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避免业务转包和挂靠的承诺与措施-优秀word范文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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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业务转包和挂靠的承诺与措施
篇一: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
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
致:
作为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我公司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行为。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期:201X年12月18日
篇二:遏制挂靠、转包新政
遏制挂靠、转包新政
201X-10-20 筑业进一步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的形成,为
建筑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近出台了《关于推动
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201X年
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总体分为三方面主要内容:1)企业:只需报送信息即可享受“本地”待遇;2)地方主管部门:严禁九种行为;3)监管:重点由事前转为事中事后。
关于第1方面、第2方面大家已关注并讨论较多了,今天我们着重谈一谈政府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
一、政府正在逐步加大对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的监管
以往建筑行业市场监管,更多体现在企业资质申请审批、建造师注册审批等事
前的监管,而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管较少。
201X年下半年以来,住建部正逐步加
大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启动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并先后颁布了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组织开
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同时每月对相关工作落实情
况进行通报。
新近颁布的《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更是提出
对项目班子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建筑企业转包、
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依据。
二、《规定》关于项目班子人员等市场监管内容的具体描述
《规定》第九条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本地区建筑市场监
管信息平台中,统一公布中标企业(包括通过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的承包企业)
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并将中标信息和现场执法检查相结合。
在建筑市场监督检
查时,重点核查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不履职、建筑企
业在多个项目更换项目负责人等行为,依法查处建筑企业转包、挂靠、违法分
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定》第十条要求: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时弄虚作
假的建筑企业,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
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同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
信息发布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规定》第十一条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活动监管省际协调联动机制。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应当明确本地区负责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活动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工程所
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区承揽业务
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
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
当积极协助其他省市核实本地建筑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相关信息,配合处理
建筑企业在跨省
承揽业务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联动监管。
三、企业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
014年8月4日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
办法(试行)》,对企业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都做了
详细说明。
1. 违法发包
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
者肢解发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1)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2)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
3) 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
请未核准的;
4) 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5) 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单位的;
6) 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
7) 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2. 转包
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
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
人施工的行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1)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
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
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5) 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