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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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1.11
•【字号】昌政发〔2017〕7号
•【施行日期】2017.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健康促进
正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昌政发〔2017〕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

为更好地应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把握全民健身发展内涵的深刻变化,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居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京政发〔2016〕61号)精神,结合昌平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备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满足健身需求、建设健康北京为目标,以筹办北京2022冬奥会和残奥会为契机,以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基础,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为增进人民福祉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城乡居民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60%,居民体质达标率超过97%。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活动品牌;群众冰雪运动广泛普及,参与冰雪项目的人数不断提高。

培训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3000人、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500人。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保持在2.75平方米。

加强体育生活化社区和体育特色镇(街道)建设,创建4个以上体育特色镇(街道)。

体育健身组织活力显著增强,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实现快速发展。

健身组织实体发展、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全区城乡居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弘扬体育文化
充分发挥昌平承办奥运会铁人三项运动等国际体育赛事活动的资源优势,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采取媒体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健身
宣传引导,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用体育文化影响和激励全民健身热情。

深入挖掘传承体育文化,着力推广毽球、空竹球等民族体育项目,形成具有昌平特色的体育文化。

以举办、承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在寓教寓乐中引导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使体育锻炼成为城乡居民普遍生活方式。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持续扩大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体育节、职工运动会、“一区一品”等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大力发展健身跑、健身走、自行车骑行、球类、冰雪运动等参与人数众多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击剑、航空、摩托车骑行等具有体育健身休闲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围棋、象棋、拔河等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群众冰雪活动,提升冰雪运动参与人口;着力开展全区性足球、篮球联赛和乒乓球、羽毛球等群众性赛事。

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指导、支持和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向全社会提供满足需求、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

发挥区体育总会及各单项协会的作用,积极举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传承体育文化、促进民间交流,强化区域合作,实现体育惠民。

(三)积极普及群众冰雪运动
以快乐冰雪季系列活动为龙头,开展高山滑雪等冰雪活动,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浓厚氛围。

打造“一区一品”冰雪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冰雪嘉年华和群众冰雪健身活动,在青少年中普及冬季项目知识,鼓励和带动更多青少年参与冰雪健身活动。

引导建设一批青少年冰雪运动俱乐部、冰雪运动特色学校等,支持学校与其合作开展冰雪教学和课外冰雪活动。

完善群众冰雪健身设施,引导建设嬉雪乐园等场地,充分利用现有冰雪设施,为群众参与冰雪运动提供条件。

推动冰雪运动人才培养,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冰雪运动培
训,进一步扩大冰雪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城乡居民提供专业、科学的冰雪健身项目指导。

(四)推动体育健身组织健康发展
1.加强体育健身组织建设。

支持体育行业协会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完善全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单项协会和基层健身组织三级组织体系建设,实现实体化、品牌化发展,促进带动各行各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发挥单项体育协会专业优势,推进体育项目普及推广。

加强对基层体育健身组织的指导服务,强化镇(街道)全民健身协会的组织作用,引导村(社区)自发组建健身组织和健身团队,同时继续开展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活动,做到层层有机构、处处有组织。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服务管理。

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推动基层全民健身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健身技能、才艺交流展示大赛等活动,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并组建讲师团,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贯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体质测定站点日常工作,指导城乡居民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发挥体育锻炼在慢性病防治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完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
1.推进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严格落实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有关规定,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努力打造满足群众日常健身需求、以“一刻钟健身服务圈”为基础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新建笼式足球场、篮球场、乒乓球长廊、门球场地、棋苑20片,采取“见缝插针”的方式,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公园、社区周边建设塑胶健身步道5公里;推动有条件的镇(街道)建设中、小型文体中心,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室内外结合的健身场地,开展在社区小广场和地下空间建设健身设施的试点工作。

2.盘活整合存量资源。

鼓励和支持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
源,以及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合理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户外广场、公共绿地等空间资源,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

3.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开放或给予优惠。

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健全补贴奖励机制,研究探索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向公众优惠或免费开放的体育场馆给予经费补贴或奖励。

(六)统筹城乡及各类重点人群全民健身发展
1.提升城乡居民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在创建体育特色村的基础上,开展体育特色镇(街道)创建工作,提升农村体育工作水平。

继续加强居民社区体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与管理水平。

推广建立社区居民、村民健身组织,加强城乡交流,创新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和内容,推动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经常化、多样化,形成“群众天天有活动、社区(村)月月有赛事、街道(镇)年年有运动会”的局面,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常态化健身活动全覆盖。

2.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

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

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切实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

贯彻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外活动计划,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人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制,深入推进校园足球等“三大球”联赛发展。

将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

3.加强老年人健身服务。

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科学指导。

将科学健身融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内容,建设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
支持社区因地制宜,利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

4.促进带动其他群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开展符合单位特点、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

大力传承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各类民族体育活动。

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发展,在公园、广场等公共体育场所建设适合残疾人的活动场地、器械,做好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站点建设。

(七)推动全民健身创新发展
1.推进科学健身与健康生活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优化体质促进项目,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是良医”理念,实施“城市减重计划”。

大力开展太极拳等传统养生运动。

通过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1025动生活”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科学健身素养。

2.推动形成部门职能衔接互促。

统筹落实全民健身的国家战略,强化政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建立更加完善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制,争取文化、教育、园林绿化、发展改革等部门与体育部门共享场地资源,推进文体融合、教体融合。

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等协同发展。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大群体”工作格局。

3.推动形成不同领域跨界整合。

推进全民健身与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领域的跨界整合,拓展全民健身的广度和深度。

