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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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正文: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于2010年1月20日颁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确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制,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全社会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旗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预防、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我市防御气象灾害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

各旗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气象助理员、信息员抓落实的气象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形成各级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新格局。

三、加大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方面的投入。

积极推动苏木镇级区域自动气象站网的建设,安排必要的维持运转经费,全面提升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

四、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制度。

各旗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到苏木镇,预警到村组(嘎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制订和完善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要在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及时分析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气象灾害的应对工作。

五、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使防灾减灾组织网络向农村基层延伸。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村组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按照“一个苏木镇一名气象助理员、一个村屯(嘎查)一名气象信息员”的要求,调整和完善以苏木镇干部为主的气象助理员和以村组干部为骨干的气象信息员队伍,在学校、医院、厂矿、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

逐步实现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在基层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制度、有考核。

积极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防御示范村的创建工作,有条件的旗县市区要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防御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和社会化。

采用多种形式在农村广泛开展气象预警信号含义、防雷安全知识、灾害天气应对措施等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和预防知识的认识。

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作业队伍管理。

推进火箭增雨、高炮防雹的“两库一室”标准化建设,规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管理,确保人工影响天气设备和作业安全。

七、贯彻落实《通辽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以防雷减灾为重点,安监、建设、规划、房产等部门要协助气象部门加强雷电灾害防御设施建设的管理,规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的建审和验收工作,强化政府安全监管的职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危害。

八、加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加快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要进一步完善气象、公安、民政、国土、规划、建设、交通、水务、农牧业、卫生、环保、安监、林业、旅游等部门互联互通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利用行业内部信息发布渠道和政府信息系统,及时将气象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传递到各级防控人员,并实时向气象部门提供水情、灾情等情况信息,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合、区域联防的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联动机制,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广电和电信部门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防灾避灾科普知识的播发工作;电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全力扩大气象预报、预警手机短信的覆盖面;农牧业、保险等部门要与气象部门联动,共同做好全市的政策性农牧业保险工作。

二O一O年七月九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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