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诊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会诊制度
依据《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组织编写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医〔2016〕61号)、《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令第42号)文件要求修订。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远程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当患者罹患疾病超出了本科室诊疗范围和处置能力,且经评估可能随时危及生命,需要院内其他科室医师立刻协助诊疗、参与抢救,此种情形可以发出急会诊申请。

由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提出申请,电话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急会诊受邀医师不受资质限制,但应首选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

如住院医师参加急会诊,会诊后应向科主任或主治以上职称医师汇报会诊情况。

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上书写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主要对本科的疑难、危重、手术、出现严重并发症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完成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症患者,可由主管医师陪同到专科检查会诊。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专家参加。

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上有困难的疑难病例,由科主
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需按照我院《外请专家会诊手术制度》、《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执行。

七、远程会诊:申请远程会诊病例应是经过院内会诊后,仍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

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规范填写远程会诊申请表,写明会诊医院、专业和会诊目的,经远程医学中心申请后,由会诊医院确定会诊时间。

申请会诊科室主任及主管医师应准时参加会诊,在会诊前应准备好各项资料(包括病历、化验单、影像学资料等),汇报医师应当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和检查、检验结果。

在病例讨论时,患者及家属必须离场。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八、主管医师应当在病历中将会诊意见或建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对未执行的会诊意见或建议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理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