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与偏离性_红字_与_宠儿_的哥特式比较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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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第25卷 第1
期Journal of Sichuan I nternati onal Studies University
Jan.,2009
Vol.25 No.1
主体性与偏离性
———《红字》与《宠儿》的哥特式比较重读
王晓姝
(吉林大学文学院,吉林长春 130012)
提 要:霍桑的《红字》和托尼・莫里森的《宠儿》均堪称美国文学中的经典,虽诞生于美国文学史上的不同时期,两部小说的主题却有着相似的晦暗与深刻,即女性在父权社会中如何挣扎与反叛,如何凸显女性个体的主体性和偏离性。
前者中的女主人公海丝特挣扎在清教森严的父权社会,后者中的女主人公塞丝饱受奴隶制白人社会对其人格的羞辱与践踏,两部作品均充斥着哥特式的黑色与恐怖。
关键词:《红字》;《宠儿》;哥特式;主体性;偏离性
中图分类号:I7141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31(2009)01-0040-04
Subjecti v ity and Aberra ti on:A Goth i c Co m para ti ve
Reread i n g of The Sca rlet L etter and B eloved
WAN G X iao2shu
Abstract:Ha wthorn’s The Scarlet L etter and Morris on’s B eloved are universally acclai m ed as t w o master p ieces in Ameri2 can literary canon.Though set in different hist orical peri ods of American literature,the t w o novels share a si m ilarly gl oomy and p r of ound the me,na mely,how fe males,in a patriarchal s ociety,struggle and rebel,and how they manage t o assert their subjectivity and aberrati on fr om s ociety.The her oine in the f or mer struggles and survives in a Puritan patriarchy while the her oine in the latter suffers hu m iliati on and tra mp ling in a white2dom inant s ociety where slavery still p revails,and both works are i m bued with gothic darkness and horr or.
Key words:The Scarlet L etter;B eloved;gothic;subjectivity;aberrati on
霍桑的《红字》和托尼・莫里森的《宠儿》均堪称美国文学中的经典,个案研究角度也可谓庞杂,而将此两部作品并列开来,进行比较研究还属先例。
表象来看,两部作品无论从历史年代、思想意识、体例结构,情节安排上都迥异有别,但两部作品中共有的“黑色”、“恐怖”、“悬疑”、“异化”等哥特要素使两部作品作为哥特式小说的比较解读变为可能。
两部小说的主人公均为女性,均因违法或违禁而遭社会的排斥或放逐;两部小说均属历史性小说,均涉及了母亲与女儿、魂灵与巫术、压迫与审判、群体与驱邪等主题,前者侧重风流韵事,后者充斥哥特恐怖;最显著的是,两部作品都在探究主体性与社会权力间的交叉,并且,霍桑和莫里森都不约而同地利用哥特这一特殊体例来探究主体性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体现。
本文将在比较视阈下聚焦《红字》与《宠儿》两部小说中女主人公的主体性和偏离性,并探讨主体性和偏离性是如何通过哥特式创作得以凸现的,以佐证美国文学经典中的哥特传统。
