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企业分立与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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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在美国的发展速度很快
• 从1985到1996年间,公司分立交易的金额 总体呈上升趋势。 • 如果排除1982到1983年间发生的AT&T 分 立案例, 1980 到 1984年间美国公司分立 年平均交易金额只有11亿美元;而到了 1985-1989年间,年平均分立金额就上涨 了5倍,达到61亿美元;到了1990-1994 年间, 这一数字跳跃至148亿美元;1995 和1996年更是分别达到766亿和853亿美元。
第2节 企业出售 • • • • 企业出售的含义 企业出售的动因分析 企业出售的类型 出售与兼并、分立的区别与联系
一、企业出售的含义
企业出售,是指企业所有者将其现有 的某些子公司、部门、产品生产线、各种 资产甚至整个企业的产权通过买卖活动向 其他经营主体流动转让的一种经济行为。
案例:通用破产保护—重生 视频:米高梅破产保护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建立或政府已经 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 的地区或部门,可以探索中小型国有及国有 控股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法律、法 规和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 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 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 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
2、所出资企业的监管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所属企业的国有 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备案; (2)研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是否有利 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维护社会的稳定; (3)研究、审议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 权转让事项,决定其他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事 项; (4)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有关国 有产权转让情况。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企业 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和办法; (2)决定或者批准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研 究、审议重大产权转让事项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选择确定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 机构; (4)负责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 和上报工作; (6)履行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监管职责。
■在公司分立中,一般母公司对被拆出公司不 再有控制权。而在分拆上市中因为母公司此举只把 子公司小部分股权等拿出来上市因而仍然对其有控 制经营权。 ■公司分立没有使子公司获得新的资金,而分 拆上市使公司可以获得新的资金流入。


实践经验
• 从美国的历史看,许多公司选择了先分拆上 市,再把所持有的股份分立的做法。 好处: 先把该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分拆上市就可以 使该子公司的价值在资本市场上被充分挖掘, 有了自己的独立交易的股票。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这个子公司的股票表现出色,母公司再 把其剩余的股权分立给母公司的股东就很容 易得到股东的支持。
上海海运 集团公司
以运输业为主, 兼有船舶修理、 燃物料供应、通 信导航、船员培 训、医疗及生活 服务等
国内外原油和成 品油水上运输
上海海运集 团公司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油轮公司
涵义的理解 • 一个标准的公司分立是指一个母公司将其 在某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母公司股 东在母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 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 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 • 这会形成一个与母公司有着相同股东和持 股结构的新公司。
政府
中央 政府 地方 政府
监管层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 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 (2)我国国有产权管理模式 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 的国家出资企业
营运层
经营层
中央国 有企业
国务院 国资委 地方 国资委
中央国有资产 营运机构 地方国有资产 营运机构
地方国 有企业
其他的国家 出资企业
二、企业分立的特点 1、企业分立只需本企业的主管机关或 股东作出决议 2、企业分立后原企业与分立后的企业 是母子公司关系
3、企业分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 4、公司分立后的存续形式可以分别对待
三、企业分立的原因
1、分立可以通过消除“负协同效应”来提高企业的价 值 2、分立可以满足企业适应经营环境变化的需要,提 高运营效率 3、分立可以满足企业扩张的需要 4、分立可以帮助企业纠正一项错误的兼并 5、分立可以作为企业反兼并与反 收购的一项策略 6、分立可以使企业避免反垄断 诉讼
广义
分拆上市 狭义
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 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
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 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
• 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 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 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 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 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 收益。
一、企业国有产权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1、企业国有产权 • 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 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 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 有的其他权益。
补充
我国国有产权管理模式 (1)、十六大以后,国有企业改革
授权 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务院
国资委
国有 出资 企业
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 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 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 国有产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 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 级人民政府批准。 • 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其中,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 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 签财政部门后批准。
第11章 企业分立与出售
第1节 企业分立 第2节 企业出售 第3节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第1节 企业分立
