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招聘公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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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财政工作辅助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应具备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4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细致,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岗位
要求后,方可报名。
经洛江区财政局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
本单位通知后,按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洛江区财政局(洛江区政府
大楼二楼1225室)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
的真实性负责;
四、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方式,并结合评估个人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最终确定招聘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
试用期和正式聘
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泉洛政人社〔2023〕118号)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
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结果
3个月内有效,原则上如遇被招聘对象离职后,由区财政局直接按照招聘
考试结果排名顺序递补人员。
六、其他事项
2.考察入围后,需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
员自理;
4.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
因未完整、仔细
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
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