推动医体结合,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中医传统运动,改善城乡居民体质。

积极推动落实京津冀全民健身交流合作。

广泛开展以秋季北京国际长走大会为代表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打造具有昌平特色的国际化、城市化、区域化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发展,并持续扩大其影响力。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协调推进机制,由区体育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进。

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区体育局的协作配合,形成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各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争取一定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方式,加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带动群众健身消费。

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在体育场馆设施运营、公益健身服务体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全民健身的投入。

(三)严格督导成效
区体育局要对本实施计划的重要目标、重点项目和任务措施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检查;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在2020年对实施计划的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附件: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任务分
解方案
附件
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任务分解方案
一、大力弘扬体育文化
1.采取媒体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健身宣传引导,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用体育文化影响和激励全民健身热情。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新闻中心、区广电中心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2.加强组织和策划,开展好全民健身周、全民健身体育节等传统体育健身活动,精心组织好“全民健身日”活动,举办好区全民运动会、职工运动会、机关运动会、中小学生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区总工会、区教委
协办单位:区体育总会
3.大力发展健身跑、健身走、自行车骑行、球类等参与人数众多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击剑、航空、摩托车骑行等具有体育健身休闲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围棋、象棋、拔河等传统体育项目;着力开展全区性足球、篮球联赛和乒乓球、羽毛球等群众性赛事。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总工会、区教委、区旅游委、区体育总会
4.积极开展校园“三大球”体育比赛活动,打造昌平区以“三大球”为主体的青少年品牌赛事活动。

负责单位:区教委
协办单位:区体育局
5.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
育健身和竞赛活动。

负责单位:区总工会
协办单位:区体育局
6.积极发挥区体育总会及各单项协会的作用,举办各种体育比赛活动,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满足需求、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体育总会
7.在各镇(街道)积极推进一镇(街道)一品、一村(社区)一队的基层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创建工作,鼓励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群众简便易行的体育比赛活动。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积极普及群众冰雪运动
8.打造“一区一品”冰雪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冰雪嘉年华和群众冰雪健身活动。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总工会、区体育总会、冰雪项目经营场所
9.在青少年中普及冬季项目知识,鼓励和带动更多青少年参与冰雪健身活动,支持学校与冰雪运动俱乐部、冰雪场地运营机构合作开展冰雪教学和课外冰雪活动。

负责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中小学校、冰雪项目经营场所
10.完善群众冰雪健身设施,引导建设嬉雪乐园等场地,充分利用现有冰雪设
施,为群众参与冰雪运动提供条件。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冰雪项目经营场所
11.推动冰雪运动人才培养,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冰雪运动培训,进一步扩大冰雪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城乡居民提供专业、科学的冰雪健身项目指导。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深入冰雪健身场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冬季冰雪项目健身知识讲座及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冰雪运动健身知识,积累冰雪运动群众基础,扩大冰雪运动人口。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总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冰雪项目经营场所
四、推动体育健身组织健康发展
13.支持体育行业协会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完善全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单项协会和基层健身组织三级组织体系建设,强化镇(街道)全民健身协会的组织作用,引导村(社区)自发组建健身组织和健身团队。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民族宗教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协办单位:各村(社区)、区体育总会
14.培训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3000人、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500人,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宣传力度,树立志愿服务形象,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总工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体育总会、各企事业单位
15.体育行政部门要对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免费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业务交流、进行表彰奖励。

对职业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认证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高危险性项目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的管理。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16.通过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不断提高市民科学健身意识和健康素养。

倡导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发挥体育锻炼在慢性病防治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总工会、各镇(街道)、各企事业单位
五、完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
17.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时期全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

负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市规划委昌平分局
协办单位:区体育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8.结合全区的发展定位、自然环境、体育文化、民族特色、未来规划等方面因素,突出昌平区的资源优势和特点,推动区域特色健身设施建设,促进群众健身活动发展。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市规划委昌平分局
协办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9.严格落实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有关规定,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负责单位: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努力打造满足群众日常健身需求、以“一刻钟健身服务圈”为基础的全民
健身设施网络,新建笼式足球场、篮球场、乒乓球长廊、门球场地、棋苑20片,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公园、社区周边建设塑胶健身步道5公里。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1.推动有条件的镇(街道)建设中、小型文体中心,有条件的社区、村建设室内外结合的健身场地。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2.鼓励和支持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以及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合理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户外广场、公共绿地等空间资源,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

负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委昌平分局
协办单位:区体育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3.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开放或给予优惠。

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总工会、区教委
24.强化政府职责,健全补贴奖励机制,研究探索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向公众优惠或免费开放的体育场馆给予经费补贴或奖励。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
六、统筹城乡及各类重点人群全民健身发展
25.发挥农民体协作用,在开展体育特色村创建工作基础上,在行政村较多的镇(街道)创建4个以上体育特色镇,提升农村体育工作水平,促进城乡体育一体
化发展,让城乡居民均等享有健身权利。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6.加强社区体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与管理水平,为群众健身提供承载平台和优质服务。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7.深入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与《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在各镇(街道)、企事业单位、高校普遍开展国民体质测试与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工作,引导和鼓励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确保全区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7%。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总工会、各企事业单位
28.贯彻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外活动计划,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人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在校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7%以上。

负责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中小学校
29.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广泛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

负责单位:区老干部局、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体育局
30.注重培养少数民族体育骨干,拓宽培训渠道,弘扬和传承昌平区少数民族
传统体育运动;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训练场地建设;倡导在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引导各学校打造属于自己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品牌。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民族宗教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委、区体育总会
31.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骨干,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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