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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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读后感
对中国读者而言,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教授并不陌生。
他对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关切,对转轨过程中现实问题的坦诚直言和中肯建议,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
在国际经济学界,斯蒂格利茨教授被誉为“全能型奇才”,学术成就遍及几乎所有主要的经济学领域。
作为学界新锐,斯蒂格利茨教授26岁即获得耶鲁大学的终身教职,36岁即获得有“小诺贝尔奖”美誉的约翰·贝茨·克拉克奖。
2001年,斯蒂格利茨教授荣膺经济学界的最高荣誉———诺贝尔经济学奖。
难能可贵的是,斯蒂格利茨教授在经济学教育方面始终锲而不舍,还一直致力于将经济学知识普及到政策层和一般公众。
下面谈谈对《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的感想。
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在现在的社会显得过于完美,市场经济中经济大鳄的存在,无形中削弱了市场应对各种有预谋经济行为自我调节的能力。
所以,对现在的各国经济情况来说,政府干预是十分必要的。
我们不可否认市场有时会失灵,正如我们不可否认"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而政府的显著特征——拥有社会成员和强制力——使政府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具有某些明显优势,但有优势不代表就一定能够成功,经济活动中会有一种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自组分效应,政府调控有时也无法改变非理性民众的预期。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在亚洲国家和地区大多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即所谓“东亚发展模式”。
这一模式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较深。
比如,战后的日本和韩国的经济,就是在政府的强力指导下走上高速发展之路的。
但是,东亚一些国家的政府在将本国经济成功地推上“快车道”以后,特别是当本国经济已发展到相当高阶段时,大都没能及时主动地从一些已经可以由市场进行调节的领域中退出,从而压制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使日渐失衡的经济结构未能得到及时调整。
同时,政府的过度干预还容易带来决策失误,资源
配置不当等问题,进而使经济微观主体丧失活力和主动性。
就金融领域而言,政府过度干预的结果更是弊端丛生,主要会带来以下两方面的后果:其一,由于政府对银行经营干预太多,造成贷款质量低下,不良资产严重。
其二,政府行政干预过度造成的另一个恶果是官商勾结,腐败严重;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银行的经营活动;在官员和企业领导人之间形成不正常的关系。
它不仅严重削弱了政府的调节作用,而且还导致权钱交易、人情贷款泛滥、部分官员腐败。
从东亚国家的情况看,政府对企业(包括银行)干预过多会造成上述恶果。
那么,政府在经济生活中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东亚一些国家的经济快速增长,令世人瞩目,“东亚发展模式”或“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曾风靡一时,受到许多人的赞赏和推崇。
然而,正当人们为“东亚发展模式”大唱赞歌之时,却爆发了始自东南亚自家的金融危机。
于是,国际上又有一些人对“东亚发展模式”产生了怀疑,不少人尤其是一些西方学者和传媒群起而贬之。
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如何看待“东亚发展模式”成了人们争论的一个话题。
争论的焦点,就是如何认识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问题。
我认为,我们说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过度有弊端,并不等于不要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不能走另一个极端。
现代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政府注重对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宏观干预,所以关键要看政府是怎样进行干预,即如何发挥作用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政策和法规,根据发展战略的需要,为企业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引导企业按“游戏规则”在竞争中发展,而不能去插手应当由企业(包括银行)自行处理的具体经营活动。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国家的宏观调控要“靠边站”,实际上市场经济并不排斥计划,也不拒绝宏观调控。
市场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一面,必须通过国家(政府)对市场活动的正确引导和有效调控,加以弥补和克服。
早在19世纪后期,马克思在《资本沦》第三卷中就曾经指出:“股份公司的发展,在一定部门中造成垄断,因而要求国家的干预”。
到了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出现之后,西方国家的政府更明显地加强了对经济的宏观控制,并形成了一套以总需求管理为核心的财政和货币政策。
战后至70年代中期,凯恩斯主义在西方经济学界占据了主流学派的位置。
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凯恩斯所倡导的国家干预经济政策为西方国家所普遍采用,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手段来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
70年代末特别是80年代,在西方国家的经济领域里,尽管曾刮起一阵自由主义的风,向保守主义管理型式转变成为时尚,这种思潮崇尚私有制和市场机制,反对国有制和国家干预。
但是,进入90年代后,西方国家经济风向有变,主要西方工业国家又重新开始刮起“国家干预经济”的风了。
国家干预现已在西方国家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当今西方国家已不复存在那种没有政府调控和干预的自由主义。
现代西方国家是两手抓,即依靠“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和“看得见的手”——宏观调控,来推动经济发展的。
