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满都拉(刘永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满都拉(刘永生)
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8.29
•【字号】前政干任[2013]1号
•【施行日期】2013.08.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满都拉(刘永生)等
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前政干任〔20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经2013年8月12日县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满都拉(刘永生)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书贺(张文辉)同志兼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郭振春同志任县招商(经合)局局长;
王守春同志兼任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主任、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
额尔顿哈布日(包国军)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列谢尔康前);
布仁巴雅尔(包志明)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列张秀文前);
赵凤路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农发办主任(列裴玉峰前);
范秀礼同志任县规划局局长;
任德龙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列李延和前);
阿木格楞(李国安)同志任前郭灌区灌溉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列董占春前);
赵传义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列刘志成后);
韩忠岩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列任吉庆后);
白旭东同志任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李金刚同志任县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刘国利同志任县规划局副局长(列李金刚后,试用期1年);
董春光同志任县招商(经合)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张继军同志任前郭灌区灌溉管理局副局长(副科长级,列董占春后,试用期1年);
王伟欣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任科员;
苏力德(聂士伟)同志兼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列于密新后);
毕力格图(刘小刚)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正科长级干部;
李洪志同志任县财政局副科长级干部(试用期1年);
刘洋同志任县监察局副局长(挂职1年)。
免去:
吴波同志县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乌日汗(谢黎明)同志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秉忱同志县招商(经合)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长级,到县政府安排工作);
郭振春同志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主任、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兼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艳杰同志县招商(经合)局副局长职务;
姜峰同志县规划局局长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张秀文同志县规划局副局长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赵培力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王业祥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川东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农发办主任职务;
赵凤路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范秀礼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任德龙同志前郭灌区灌溉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韩忠岩同志县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欣勇同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安排适当工作);
詹丽梅同志县档案局(馆)副局(馆)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到县委党校安排适当工作);
李昌同志前郭灌区灌溉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到县水利局安排适当工作);
赵杰同志前郭灌区灌溉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到县水利局安排适当工作);
徐交宇同志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史庆峰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周福景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正科长级),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
旭贵(杜万林)同志县稻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正科长级),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
仁钦道尔吉(白银河)同志县供销联社主任职务;
朱生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王文学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