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2021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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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2021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8.10
•【字号】东政办〔2021〕78号
•【施行日期】2021.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质量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海东市2021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方案的通

东政办〔202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海东市2021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8月10日海东市2021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8〕183号)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东医改组〔2020〕3号)精神,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持续推动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见实效,决定对全市2021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市级督查工作,落实落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客观分析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推进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国家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建立政府主导、职责明确、部门协作、严肃追责、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时间安排
2021年8月8日至8月20日
三、督查范围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县区委编办,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教育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县级公立医院。

(二)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市级公立医院。

四、督查内容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工作情况,根据《海东市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国家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东
医改组〔2021〕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区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清单、完善综合监管协调和督查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综合监管职责情况。

(二)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协调开展综合监管工作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开展医疗服务质量和落实监管制度相关情况。

(三)市、县区相关部门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部门责任分工情况;推进落实《海东市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国家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整改任务情况,制定和完善权责清单,落实监管职责情况。

五、督查工作具体安排
(一)督查组成员
组长:丁玉澜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马凯军海东市卫生健康委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
督查组成员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分别抽调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并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做好车辆保障工作。

(二)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随机抽查方式进行。

(三)督查范围
1. 听取各县区政府推进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包括国家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汇报,要求各县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汇报会,并提交书面工作汇报和相关工作资料;
2. 重点走访教育、财政、医保、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查阅相关工作资料;
3. 抽取2家医疗机构实地检查依法执业、开展医疗服务和监管制度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4. 听取市直卫生健康、教育、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专题汇报、查阅相关工作资料。

(四)督查结果评价
1. 督查采用百分制,综合监管常态化工作占总评价分60%(被督查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分别占30%、20%、50%的权重计分)、2020年国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占总评价分40%,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70至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2. 督查组汇总情况;
3. 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市级督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综合监管任务分工,认真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按照督查内容梳理相关资料,开展自查评分,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9日前报至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络员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原则,务求实效。

把抓落实、重实效贯穿督查工作全过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紧盯问题,强化督查责任,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及时总结各地和相关部门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梳理工作亮点,确保督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真正达到推进工作的目的。

对国家督察反馈的问题,建立专项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遵守纪律、严格要求。

督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廉政规定,遵守工作纪律,要切实以清正廉洁、公正无私和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开
展督查工作。

联系人: 张富梅
联系电话: 0972—8616039(传真)
邮箱地址:****************
附件:
1. 县区政府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评价表
2. 县区相关部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评价表
3. 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评价表
4. 市直相关部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评价表
5. 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国家督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评价表附件1
县区政府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评价表
督查组负责人:督查组工作人员:
督查评价综合得分:
被督查地区政府分管领导:督查时间:年月日-- 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查组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县区相关部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评价表
督查组负责人:督查组工作人员:
督查评价综合得分:
被督查地区政府分管领导:
督查时间:年月日-- 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被督察部门、督查组各留存一份。

附件3
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评价表
督查组负责人:督查组工作人员:督查评价综合得分:
被督查地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
督查时间:年月日-- 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查组各留存一份。

附件4
市直相关部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市级督查评价表
督查组负责人:督查组工作人员:督查综合评价:
被督查部门负责人:督查时间:年
月日-- 月日
注:1. 市直部门综合评价结果以优、良、合格、不合格认定;
附件5
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国家督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评价表
督查组负责人:督查组工作人员:督查综合评价:
被督查部门负责人:
督查时间:年月日-- 月日
注:1. 对照每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查阅工作方案、整改落实措施等支撑材料,两项各占一半分值,无方案、
无措施该项不得分。

2. 市直部门综合评价结果以优、良、合格、不合格认定;
3. 本表一式二份,被督查部门、督查组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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