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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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三次经济普查
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陕西省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2013年8月
陕西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为全面检验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及配套软件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获取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的实践经验,省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经普办”)决定在西安市未央区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一、试点范围和时间
未央区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
普查数据的时点为2013年6月30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6月30日。
二、试点内容和方法
(一)联网直报单位。
联网直报单位为2013年5月底核准纳入一套表的调查单位,采用PDA进行定位、相关信息核查和证照拍照,并通过网络直报平台填报试点普查表。
普查表式包括《调查单位表》(701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704表)和《科技活动情况》(非工业)(707表)等综合试点普查表。
(二)非联网直报单位。
未纳入联网直报的法人单位(金融业一级法人企业除外)、产业活动单位,采用PDA进行定位、相关信息核查和证照拍照,并填报《单位普查表》(711表)。
金融系统、铁路运输业一级法人单位由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填报《调查单位表》(701表)。
(三)个体经营户。
采用PDA进行定位、证照拍照,并填报《个体经营户普查表》(712表)。
(普查表式、指标解释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试点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
(8月11日前)
1.省、市、区三级联合成立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试点工作机构;选聘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参见附件7)。
2.省经普办业务组和数据处理组负责协调准备试点用PDA 设备、普查区绘图与管理软件、单位比对软件、PDA数据采集软件、后台管理系统、普查数据处理平台(包括联网直报数据处理平台)。
(二)布臵与综合培训。
(8月14日前)
召开试点工作布臵会,并对综合试点地区及各市区业务骨干进行试点综合培训。
(三)普查区划分与绘图。
(8月21日前)
使用国务院经普办统一选定的普查用导航地图,根据底图结合现场勘查,划分普查区(或小区,下同)边界,对普查区命名和编码;利用绘图软件,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和采集建筑物信息;最后合并形成未央区普查区电子地图。
(关于普查区划分、绘图等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
(四)收集整理部门数据,进行单位比对,确定并生成部门
单位底册。
(8月21日前)
省市区三级向同级具有单位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收集在未央区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名录资料;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和登记注册号为关联,比对部门数据和名录库数据,生成部门单位数据库;根据5月份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库,在部门单位数据库中标注联网直报企业;选取部分字段,生成部门单位底册。
(关于单位比对等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和附件5)(五)单位核查。
(9月5日前)
依据完成的普查区划分和建筑物标注的地图,基于划分到乡镇级的部门单位底册,对普查区内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核查,填写《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核查登记表》和《个体经营户核查登记表》,形成单位核查库,并告知调查对象有关普查事项,指导和督促调查对象做好正式普查时需要的资料准备。
完成单位核查库和部门单位库的比对,并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查遗补漏,形成最终的核查单位底册。
(核查方案详见附件6)
(六)PDA内容加载。
(9月7日前)
依据相关要求完成PDA内容加载。
软件加载内容包括:试点普查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品分类目录、指标解释等;以乡镇为单位的普查区电子地图;核查单位底册。
(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附件5)
(七)普查登记。
(9月16日前)
入户登记。
普查员使用PDA对所有普查对象(不含军队、武
警系统和保密单位)进行入户登记,确定坐标,核实普查对象基本信息、拍摄相关证照。
联网直报企业按规定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表数据,由普查员继续使用PDA采集。
留档备查。
在PDA采集数据的基础上,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普查对象还要填写一份纸质普查简表加盖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和普查员签字确认。
数据传输。
联网直报企业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将普查表数据直接传输到指定服务器;PDA数据利用无线网络,或在乡级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报送到指定服务器。
(相关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5)
(八)数据审核、检查验收与汇总。
(9月18日前)
数据审核。
在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上,对普查表数据按专业审核,发现问题逐级退回至企业或普查员修改。
数据检查和验收。
有重点地选择部分普查区,每个被抽中的普查区要抽选一定比例的普查表,对其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并验收。
综合数据汇总。
普查试点机构在综合试点平台上进行综合表汇总。
(汇总表式参见附件1)
(九)试点工作总结。
(9月20日前)
试点工作总结的重点应是围绕普查组织实施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普查方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应对综合试点统计结果进行评估。
(试点主要研究问题见附件9)
四、组织实施
我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由省市县三级经普办联合组织。
编制、民政、税务、工商和质检等行政审批登记部门,要及时提供其审批登记的单位名录。
各街办要按照综合试点的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条件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对于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确保综合试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街办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陕西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各街办试点机构应规范各环节质量管理的具体标准,对经济普查试点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统一管理、指导和评估试点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附件:1.普查表式及填报说明
2.普查指标解释
3.普查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
4.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细则
5.普查登记工作细则
6.单位核查方案
7.普查人员选聘和业务培训工作细则
8.普查业务流程
9.试点重点研究的问题
附件1:
普查表式及填报说明
一、报表目录
(一)普查基层表
1.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
2.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
3.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综合表
二、表式及审核关系
(一)普查基层表
1.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70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号:国统字(2013)28 号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金融系统、铁路系统一级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联网直报调查单位2013年7月20日前网上填报;试点省(区、市)普查机构2013年7月25日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金融系统、铁路系统一级法人单位,选定部分单位,对其单独布置填报,时间、
方式待定。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201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建筑业
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数据填报要求:
(1)调查单位免填“行业代码”(103)、“报表类别”(104)、“区划代码”(105、106),以及“单位组织结构情况”(212、214)
中的“区划代码”,“行业代码”等指标,由普查机构填报。
不得跨专业修改“行业代码”,不得跨省(区、市)修改“区划代码”。
其中, “报表类别”(104)中的“金融系统”是指由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协会、保险监督管理协会、证券监督管理协会垂直管理的单位,“铁路系统”是指原铁道部垂直管理的单位。
(2)调查单位免填“单位规模”(191)、“城乡代码”(105、106)等指标,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生成。