《红字》是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1804~1864)的代表作,创作于1851年,是一部反对清教主义的哥特罗曼斯,也是一部主题深刻的历史小说。
小说描写女主人公海丝特(Hester)跟丈夫从英国移居当时尚属英殖民地的美国波士顿。
中途丈夫被印第安人俘虏。
海丝特只身来到美国后,被一青年牧师诱骗怀孕。
此事,被当地虚伪的清教社会视为大逆不道,当局把海丝特抓起来投入监狱,游街示众,还要她终生佩带象征耻辱的红色的A字(Adultery:通奸女犯)。
在远离社会,远离人群,受尽屈辱的处境中,海丝特孤苦顽强地生活着,全仗刺绣为生,她生活中的唯一支柱是抚养掌上明珠般的女儿珀尔。
她用自己崇高的道德和助人精神,把耻辱的红字变成了道德与光荣的象征,以此来反叛她所生活的父权清教社会。
《宠儿》是20世纪美国黑人女性作家托妮・莫里森耗时10余年完成的一部美国文学经典,出版于1987年,是美国黑人文学史上的里程碑,莫里森也因此于1988年获美国文学普利策奖,并于199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位获此殊荣的黑人女性。
2006年,《宠儿》被《纽约时报》评为“25年来最佳美国小说”第一名。
《宠儿》的故事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讲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边缘却始终不放弃自我信念的黑人女奴的悲惨命运。
女黑奴塞丝(Sethe)怀着身孕只身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
然杀死了自己刚刚会爬的幼女宠儿……18年后宠儿还魂重返人间,和塞丝、塞丝的女儿丹芙以及塞丝的情人保罗蒂生活在同一幢房子里。
她不但加倍地向母亲索取着爱,甚至纠缠和引诱保罗蒂,不择手段地扰乱和摧毁母亲刚刚回暖的生活,往事的梦魇一刻也不曾停止过对塞丝的纠缠。
二
每每提及美国哥特,人们常把它与大众文学、庸俗文学、女性文学联系在一起,并常常将其等同于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粗陋版本。
如何定义美国哥特,玛姬・凯尔格(Maggie Kil2 g our)在《哥特小说的兴起》一书中曾说道:“哥特这一文类如影子般朦胧虚无,难于定义,正像哥特式鬼魂不能离开他们的墓穴一样,哥特文学也无法游离于其他文类而抽象来看。
”[1]美国作家莫里・斯蒂克斯坦(MorrisD ickstein)曾言:“哥特小说属于文学中的杂种”[2],而大卫・雷诺兹(David Reynolds)在《在美国文学复兴之下》一书中也提出美国哥特与美国大众文学如何交织,如何融合问题。
[3]6
霍桑的《红字》一直被看作是一部美国浪漫主义经典,对其进行哥特式的解读是对文学传统和批评视角的一次挑战。
对众多批评家而言,浪漫主义是一方净土,不可被哥特文学污染,不可“m iscegenati on”“杂婚”[3]6。
而霍桑在《红字》的前言中便大力烘衬哥特式的恐怖,叙述者被一个清教徒祖先的魂灵纠缠,声称要为家族赎罪,“始祖的魂灵……它仍萦绕在我周围……苦苦地迫害我”[4]2181,“过去并没有死去”[3]2192“鬼魂般的手”,“鬼魂般的声音”[4]2195,这些促使叙述者透过那面“晦暗的镜子”[4]2196开始讲述海丝特的故事。
“一切都在召唤着魂灵”,叙述者接着说道:“鬼魂们无需惊扰我们就可里来到这里”[4]2197,来面对这样一个充满镇压和不公的社会。
可见,哥特之魂在《红字》中徘徊、驻足,挥之不去。
莫里森也曾坦言,《宠儿》是一个鬼魂的故事,充满了哥特式的悬疑与恐怖,同时又是一部揭示罪恶的奴隶制的无穷贻害的历史性小说。
其主要情节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是对玛格丽特・加纳事件的富有想像力的再加工和还原。
女黑奴玛格丽特・加纳携四个子女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离,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抄起一把斧子,毅然决定为他们选择死亡,但只是杀死了一个女儿。