• • • • • 企业分立的含义 企业分立的特点 企业分立的原因 企业分立的程序 企业分立的重大财务事项
一、企业分立(Spin-0ff)的含义
企业分立指一个企业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 企业的经济行为。
成立后的义务不 不承担此义务 同
联系
兼并企业承担被 兼并企业的义务
都是资产存量调整的方式,以产 权转让为内容
企业出售与企业分立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 关系人 企业出售 企业分立
与另外的一方或 不涉及他方利益 多方发生联系
对象是否存 出售对象消亡 分立后新企业诞 在 生 扩张 对整体企业 缩小 规模的影响 联系 企业资产剥离的方式,都能导致 单个企业经营规模缩小
•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 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 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 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 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 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 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 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 (2)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 的国有股权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企业分立的程序
董事会 提出分 立方案 股东大 会作出 分立决 定
签订 分立 合同
编制资 产负债 表及财 产清单
进行 公告 办理工 商变更 登记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1年11月28日发 布了《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 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 允许同时申办注销、设立、变更登记 • 创设分公司变更隶属关系登记方式 • 允许合并分立时引入新的投资人 • 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承继
四、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原则
• • • • •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3、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 5、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
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式
• 协议转让
• 拍卖 • 招投标 • 场内竞价方式
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 2、所出资企业的监管职责
视频:审批权下放2010.2.24
八、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的特别规定 2005年4月11日 《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 转让暂行规定》
“管理层”是指转让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国 有产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单位负责人以及领 导班子其他成员。 “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是指向管 理层转让,或者向管理层直接或间接出资 设立企业转让的行为。
新设分立
派生分立
新设分立案例
原生产、辅助生产、经营 贸易、科技、管理部门和 相关资产和债务转入 上海石油 化工总厂 原建设、设计、机械制 造、生活服务等企事业 单位和形式政府职能的 部门和单位及其相关资 产和债务
上海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上海 金山实业公司
派生分立案例
以后勤服务为主的 管理服务
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
内 部 决 策 申 请 批 准 清 产 核 资 资 产 评 估 转 让 公 告 产 权 交 易 签 订 合 同 价 款 结 算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 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 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 的方式。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发展历程
1、萌芽探索阶段(1979-1992) 2、初步成长阶段(1992-1996)
3、整顿规范阶段(1997-1998)
4、快速发展阶段(1999-2002) 5、健康发展阶段(2002年11月以后)
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意义
• 1、有利于优化我国的所有制结构
• 2、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生产要素的 合理流动 • 3、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
• 1、管理层的资格规定 • 2、管理层不得同时兼任企业国有产权代表 • 3、必须履行规定的进场交易程序
二、企业出售的动因分析 1、改变公司的市场形象,提高公司股票 的市场价值 2、满足公司的现金需求
3、满足经营环境和公司战略目标改变的需要
4、甩掉经营亏损业务的包袱 5、政府可以根据反托拉斯法强制公司 出售一部分资产或业务
三、企业出售的类型
从出售资产 的形态看
有形资产出售 无形资产出售
整体产权出售 部分产权出售
五、企业分立的重大财务事项 1、财务可行性分析 2、所有者权益的处理 3、资产的分割和评估 4、债务的负担与偿还
分拆上市EquityCarve-out
•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 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 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 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
案例: IBM公司出售个人电脑业务
第3节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 企业国有产权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 含义 • 发展历程 • 意义、原则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式、监督机构 • 程序 • 特别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 《国有资产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2 月1日起施行 《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 2009年 5月1日起施行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2009年7月1 日起施行 《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 的通知》 2010年2月24日
• 据不完全统计,在1984-2004年间,仅欧洲 股市中,就发生了规模超过900亿欧元的分 拆上市事件。 • 2010年3月31日有关人士提出证监会已经允 许今年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 并且提出了相关的条件。如2011年同方股 份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与公司分立比较相似,但它们在两方 面有明显的区别: • ■在公司分立中,子公司的股份是被当作一种 股票福利被按比例分至母公司的股东手中,而分拆 上市中在二级市场上发行子公司的股权所得归母公 司所有。
从出售的 范围看
从出售是否符合 企业的意愿
自愿出售 非自愿出售
按出售资产 的性质
经营性资产的出售 非经营性资产的出售
实物资产出售 股权出售
按出售的形 式
按出售选择的 方式
个别谈判 拍卖
四、出售与兼并、分立的区别与联系
企业出售与企业兼并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
企业出售
企业兼并
转让产权的对象 其他企业或个人 一个企业或单位 不同 成交的形式不同 拍卖 协商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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