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灯箱-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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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技术要求
广告灯箱技术要求
1. 技术要求说明
1.1 本技术要求由文字说明组成,供货商必须同时满足全部要求。

技术要求对灯箱的性能、材料、安装方式、接口处理、包装、运输、成品保护作了详细规定,未对灯箱的内部构造、外观细部、特殊工艺作具体要求,由供货商根据产品特点自行设计并作为投标评分项目。

1.2 本技术要求引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条件和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和条文提出异议,那么可以认为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完成满足技术条件的要求。

1.4 货物应满足本技术要求书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

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没有规定,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招标人。

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要求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所接受。

2. 灯箱工作条件
2.1 环境湿度:相对湿度按100%考虑。

2.2 公共区温度:-10℃—45℃。

2.3 轨行区温度:-10℃—45℃。

2.4 灯箱日常工作时间为每天18个小时,但为满足特殊时期(如节假日)商场延长运营时间的需要,灯箱须具备每天工作20个小时的能力。

每周七天连续工作。

2.5 灯箱正常工作时温度不得高于50℃。

2.6 地震烈度:8度
相对湿度:日平均值不大于95%;月平均值不大于90%(25C)。

海拔高度:≤1000m
最大地震烈度:8度
雷暴日:14日/年
振动:f<10Hz时,振幅为0.3mm;10Hz<f<150Hz时,加速度为1m/s2。

2.7 抗风级别:8级
2.8 室外条件: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夏季炎热,秋季潮湿多雨,冬季寒冷干燥。

3.广告灯箱技术要求
3.1 材料及工艺技术要求
3.1.1 所有灯箱外观、见光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1、以上需待定的尺寸由灯箱供应商根据外观尺寸而设计,并提交业主确认,确保广告媒体美观大方。

2、本合同包含所有广告灯箱预埋件、固定件、连接件的供货以及广告灯箱的安装(需与装修施工单位配合)。

3.1.2 材料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3.1.3 广告灯箱应采用户外铝合金型材,四边开启形式便于商户广告画面的更换。

供货商需根据自提供广告灯箱的特点与现场幕墙结构或花岗岩石材结构进行固定安装。

灯箱骨架采用40*40*3.0镀锌钢管,表面喷涂白色氟碳漆(或业主制定的一种或多种其他颜色),广告灯箱的面框颜色由业主自定,
在切割材料时,必须留有适当的余量以备材料发生膨胀。

所有的切割边在组装时需填充密封胶,保证接口处严实不能渗水。

玻璃胶选用硅树脂玻璃密封胶和胶贴。

应确保玻璃密封胶和胶贴在安装和使用条件下与相
接触的其它材料
3.1.4 灯箱的箱体为密封的整体结构,能够有效地防尘、防水,防护等级的标准为IP54及以上,
且不能出现漏光现象。

灯箱整体结实牢固,灯箱底框型材必须是双层结构形式,确保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变形,所有操作不得因构件磨损而产生阻碍。

3.1.5 挂画机构滑动顺畅确保安装画面时方便快捷。

3.1.6 灯箱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防火要求,任何由灯箱制作商提出的代替材料必须是不可燃(A)
类材料,至少也须是难燃(B1)类材料,防火性能还必须经消防部门的检验认定。

3.1.7 所有的密封条须逬行胶合处理,结构胶须为囯家规定定标准的建筑用硅酮双组份玻璃结
构胶,符合GB 16776-1997规定。

3.1.8 机械加工构件的加工精度不低于IT10级。

3.1.9 橡胶垫需符合国家标准,并符合消防部门防火规范。

3.1.10 灯箱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表4规定。

表4
3.1.11 X、
Y、Z三维方向±2CM的位置调节。

3.1.12 结抅性铝合金型材须采用壁厚最薄处≥2mm的6063。

3.2 灯箱电气设备技术要求
3.2.1 箱主要技术参数参见下表
3.2.2当灯箱采用灯管为LED光源时,
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芯片,推荐采用品质不低于Cree(科锐)、Lumileds(流明)、Nichia (日亚)、Osram(欧司朗)原装进口产品。