莫里森就这一震撼人心的历史事件进行了文学处理,在小说中给女主人公取名塞丝,而那昭示绝望、疯狂、极端的爱的凶器也由一把斧头变成了一把更具危险的手锯;莫里森为《宠儿》一书所选取的场景是辛辛那提城郊的蓝石路124号凶宅,小说起首即开宗明义写道:124号“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宠儿”的冤魂多年来一直在家中肆虐,徘徊不去,并且随时间推移渐渐长大,直至以妙龄少女的真身登场为止,它的基调是怨毒、悲伤、孤独、冤屈和愤怒。
在浪漫主义传统下,《红字》中主人公海丝特被神化为第一位美国女英雄,她象征着一种为个人理想而求索的理念;在哥特文学传统下,海丝特却是一个被社会排斥在外,孤独的个体,时刻受到看不见的、潜在的伤害的威胁。
小说中她从监狱大门走出出现在市场的那一幕中,迥异于其他清教徒,她的胸前佩戴着一个猩红的“A”。
如上两种传统分别烘衬了海丝特的主体性与偏离性,前者英勇地挑战权威,为传统的美国乌托邦而战,后者表现为文化他者,对其自身以及清教社会秩序都是一种捣毁与破坏。
《宠儿》中,主人公塞丝因杀掉自己亲生骨肉,被她土生土长的黑人社区所拒绝、排斥;塞丝作为黑人女性本就脆弱的主体性彻底解体。
琳达・埃德森(L inda An2 ders on)在《当代美国女性文学中的历史想像》一书中说道:“《宠儿》一书是重新破解主体与社会间关系的一次成功尝试”[5]。
同时,莫里森曾言:《宠儿》一书是传统哥特的后裔,一部虚构的历史小说,通过一个鬼魂的故事来讲述美国历史。
因此,将《红字》与《宠儿》作为哥特式文学进行比较解读,有助于理解两部作品的历史性,破解主体与社会间的界限与交合。
三
主体性与偏离性一直是美国文学经典中一个持久性的主题,即主体与客体,或更具体而言,主体与他者的相互关系。
正像托尼・泰纳(T ony Tanner)在《美国小说1950~1970》中所指出:“美国文学经典,从本质上说,是反权威的,大多关于作为理想主义者的主人公与其周围腐朽的社会之间的斗争。
”[6]这里,主人公的理想主义使其成为与社会格格不入,甚至被社会抛弃的人,正如《红字》中对海丝特的描写:周围人的每一个手势,每一句话,甚至她所到之处的的沉默都暗示了,或明确表明了她是被社会放逐的,孤零零的她,好像居住在另一个星球上……[4]2222
同样,“偏离”正是非裔美国人在西方世界存在的普遍状态,这在莫里森的《宠儿》中表现为女主人公塞丝被整个种族主义的社会以及黑人群体所孤立,她的罪行唤起“恐惧和反感”和“来自黑人们的重重指责”。
在《红字》与《宠儿》的女主人公海丝特与塞丝身上都凸现了人物鲜明的主体性,她们做出决定要生活在社会准则之外并努力实现自我定义。
珀尔(Pearl)是用昂贵的代价换来的;宠儿,正如其名,对塞丝而言“是唯一重要的”[7]5。
两位主人公在各自生活的社会中,拿出了令人恐惧的勇气来削弱父权制和种族主义的社会构架,用她们的力量去捣毁、去破坏。
法国精神分析学大师雅克・拉康(Jacques Lacan)曾指出:“父亲的名字(Na me2of2the2Father)既是权威的来源,又是权威的能指(Signifier),具有限制、规定的双重功能。
”[8]然而,在《红字》中,海丝特拒绝说出珀尔父亲的姓名,这本身就是对父亲在家庭中权威地位的否定。
海丝特选择生活在她的清教社会之外,生活在主流文化的外围。
相似的,《宠儿》中,塞丝亲手结束了小女儿的生命,为的就是不再让她的孩子被“学校老师”和“他的儿子”们奴役、控制、摆弄;由此,塞丝不仅为他的女儿争取到“自由”,还获得了对女儿的完全“拥有”并为其取名“宠儿”。
同时,塞丝的杀女行为也把她推到了她的黑人社
区边缘。
珀尔与宠儿对她们各自的母亲而言都是至要的,不可或缺的,是她们主体性产生的源泉和动力;塞丝和海丝特的主体性构建是一个持续的、变化的、动态的过程。
我们不能单一地将海丝特定义为清教徒或通奸犯,她的主体建构是随着自身意义、自身定义而发展,并随着主体的反叛和偏离而变化的;由此,红字“A”的意义也随之演变———“女通奸犯(Adulter2 ess)”、“有能力的(Able)”、“令人羡慕的(Ad m irable)”、“天使(Angel)”、“艺术家(A rtist)”等等,可见红字“A”留有无穷无尽的想像和解释空间。
同样,塞丝反抗由奴隶制带来的对她带有种族偏见或性别歧视的各种定义,反抗“学校老师”对她猥亵的言词、反抗社会对女性、母亲和家庭等一些刻板、正统的观念;通过她的“宠儿”,通过家族中代代女性的命运,沧桑的奴隶史的记忆碎片被重拾起来,她开始了对黑人女性身份的重新思考。
然而,女人和奴隶的双重身份使塞丝在这个白人父系社会很难形成稳定的自我定义,她的自我定义常常是矛盾多变的。
当保罗蒂对她说:“你、你是最好的,塞丝”,塞丝的回答常常是质疑的:“是我吗?是我吗?”[7]273。
此外,莫里森通过使用一系列的哥特意象,不断变化的代词、不完整的句子,来保留一定的语义空间,由此,一些无法表达的思想,虽未说出却已彰然。