(3)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3)内全部指标,免填“非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4)
内全部指标。
(4)非企业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报“非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4)内全部指标,免填“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3)
内全部指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表 号: 7 0 4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013年7月20日前网上填报;试点省(区、市)普查机构2013年7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
3.甲栏下按《规模以上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目录》填报,复合计量单位的产品必须同时按复合计量单位填报。
4.“实际销售平均单价”(第5列)为计算指标, 计算公式为:5=4÷3×1000。
调查单位可修改。
5.主要审核关系:
行关系: 产品间的审核关系详见目录。
列关系:
(1)表内指标全部≥0 (2)如果3>0,则4>0 (3)如果4>0,则3>0 (4)7=1+2﹣3﹣6
非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表 号: 707-1 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部分重点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重点企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013年7月20日前网上填报;试点省(区、市)普查机构2013年7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
验收、上报。
3.调查单位逐项填报科技项目表。
其中“项目成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其中最主要的1—2项填报。
4.主要审核关系: 列关系:
(1)若6≠000000,则5≤6且5≤201212且6≥201201 (2)若5≤201112,则第7项的有效代码为1、2、3或4 (3)若8>0,则10>0 (4)若10>0,则9>0 (5)10≥11
非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表 号: 707-2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部分重点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重点企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013年7月20日前网上填报;试点省(区、市)普查机构2013年7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
3.主要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3≥6 (2)3≥7 (3)3≥8 (4)3≥25 (5)9=10+11+12+13+14 (6)若3>0,则10>0 (7)若10>0,则3>0 (8)15≥16+17+18 (9)19≥20 (10)25≥55 (11)9+19+21-12-13≥29 (12)若24>0,则25>0且29>0 (13)若25>0,则24>0且29>0 (14)若29>0,则24>0且25>0 (15)若30>0,则24>0 (16)32≥33 表间审核:
707-2表(21)≥707-1表第11列的合计
事业单位科研项目(课题)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表 号: 707-3 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部分重点服务业事业法人单位,包括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等重点事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013年7月20日前网上填报;试点省(区、市)普查机构2013年7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
上报。
3.调查单位逐项填报由单位立项并有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课题)。
4.主要审核关系:
(1)若6≠000000,则5≤6且5≤201212且6≥201201 (2)若7>0,则9>0 (3)若9>0,则8>0 (4)9≥10
事业单位科研活动及相关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表 号: 707-4 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部分重点服务业事业法人单位,包括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等重点事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013年7月20日前网上填报;试点省(区、市)普查机构2013年7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
3.调查单位逐项填报由单位立项并有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课题)。
4.主要审核关系:
(1)3≥6
(2)3≥7 (3)3≥8 (4)3≥25
(5)若3>0,则10>0 (6)若10>0,则3>0 (7)25≥55
(8)若24>0,则25>0且29>0 (9)若25>0,则24>0且29>0 (10)若29>0,则24>0且25>0 (11)若30>0,则24>0
(12)32≥33
2.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
单位普查表
表号:71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号:国统字(2013)28 号
01报表类别(104)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F 重点服务业T铁路系统 J 金融系统 U 其他
05 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105)□□□□□□□□□□□□
06 单位所在地城乡代码(105-1)□□□
07 单位注册地区划代码(106)□□□□□□□□□□□□
08 单位注册地城乡代码(106-1)□□□
09 单位规模(191)□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4 微型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和经济指标
项目1 组织机构代码(101)□□□□□□□□—□
项目2 单位详细名称(102)
项目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1)
项目4 开业(成立)时间(202)年月
项目5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103-1)
1 2 3
项目6 地理位置
项目6A 单位所在地(105-2)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单位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项目6B 单位注册地(106-2)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单位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项目7 联系方式(203)
固定电话□□□□□□□□电子邮箱
电话分机号□□□□□□
移动电话□□□□□□□□□□□网址
传真号码□□□□□□□□传真分机号□□□□□□
邮政编码□□□□□□
项目8 机构类型(211)□□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90 其他组织机构
项目9 营业状态(208)□ 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9 其他
项目10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级别、注册号(204)(
机关级别:1国家 2省(自治区、直辖市) 3地(区、市、州、盟) 4县(区、市、旗)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
2.编制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
3.民政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
4.国家税务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
5.地方税务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
9.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
项目11 登记注册类型(205)□□□
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项目12 企业控股情况(206) □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项目13 隶属关系(207)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40 地(区、市、州、盟) 50 县(区、市、旗) 61 街道 62 镇 63 乡 71 社区(居委会) 72 村委会 90 其他 项目14 会计制度情况
项目14A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209)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项目14B 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10) □ 1 是 2 否 项目1
5 法人单位经济指标
从业人员(192)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人 固定资产支出(借方累计发生额) (197) 千元 项目15A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3)
营业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附加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实收资本 千元 项目15B 非企业法人单位填报(194)
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 千元 年末资产 千元
项目16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182)
单位类别 □ 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法人单位详细地址 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 □□□□□□ 项目17 产业活动单位经济指标
