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公积金政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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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
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享受条件
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6个月。成都门诊就医不能使用
大病保险相关问题
➢ 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大病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需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原则上不得高 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总体支 付比例不低于50%。
领取条件
① 达到国家法定规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岁,生产经营、 服务岗位的女职工50岁,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55岁。
② 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年限满15年。
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 离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最后是累计年限。离职后可以自己购买。
➢ 户籍所在地和养老保险缴纳所在地不同,退休后,在哪领取养老金?
社保、医保、公积金基本政策培训
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 是指什么?
怎么制卡?
•养 老 保 险: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
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而退出劳动 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保险。 享受医疗保险的条件 ① 交足一个月,医保卡可用。 ② 连续缴费满一年,住院费用可报销。 ③ 参保人在成都市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5年,
且15年间从未断缴。累计缴费满20年。可不再缴纳基本医 疗保险费,继续享受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常住外地员工,只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
医疗保险相关问题
才能在外地医院就医后报销。异地就医备案前发生 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先本
➢ 住院时,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人现金结算,再提交资料报销。
住院时出示医保卡,出院时直接减免(医院和社保局结算),剩余部分自行承担。其中医疗
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
➢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生育津贴和工资两者选较高者发放。
10%
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
例,不得超过100%。
15%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径城镇单 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成都市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
一个自然年度内,补充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40万元/人。
➢ 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职业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及因不孕不育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用; (八)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 大病报销报销流程
医疗费用报销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方便群众及 时享受到大病保险待遇。换句话说,发生的医疗费用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 付的部分由医保和医疗救助机构与医院结算,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患者直接通过医院缴费窗口 支付给医院。不需要先垫钱,再到相关部门报销。
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 已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相关问题(稳岗补贴?)
➢ 离职后,失业保险怎么处理? 离职后不能自己购买。到新单位重新购买。
➢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失业补助金?)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
发放三个月的失业金,每增加一年增发三个月,最长发放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 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 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遗嘱补助:取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
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 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 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 项目之一。
领取条件
①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 费义务满1年。
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满15年的,在该地办理 退休手续,享受当地养老保险待遇。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怎么办?
可以按月继续缴纳满15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金的构成
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月增发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上 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 数)÷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1%;
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 育 保 险: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
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大病医疗互助保险: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
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
生育保险相关问题
➢ 产假
四川省规定:女方生育假158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 女职工哺乳假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每多哺1位婴儿每天多增加1小 时。 产检假: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 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 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
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 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 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享受条件
①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② 生育时为正常缴费状态,不能欠费。 ③ 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1年。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是根据退休年龄而定的,60岁退休为139、50岁退休 为195。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 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居 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计发。
未达到退休年龄或退休后领用过程中死亡的呢(2021年后最新政策)? 丧葬费标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企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 员的丧葬费计算标准是一致的,全国统一。 抚恤金标准:与计发月数和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四川省退 休人员抚恤金的计发月数,与缴费年限挂钩,最高24个月,最低9个月。 ➢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
0.2% 0
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
下限为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上限为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公积金基数
下限为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
上限
元?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
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 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 社会保险制度。
➢ 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稳岗补贴?5.5%-60%、50%)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失业保险相关问题
➢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医疗保险待遇 享受失业金期间,成都医疗保险金按每人每月200元执行,住院期间享受医保待遇(政策
每年有调整)。 ➢ 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的工作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保险相关问题
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津贴按照本人生育前12个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除以365再乘以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天数
计算(98天)。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保障女职工的产假待遇。差额部分怎么协调? ✓ 产检费700元,顺产医疗费2000元,剖腹产医疗费3000元 注:男职工生育保险只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且为女职工保险标准的50%,即顺产1000元, 剖宫产1500。
•医 疗 保 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
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失 业 保 险: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
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 伤 保 险: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
医疗机构等级,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以下比例支付:
不住院怎么报销?
医疗机构等级 起付标准 统筹支付 个人支付
补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0元
95%
一级医院
200元
92%
二级医院
400元
90%
三级医院
800元
85%
5%
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
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
8%
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
•自2021年下半年,成都地区医保已从社保拆分出来。
1、社会及医保保险承担比例(城镇职工)
保险项目
承担比例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单位承担比例 个人承担比例
16% 8%
7.7% 2%
大病医疗互助补 充保险
失业保险
0.6%例
单位与个人承担相同比例,5-12%。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相关问题
➢ 哪些情形应当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
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 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 会保险制度,包含医疗费、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伤残津 贴等。较为复杂,不重点讲。
享受条件
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即可享受。
工伤保险相关问题
➢ 离职后,工伤保险怎么处理?
工伤保险只能单位购买。
➢ 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相关问题
➢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职工个人或 近亲属申请在一年)内。
➢ 工伤待遇
(一)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进行治疗的,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10级伤残的,具体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