《宠儿》中,种种交流就是通过凶宅中种种超自然的声音来实现的。
在《红字》中,珀尔也被看成是一种超自然的生灵,“有生命的象形文字”[4]2286,是母亲胸前的红字,或进一步说,母亲墓碑上红字的体现。
这个红字,在母亲墓前跳荡,俨然是珀尔对清教社会父系结构的一种嘲讽,并使其自身超然于这样的社会,因此,她常常被称为“牛犊”、“恶魔”、“非尘世的”,“一个与上一代毫无共同之处,毫无亲缘关系,就好像她是用新的原料制造出来的”[4]2249。
珀尔没有尘世间的父亲,她还宣称也没有“天上的父亲”[4]2229。
《宠儿》中,宠儿的父亲和兄弟们也同样地缺少父系社会应有的权威,蓝石路124号的女人用一种“女人们内部的代码”进行交流,因而保罗蒂(Paul D)是“无法破译的,他们虽是一个家庭,但他并不是家长”[7]132。
保罗蒂代表着一种社会秩序,在这种秩序中,女性的主体性几乎没有可能;对宠儿来讲,保罗蒂的存在带来了潜在的威胁,因为他代表着父亲似的人物,宠儿担心有一天母亲塞丝会再次接受父系式的家庭结构。
于是,宠儿告诉姐姐丹芙“让他滚开”[7]133。
宠儿有意诱引保罗蒂也是为了阻止他在家中扮演父亲的角色,并彻底消除母亲塞丝重返黑人群体的可能性。
最终,塞丝离开了保罗蒂,家里成了三个女人的世界,塞丝的主体性和其女儿的主体性融合在一起,更加强大,进一步拉大了她与她的黑人群体的距离。
塞丝完全沉浸在再次拥有宠儿的幸福中,其他的一切对她而言失去了意义:“保罗蒂曾说外边有一个诺大的世界,一个我所属于,我应该更好了解的世界……而事实上,门外的世界并不属于我,我的世界就在这个屋子里,这里是我的所有。
”[7]182-183可见,宠儿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和叛逆精神,生来就具有反抗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和脱离美国黑人群体的勇气。
这种勇气和反抗同样在《红字》中珀尔的身上得以体现。
珀尔和母亲生活在一个“孤独的居所”,居所笼罩在“神秘的怀疑的阴影中”[4]2220。
她和宠儿扮演着相同的角色,时刻提醒着母亲的越界,她不允许海丝特忘记自己的过失、不允许海丝特“擦去”胸前的A,也不允许她再次融入清教社会。
她既遥不可及又难以触模,她的“异常行为”、她的“尖叫和莫名的大喊,如同女巫用一种不同的语言在诅咒”(Ha wthorn 2226)使她被人类社会隔离。
珀尔同宠儿一样,幽灵般地“在空中盘旋,随时可能消失,不知从哪儿来,更不知去向哪里”。
海丝特总想把她“抓到怀里,并不是出于母爱的泛滥,而是为了使自己确信珀尔是有血有肉的存在,而非幻觉”[4]2226。
由此可见,宠儿和珀尔虽都具有“幻觉似的不真实”,却催生了塞丝与海丝特的主体性,在小说中的作用可谓至要。
四
莫里森和霍桑均运用了一系列符号和象征来凸现女主人公的主体性和偏离性,并以此突出作品主题。
两部作品都关乎主体与社会权力机构的交合及个体对这种交合的解释和控制能力。
如何破译霍桑的“红字”和莫里森的“伤疤”,是作家任意的创造还是社会定式的产物?换言之,谁有权利来破译海丝特胸前的红字———清教社会的地方官员,珀尔,清教社区,还是海丝特本人。
在地方官员看来,红字警醒着海丝特的罪过和她给社区带来的耻辱与威胁;体现在珀尔身上,红字传递了强烈的情感和海丝特的叛逆;海丝特对红字夸张的刺绣使其又具有了美学和社会意义。
通过意象而非语言,海丝特彰显了作为一个女性主体的艺术天赋,颠覆了地方官员的企图,并骄傲地将红字变成了美的象征。
出于同一双手,海丝特还为地方官员绣制了主持仪式时的着装,这些着装正是父系社会的象征,而海丝特却成功地将它们控制在手。
极具讽刺的是,清教社会对海丝特的排斥恰恰给了她一个机会来操控符号的意义,并最终转变了她所生存的社会对她的看法。
《宠儿》中的众多标识与符号———奴隶制的重重伤疤在莫里森笔下也同样经历了意义上的转变,对它们的重读和重新释义有助于理解女性在父权社会的主体性和偏离性。
这些伤疤是奴隶制的符号,标明对“零成本的自我繁殖的财产”[7]228的拥有权。
奴隶主和白人社会有特权来“制造”并“解释”它们,这种特权可以任意打破主体性产生的语言文化系统。
塞丝的母亲没有姓和名,她只有一个被作为商品来买卖的商标“一个圆圈和一个十字”[7]61,她曾教小塞丝来认记它,这是母女间唯一的“连接”。
在母亲被吊死后,塞丝在母亲的尸体上找寻这唯一的“连接”,却没有找到。
母亲的一生使她更清楚地看到奴隶制是如何将黑人等同于商品的,黑人女性是如何失去自身标识的。
几十年后,宠儿的出现使塞丝重拾了对母亲零星的记忆,在她“曾经无法理解的代码中”寻找新的理解和意义。