从业人员(192)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人 项目17A 经营性单位填报 经营性单位收入(195) 千元
项目17B 非经营性单位填报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196) 千元 项目18 行业指标
项目18B 仅工业法人单位填报(B01)
本年煤炭消费量 吨 项目18C 仅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请填写资质证书编号前4位) □□□□
项目18X 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填报(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项目18E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填报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E01) □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零售业态(E02)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E03) 平方米
项目18S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填报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S01) □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
(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S02)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S03) 平方米
项目19 法人所属产业单位情况(212)
产业活动单位数 个 (单产业法人本指标填1,免填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除联网直报调查单位、铁路和金融系统一级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普查员2013年7月20日前利用PDA采集数据,通过无线网络或在乡级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报送到
指定服务器中;试点省(区、市)普查机构2013年7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201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建筑业
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填报说明:
(1)普查员现场填报“行业代码”(103)、“报表类别”(104)、“区划代码”(105、106),以及“产业单位情况”(212)中的
“区划代码”,“行业代码”等指标。
其中, “报表类别”(104)中的“金融系统”是指由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协会、保险监督管理协会、证券监督管理协会垂直管理的单位,“铁路系统”是指原铁道部垂直管理的单位。
(2)普查员免填“单位规模”(191)、“城乡代码”(105-1、106-1)等指标,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生成。
(3)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3)内全部指标,免填“非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4)
内全部指标。
(4)非企业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报“非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4)内全部指标,免填“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3)
内全部指标。
(5)铁路系统、金融系统的非一级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免填“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3)、“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4)内
全部指标。
5.本表为通用表。
在使用PDA采集数据时,自动将表式按“报表类别”(104)和“单位类型”(110)进行分表,实现所见
即所填。
3.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表号:712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号:国统字(2013)28 号
2012年有效期至:2013年8月
区划代码(105)□□□□□□—□□□□□□普查小区代码(107)□□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普查小区
说明:1.统计范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2.报送日期及方式:普查员2013年7月20日前利用PDA采集数据,通过无线网络或在乡级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
报送到指定服务器中;试点省(区、市)普查机构2013年7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填报要求:
(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
(2)行业代码(第9栏)由普查员现场填写,普查机构核实修改。
代码为三位,应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的代码规则。
(二)普查综合表
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综合机关名称:2012年表号:72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文号:国统字(2013)28 号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情况
综合机关名称:2012年表号:722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文号:国统字(2013)28 号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
综合机关名称:
2012年
表 号:7 2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综合机关名称: 2012年
表 号:7 2 4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综合机关名称: 2012年
表 号:7 2 5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有效期至:2013年8月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
综合机关名称:
2012年
表 号:7 2 6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小微企业基本情况
综合机关名称:
2012年
表 号:7 2 7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有效期至:2013年8月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业基本情况
综合机关名称:
2012年
表 号:7 2 8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有效期至:2013年8月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情况
综合机关名称:
2012年
表 号:7 2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
综合机关名称:
表 号:7 3 0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号 有效期至:2013年8月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注:产品销售平均单价=(∑销售额/∑数量)×1000
非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及相关情况
综合机关名称:2012年表号:73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文号:国统字(2013)28 号有效期至:2013年8月
续表1
续表2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说明:本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相关指标由基层表式计算生成。
重点服务业事业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及相关情况
综合机关名称:2012年表号:732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文号:国统字(2013)28 号有效期至:2013年8月
续表1
续表2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说明:本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相关指标由基层表式计算生成。
附件2:
普查指标解释
一、单位普查表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
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八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
本项分两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
第二部分:行业代码,普查单位免填。
由所在地普查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报表类别指调查单位需要填报某一行业报表的类别,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铁路系统和金融系统。
通过报表类别来确定需要填报的报表内容。
此项由普查机构统一填写,普查单位免填。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区划代码、城乡代码。
本栏分四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
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由所在地普查机构统一填写,普查单位免填。
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所在地的城乡代码,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城乡代码填写。
由所在地普查机构统一填写,普查单位免填。
第三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