事实证明,某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的国家,在市场发育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在其“经济腾飞”的一定阶段,政府引导和干预经济是必要的,可以更有效地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但是,政府的干预要有个“度”,应当注意干预经济的方式和程度。
政府要重视规范自身的行为,与企业保持一定的“距离”,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放手让企业(包括银行)自主经营。
经济必须是在法治健全的前提下才能正常运转,市场经济必须要有法律。
那么谁来执行法治?当然是政府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已经找不到那种完全的、纯粹的、没有政府的“看得见的手”干预的经济了。
而且,政府干预经济目的在于自由竞争。
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法律对市场加以调控,只有管得好与差的问题,没有完全
不管的问题。
但是市场本身还是应该由市场规律来决定,而不是由行政命令来决定。
实际上,政府干预经济就是为了保障市场能够更健康地运作,市场主体能够更公平地自由竞争。
市场主体在平等的条件下自由竞争是非常重要的,反垄断就是因为垄断危害了自由竞争。
由此,我想到了中美两国的反垄断对象。
美国反垄断的对象,都是在自由竞争中慢慢积累起来的大财团,都是私人资本,而我们的垄断集团都是国有企业,这与美国是相反的。
我们很少有私人的垄断,都是国有的大垄断,所以要反垄断首先应该反行政垄断。
大家都深受垄断之害,价格都由垄断者说了算,最明显的就是油价,十次中有八次是涨,且涨多跌少,涨快降慢,比如存在严重风险溢价的布伦特油价是成品油定价挂靠油种之一,而价格相对偏低的WTI油价却被排除在外,国内油价跟涨不跟跌,真是坑爹!而对此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个垄断虽是在公有制的名义下进行的垄断,但它实际上不是公有,而是少数权势集团所有的。
因为如果是公有,那它怎么花钱就应该让老百姓知道,至少有代表讨论怎么花,但现在完全没有。
我常在思考,社会主义的实质是什么?社会主义的实质应该是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原本就是为了遏制资本的过度膨胀引起严重的不平等而出现的一种思潮,要对资本过度膨胀进行抵制,使人与人之间更为平等。
可是号称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集团的高管们,他们的工资却总要向美国最大的私人财团的高管看齐,而我们的职工平均工资却还没跟美国职工的平均工资接轨,我们跟美国的福利覆盖面没有接轨,社会保障的底线也没接轨,你只接轨国有企业高管的工资,我觉得这非常不合逻辑。
何况美国高管的超高收入也早已为社会所诟病。
我们的国营企业本来就一直由政府罩着,但高管的工资却不受管制,又要向高标准的“国际”看齐,这完全是不合理的。
中国有中国自己的问题,我们不能都拿美国说事。
中国和美国有共性的一面,就是都要对人性贪婪的一面予以遏制,但是两者贪婪的载体又是不同的。
在美国这个贪婪的载体是大财团、大金融家,而我们贪婪的载体是握有权力的权势集团。
所以,中国和美国改革所针对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因此途径也应该不一样。
任何政府的改革措施一定要通过法律来进行,就是说应该依法办事。
美国成功的经验就在于它有法律,如果不是通过法律来办事的话,即使政策再好,也执行不下去,或者不能持续。
执政者是应该超越利益集团的,这点很重要。
美国也有腐败,它这腐败往往是国会议员跟游说集团之间的交易这类东西。
但是行政部门,执行机构的腐败是比较少的,因为它没有那么大的财权。
美国每一步的改革都是加大政府的权力,特别是行政机构执行的权力,但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人怀疑过他们要贪污,他们会中饱私囊,如果说每加大一次政府的权力,就使某些人多一个寻租的资本,那主观愿望再好的政策反而会加重腐败,结果适得其反,那就越干预越坏。
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我们应该改的问题和他们应该改的问题不一样,对象也不一样。
但是也有可以借鉴的地方,比如人性的贪婪必须有所遏制、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些都是共同的。
我们应该学他们好的,不能学坏的,但实际上,我们往往学他们坏的不学好的。
比如泡沫经济就被我们照搬过来了。
企业高管的工资中一部分是用股票,即所谓的期权来支付的,他们自然就愿意把股价炒起来,这样有利于他们获取收益。
其结果就使得一个企业的股票市值跟它的业绩脱节。
股价高并不是因为企业效益高,而是以不正当手段炒起来的。
这一套我们照搬得非常熟练,而且这么快就搬过来了。
而美国改革的那些根本方向,包括社会正义、公平、民主、法治,这些东西才是我们应该学的,我们却做得非常不够。
再来看看中国,从中国社会主义的性质来看,较其他国家更应该注重经济建设中公民的经济利益。
而保护公民利益与规范公民的经济行为,最为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制定好一系列完善的经济法律体系,以此来维护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
劳动者在这种公平有效的体制下共同竞争的同时法律体系也能有力地遏制“以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交换,把市场体制变成分肥体制”,将政府确立在一个为市场提供服务而非控制的角色上。
由此可见,在我国未来的经济改善中,法制的完善必然是首要任务。
而在体制改革中,最重要的是对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的规范和监督,打击投机禅坐和各种金融犯罪,金融市场的稳定,是社会市场稳定的先决条件,只有金融的稳定,才能保证诚信劳动不会贬值,社会才能稳定繁荣。
而政府要在法制条件下扮演一个社会服务员的角色,首要是将某些行业中的国有资产退出市场,将更多的市场份额让给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
同时鼓励和肯定个人创业,给予创业者良好的创业环境和社会服务,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激活市场,促进创新。
我国实际步入开放的市场环境,仅仅短暂的三十年时间,借鉴其他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是非常重要的。
国家干预经济的目的,归结到根本,是要建立起一种尊重劳动、鼓励劳动创造价值的体制、理念和社会价值观。
政府要调控社会经济,使其保持一个良好、健康的发展态势,关键在于协调好公民个人、企业、国家这三块蛋糕的生产、分配。
只有这样,一个国家的经济才能稳定、健康发展。
记得布什在任职的后期有一次演讲的时候他讲了一句话,他说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
资中筠访谈对美国政府干预经济的一些看法
(摘自百度百科)
《吴敬琏风雨八十年》·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