[7]61与母亲不同的是,塞丝的标识不是象征基督受难与复活的“圆圈和十字”,而是她背上的“树”,这一标识极具象征意义。
宠儿复活后被发现靠在一棵桑树
上;[7]50塞丝死里逃生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Amy靠在一棵白蜡树上;[7]82她流血的双脚也被Amy用树叶包扎好;塞丝是在一棵用抽空了的树制成的小船中产下丹芙;塞丝背上刻着一个苦樱桃树;保罗蒂是顺着“树花”[7]112一路向北获得自由的。
可见,《宠儿》中具有如此多有关树的意象,或象征着奴隶制的罪恶,或象征着生命与复活,或象征着自由与新生,这些意象吸引着众多不同的解读。
例如Amy将塞丝的伤疤解读为“一棵苦樱桃树”而非奴隶制的标记,并作了如下的描写:一棵树,一棵苦樱桃树。
看,树干在这,红色的,从中间分开的,充满了树液,从这开始有了树的枝杈,它有这么多枝杈,还有很多叶子,如果没有花朵的话,看起来更像蕨类。
小小的樱桃花,白白的。
你的背上有整个一棵树呀,盛开着花。
[7]79 Amy的理解暗示着漫长的奴隶史,这棵树有如一棵代代相传的“家谱树”(fa m ily tree),“不断地长出枝杈,一代又一代”[9]。
而保罗蒂对这棵树的反应表明了他对种族主义的质问,但遗憾的是他并不能真正理解这份创伤给塞丝带来的心理暗示,他无法想像这份创伤给塞丝的主体性带来哪些颠覆性的变化。
他深深地吻着这棵树,而这却使蓝石路124号的凶宅颤栗起来,这就表明保罗蒂将永远无法理解和认可塞丝的杀女行为。
对塞丝而言,这棵树是她叛逆生涯的开始,是她主体性形成的标志,是她偏离于白人社会以及黑人社会的宣言和见证。
为此,塞丝付出的代价是难以想像的。
为了阻止女儿像她一样遭受“学校老师”及“他的儿子们”对其身心的践踏,阻止其重复自己的耻辱,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宠儿,留下了宠儿脖子上那道微笑般的伤疤。
这道微笑般的疤痕浸透了黑人女性太多的苦楚与辛酸,标志着塞丝的觉醒,塞丝的叛逆,塞丝的自我定义,塞丝主体性的日趋坚定,同时挑战并削弱了奴隶制的根基。
五
霍桑的《红字》和莫里森的《宠儿》不同程度地掺杂着哥特式的恐怖与悬疑,又同时探讨着女性在父系社会的主体性和反判性,两者间的哥特式比较阅读给两部作品的研究带来了新的方向和新的可能。
《红字》中,猩红的“A”虽然佩戴在女主人公海丝特胸前,海丝特却并不以此为垢、以此为辱,相反地,她将这个“A”绣得饱满,绣得堂皇,以此来彰显自己的主体性。
通过意象而非语言,海丝特用自己的艺术天赋颠覆了地方官的政治目的,将猩红的“A”转变成了美的象征和尊严的体现。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海丝特的反叛与偏离恰恰给了她一种自我定义、自我诠释的机会,进一步凸现了她的主体性。
《宠儿》中,塞丝杀死自己的女儿,宠儿脖子上留下了“微笑”般的伤疤,为此塞丝被奴隶主追打,并留下了“背后的苦樱桃树”———一些令人作呕的伤疤。
这条条疤痕,是塞丝自我意识觉醒的印证,是塞丝自我定义的主体性形成的标志;同时,这条条伤疤挑战并削弱了奴隶制的基础,反映出黑人女性在白人社会中要求重新定义的主张与反叛。
本文借助《宠儿》之魂,在比较视阈下,将《红字》作为哥特文学,而非浪漫主义来重读,使弥漫在两位女主人公周围的哥特式幻影与谜团立体而错落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为读者更好地理解主人公的女性主体性和反判性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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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8-11-1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般项目子课题,项目编号(08JA740017)
作者简介:王晓姝,女,吉林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哈尔滨工程大学外语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比较文学和美国文学研究。
责任编校:路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