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白山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通知--白山政办明电〔201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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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白山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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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白山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通知
白山政办明电〔2015〕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社保待遇,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2〕3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社会保障卡是国家统一规划设计,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广大城乡居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相关社会事务的集成电路卡(IC 卡),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

发行社会保障卡对实现“以人为本、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服务宗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方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跨统筹区结算医疗费用,并最终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必需条件。

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利民惠民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措施,
确保社会保障卡顺利发放。

二、广泛宣传,有效推进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让参保人员充分认识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好处。

要注重社会保障卡功能、作用和使用方法的宣传,提高参保人员对社会保障卡的认知度,让参保人员积极主动领取,正确引导参保人员管好卡、用好卡。

参保人员在没有领取社会保障卡之前,可适时采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办理临时医疗证就医,对暂时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要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精心组织,及时发放
(一)落实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责任,确保社会保障卡有序发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障卡发放并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负责社会保障卡发放的培训工作。

各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上级机构和相关县(市、区)联系,及时接收制作成功的社会保障卡并分发至相关县(市、区)。

各县(市、区)是社会保障卡发放(补换卡工作安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的实施主体,要落实具体的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细化工作方案,有秩序地开展发卡工作,确保无遗漏、无差错,要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对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二)加大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力度,确保参保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为确保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持卡看病就医,并逐步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工伤等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进度。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准确且已制作成功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

2016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所有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的制卡和发放工作。

(三)做好参保人数和发卡人数统计,确保参保人员制卡全覆盖。

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辖区参保人员和发卡人员统计工作,建立登记台帐。

因群众外出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领取社会保障卡的,要进行全面梳理,把具体名单整理成册,并以多种形式通知他们及时领取。

在开展发卡工作的同时,要抓紧收集未制卡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并及时报送至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确保及时制卡。

(四)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

各县(市、区)要及时与合作银行联系,做好社会保障卡的领取、交接、存放、保管等工作,确保不丢失、不损坏。

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有关金融机构及时沟通协调,准确掌握社会保障卡制作和送达情况,积极协助有关金融机构做好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工作。

在社会保障卡领取和发放期间,各县(市、区)、有关金融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管理局)要密切配合,周
密安排,加强沟通,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管理,严肃纪律
(一)建立可追溯的流转机制。

要严格依照交接程序,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完善交接登记手续。

各有关金融机构、县(市、区)交接过程中,务必认真核对各批次卡片数量,对照清单逐一清点,运输卡片时注意防止遗失和损坏,预防交接、保管、发放过程中遗失、截留现象的发生。

(二)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

县(市、区)在卡片发放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和存放,存放场所或设施应加锁,注意防火、防潮、防盗。

(三)严肃工作纪律。

社会保障卡首次免费发放(补换卡需按全省统一标准缴纳工本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参保居民收取费用。

发卡时要认真核实领卡人身份,防止冒领,做到不错发、不漏发。

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冒用他人社会保障卡进行医保结算。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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