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陕西发布政务微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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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陕西发布政务微博信
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12
•【字号】陕政办函[2012]183号
•【施行日期】2012.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陕西发布政务微博信息报送
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函〔2012〕183号)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发布”政务微博于11月7日在新浪网、腾讯网正式开通,已发布政务信息26条。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办陕西发布政务微博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政办函〔2012〕172号)要求,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每天应向“陕西发布”报送政务信息。

据统计,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知识产权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已向“陕西发布”报送信息84条。

其他部门尚未按要求向“陕西发布”报送信息。

为充分发挥“陕西发布”在政务信息发XXX加强与公众互动沟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陕西发布”政务微博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报送内容
1 与民生发展相关的信息,特别是促进就业、收入倍增、全民社保、教育提升、卫生健康、文化惠民、住房保障、消除贫困、生活环境、生产服务十大领域民生工程的安排部署、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等方面的信息;
2 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信息;
3 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准确信息;
4 对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已引起网络热议的失实信息的准确回应;
5 其他公众关切的政务信息。

二、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1 各部门要作出具体安排,制定信息报送计划,并确定专门处室和人员负责报送工作;
2 各部门每天要定时上网浏览,跟踪网民对“陕西发布”已发布的本部门信息的评论,及时报送回应信息;
3 建立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
4 每天(含节假日)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报送时间为每天12:00前,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5 在信息语言风格上,力求语气平易、公允,做到文字简练,图文并茂,坚决避免官腔官调。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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