琛
校对:杨云翔
-2-
2012 年 10 月 30 日印发 共印 6 份(其余网发)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烟草行业改革发展的需要,规范红云红河烟 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工会的财务行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工会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及全总、省总有关规定,参照云南中 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烟)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各级工会应当结合自 身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三条 各级工会应当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第四条 工会会计核算以货币为计量,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 币。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采用借贷记账 法记账。


第五条 为便于对各期会计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和考核,会 计核算处理方法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第六条 工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进的实际价值 核算,不考虑币值变动对资产计价的影响。

除另有规定外,一律
-3-


不得自行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第二章 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第七条 积极按期组织工会经费收缴,协调人力资源部、财 务部按期向各地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工会经费,收到上级工会拨 付工会经费后,按照经费划拨管理办法完成对基层工会的经费分 解及拨付,有力保障各级工会工作及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 合理编制工会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 和管理,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九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实际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根据 审核后的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项目手续齐全,客观真实反映工会经费的收支余超。


第十条 要及时、准确地为管理层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符合 上级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本级工会内部管理的需要。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按照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集团工会预 算分为二级进行管理,即:
红云红河 集团工会
机关 工会
昆明卷烟厂 红河卷烟厂 曲靖卷烟厂 会泽卷烟厂
工会
工会
工会
工会
-4-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 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的原则。

坚持收支两 条线原则,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严禁私设“小金 库”或账外设账。


第十三条 各工会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和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 划编制年度预算,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项目明晰、依据充 分、说明清楚、程序规范、签章齐全、报送及时。


第十四条 无重大支出项目或重大政策调整引起支出大量增 加的年度,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期末滚存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第十五条 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工会经费来源项目,充分考 虑当年各项收入的变动因素进行编制,做到实事求是、积极稳妥、 切实可行。


第十六条 预算支出按照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以收定支、收 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一定标 准,分轻重缓急进行编制。


第十七条 预算审批程序 预算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业务负责人编制预算→会计主管 汇总→工会办公会初审→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本级 工会常委会审定→本级工会主席审批→上一级主管工会审批。

第十八条 在上级工会批准预算之前只能开支必要的基本费 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

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 息网络购建等费用一般不得开支,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开支的,
-5-


经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工会办公会议同意,可控制在年度预 算的 25%以内。


第十九条 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按照预算组织收入和安 排支出。

收入方面,做到应收尽收,不得减免、不收或少收。

支 出方面,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预算不超支, 无预算不开支。


第二十条 各基层工会根据编制预算的要求和本单位年度工 作计划,按要求的统一格式编报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年度收入支 出预算由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封面、预算说明书、收支预算表组成。

于次年 1 月 10 日报送集团工会。


第二十一条 年度经费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再调整。

如 有特殊情况或不可预见因素发生,需要追加(调减)预算的,由 具体支出经费的业务人员于每年 8 月 1 日前提交追加支出预算报 告,报经工会主席同意,送财务人员审核并汇总编制预算调整方 案后,提交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工会办公会议讨论同意。

经 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主管工会审批后 执行。


第二十二条 半年、年终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 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强预算执行信 息沟通,确保预算贯彻执行。


第四章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十三条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6-


(一)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

独立建立银行帐户,管理工 会经费。


(二)坚持遵纪守法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全总、省总及云 南中烟工业公司工会规定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并以各项财务 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作为支出管理的行为规范。


(三)坚持预算管理原则。

经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 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四)坚持勤俭节约原则。

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 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五)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要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帐目, 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六)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

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 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 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二十四条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一)会费收入。

工会会员按月工资收入的 0.5%交纳工会会 费; (二)拨交经费收入。

完成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列返回集团 的经费,集团按《经费划拨管理办法》划拨到各基层的工会经费; (三)上级补助收入。

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

行政对工会给予的补助款项; (五)其他收入,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银行存款
-7-


利息等。

第二十五条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
动,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一)职工活动支出。

指工会为会员及职工开展教育、文体、
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基层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 活动支出。

下设明细科目:
1.职工教育费。

用于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 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资料等消耗用品费用;授课费;奖励费 及培训费。


2.文体活动费。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 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 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的服装、化妆、 劳务、餐费、奖励、补助等各项费用。


3.宣传活动费。

用于开展政治、时事、科技、生活等讲座, 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能竞赛、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 动、网络宣传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消耗用品及布展费;工会组织 的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宣传费;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报刊 及资料等。


4.其他活动费。

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活动支出,如开展技 能竞赛等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维权支出。

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 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
-8-


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 生的支出和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业务支出。

指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 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培训 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 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会活动;召 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 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专用经 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 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购置办公设备、专用设备、 信息网络购建等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

指以上开支项目以外的各项开支。

第二十六条 授权审批。

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 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执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

