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数字出版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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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数字出版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2.01.10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
数字出版统计工作的通知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各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单位,局有关处室: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结合年度核验工作做好2011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统计年报工作将把网络出版单位、电子书出版、复制单位、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纳入其中,为落实总署通知要求,同时准确掌握我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规模、效益,提高数字出版业管理水平,省局决定开展2011年全省数字出版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的范围
本次调查统计的对象,包括省内网络出版单位(已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或电子书业务资质)、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包括基地整体和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的入驻企业)、其他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相关单位。

本次统计的数字出版业务,主要包括电子图书(含电子图书的转换、编辑、销售)、网络报纸、网络期刊、网络学术出版物、网络在线教育、数据库出版物、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手机出版物(包括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手机游戏、手机动漫、手机彩铃、手机音乐等)、数字印刷、网络地图、网络原创文学、电子纸、专用电子阅读器的生产和销售等。

二、填报方法
1.网络出版单位(已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或电子书业务资质)登陆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http://),选择网页左上方的“在线直报”,登录系统填写《全国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2.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填写《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统计报表》(见附件1),并负责安排(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的入驻企业)登陆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http://),选择网页左上方的“在线直报”,登录系统填写《全国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3.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其他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单位填写《2011年度江苏省数字出版统计报表》(见附件2)。

4.开展数字印刷的单位由印刷发行处在完成年检后汇总。

三、填报要求
各单位可在省新闻出版局网站左上方政务公告中下载通知及附件电子档(http://),按规定完成填报后打印纸质报表1份并盖章,报送至省局产业发展处,同时将电子档发至产业发展处电子邮箱。

基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入驻企业的纸质、电子报表由各园区管理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到产业发展处。

网络出版单位(已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或电子书业务资质)、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的入驻企业于2月10日前完成报送。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其他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的单位于2月15日前完成报送。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数据。

四、其他说明
1.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等企业按“在地统计”原则,统计江苏分公司的手机出版物(包括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手机游戏、手机动漫、手机彩铃、手机音乐等)经营数据。

2.网络出版单位(已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或电子书业务资质)、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的入驻企业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http://)“在线直报”的“单位号”和“密码”将由总署统一编制,省局统一发放。

五、联系人
省新闻出版局出版产业发展处(科技与数字出版处)
高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云岭56号(210009)
电子邮箱:***************
附件:
1.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统计报表(略)
2.2011年度江苏省数字出版统计报表(略)
3.2011年度全省数字出版统计工作一览表(略)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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