集团 工会主席授权机关工会主席、各生产厂工会主席独立管理本基层 工会的经费收支,并在预算范围内执行基层工会主席“一枝笔” 审批。

特殊重大开支项目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工会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

严格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9-


第二十八条 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列》的规定使用现 金,不得有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二)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慰问费(从本级直接支出的)。

(三)按有关规定表彰、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四)结算起点 1000 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各级工会要按照管理规定办理现金业务,超过现金结算起点 的业务,无特殊情况尽量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第二十九条 现金应专柜存放,由出纳人员单独保管,不得 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超出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不得“坐 支”现金或“白条”抵库,不得“公款私存”,设置“小金库”, 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第三十条 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支 凭证,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 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月末与总账进行核对,保证账款、账 账相符。

第三十一条 授权独立管理工会经费的各基层工会要独立开 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凡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应通过银行实 行转账结算。

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 银行相关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并在基本存款账户内办理日常现金 收付业务。

第三十二条 单位资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
- 10 -


账户,不准出租、出借、转让账户,不准以任何名义转移资金,私设账外账。

第三十三条 设置银行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支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序时登记,月终,“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应该相等,如有差错,必须逐笔核对,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调节表上的挂账数应在下月全部催办入账,及时处理。

严禁出现两个月以上的未达账项。

调节后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必须一致。

月末与总账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第三十四条 建立健全内部牵制、稽核制度,按月对账,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

票据、印鉴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由多人分别保管,不得将印鉴齐全的空白支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第六章 工会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六条 工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三十七条 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

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合理配置,防止闲置浪费。

第三十八条 需要购置固定资产的单位,应在年度预算申报时提出书面申购报告,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购置。

因实际工作需要购置固定资产无预算的,需进行预算追加,并按相应程序进行申购。

第三十九条 新购置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和实物保管制度。

财务人员根据审批的发票建立资产明细账,同时填制《工会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台帐,实物保管人进行领用登记。

定期对固定资产盘查清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

年终决算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和清查,对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说明情况,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编制工会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批单,按程序办理手续,并调整账卡记录,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四十条 对于已到报废年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清理,由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鉴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

各厂工会固定资产处置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由本级工会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集团工会备案;固定资产处置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下的报集团工会审批;固定资产处置价值在5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下的由云南中烟工会审批;固定资产处置价值100万元以上(含)、1000
万元以下的由省总工会审批;1000万元及以上和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由全国总工会审批。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材料物资、体育用品、活动用品、宣传品、礼品、奖品等物资购置由物资采购人统一办理采购手续的,并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负责办理物品采购。

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的,必须通过比质(比价)、商务谈判或招投标程序来办理物品采购。

各业务人员一律不准自行采购。

第四十二条 应收款、借出款等要根据借款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记账并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催收、清算,防止发生坏帐损失。

第四十三条 各级工会应建立健全库存材料的保管和领用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确保每年一次,保证账账相符,帐实相符。

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和主管工会批准后,及时调账。

第四十四条 对因管理不善、玩忽职守,造成工会资产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赔偿或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 不得动用经费结余对外投资。

第七章 代管经费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代管经费要按项目或单位设置明细账,严格按照资金性质、用途及其开支规定管好用好各项代管经费,避免因
代管管理不善带来财务风险和损失。

第四十七条 定期对代管经费进行清查,与托管财务部门进行核对,按照委托代管部门的要求报送经费使用及结存情况。

第四十八条 不合法、违规的费用项目,不得计入代管经费。

第八章 会计报表
第四十九条 季度报表。

各基层工会按照要求定期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

每季度终、次月10日前将印章齐全的纸质报表(附电子版)及时报送到集团工会。

第五十条 年度报表。

年度工会财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封面、决算说明书、收支决算表,年度资产负债表,年度收入支出表,年末往来款项明细表,各基层工会按照年报会议安排及相关要求编制年度会计报表,于年度终、次月10日前将印章齐全的纸质报表(附电子版)报送集团工会。

第五十一条 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格式统一、装订整齐、报送及时,季度报表经工会主席、财务负责人审阅并签章。

年度财务报告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

第五十二条 集团工会审核并汇总各基层工会报表,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工会。

第九章 财务分析
第五十三条 会计主管要定期向分管财务工作领导汇报本级
工会财务收支情况,分析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分析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工会财务开支范围,评价资金配置的重点和使用效率,提出加强经费收缴、管理、使用的措施和要求。

第五十四条 每半年由分管财务工作领导主持召开一次由各业务负责人、财务人员参加的半年财务分析会,通报半年经费收支预算完成情况,研究预算调整项目,全面总结半年经济活动情况,指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的措施。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经集团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定后报云南中烟工会备案。

第五十六条 各基层工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细则,报集团工会备案。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工会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