LED光源模块化设计,便于维修更换。

要求注明投标产品的芯片厂家和封装厂家。

需提供LED原厂出具的授权书和不可撤销的供货协议书。

LED应采用表面贴装技术(SMT)等先进封装技术。

封装材料应具有高穿透率、高导热率、耐高温、耐日光辐射和抗潮湿,不得采用环氧树脂作为封装材料或透镜材料。

LED应无铅、符合RoHS 标准。

所有LED照明装置采用同一品牌的LED光源。

系统电压220V±10%下可长期可靠稳定运行。

LED灯在标称的额定电源电压及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应大于10%,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2;总谐波失真THD≤9%。

另有以下要求:
(1)、Led光源基本技术参数
a.额定电压:AC220V±10%
b.频率:50Hz±5%
c.灯具在系统电压220V±10%下可长期可靠稳定运行。

d.光源类型:0.11-0.15W的小功率LED芯片
e.驱动模式:恒压驱动
f.LED最大工作电流(mA):直流350
g.LED显色指数(Ra):≥75
h.LED灯在标称的额定电源电压及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应大
于10%,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8。

(2)、恒压电源
LED灯具均配置高效节能型恒压电源。

电磁干扰:严格控制电磁干扰,符合电磁兼容标准的相关要求
内部连接电线采用耐火电线,必须穿纤维保护套管,耐温不低于200℃,并予以牢固固定,以避免松开后和镇流器接触。

布线通过任何金属部件的边缘时,必须穿纤维保护套管,所有布线均暗装于电器箱内部。

提供完善的保护,如输入电压不足、过电压保护、输出开路与短路保护等。

小尺寸封装,散热良好,经久耐用,无内置风扇。

采用工业等级的高质量元件,电容等元件的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

3.2.5灯箱内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安培数为5A,确保用电安全。

1、产品结构安全性、电气性能应依据固定式灯具的测试要求,达到相关检测标准,并取得
产品认证,如CQC、CE、UL认证。

2、灯箱内部增设静电排放的设计和设施,外部增设防水的设计和设施。

3.3.电缆质量要求
3.3.1所有使用的绝缘电缆需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说明的要求。

3.3.2灯箱内走线合理,连接均为封闭式连接,没有裸露头在外,电线的排线均在箱体内特定的
白色金属套管或密走线槽内,出口均有套金属套管保护,并设置清晰的电线线码。

3.3.3灯箱电源线采用三芯线缆,接线外包不锈钢蛇皮管护套及防水护套,按规范处理接口。


源接线预留长度 1.5-2.0mm,除一般的电力和控制电线,软线管须敷设接地电线,软线管须固定在灯箱外壳上,确保不拖地或被踢挂。

3.3.4所有灯箱的接线孔均位于左下角,接线孔边加胶塞等保护套以防电源线割破。

3.3.5电线的接线端子采用阻燃材料,应不易老化,不易短路,满足安全要求。

3.3.6所有敷设于灯箱内电线的颜色须按国家规范执行。

电缆的两端须提供套管式电线标志牌,
以便识别。

3.3.7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电线停挂在未经适当处理的锋利金属边上或与金属边发生摩
擦,当电线穿过金属孔时,须以绝缘护套保护。

3.3.8电力电线与控制电线须完全隔离。

布线须整齐有条理,所有的电线须固定于灯箱内。


线孔边加胶塞等保护套以防电源线割破。

3.3.9保护外套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无烟无卤材料所制造。

3.3.10灯箱内所有不带电的金属部件,须提供永久的等电位连接。

3.3.11所有灯箱内的电线须用硬电线管保护。

线管须牢固地安装于灯箱内
3.3.12不许使用线管弯头、月弯检査孔和T形检査孔等配件。

3.3.13灯具内导线为阻燃B类低烟无卤导线,耐温不小于105°C,导线的连接要牢靠。

导线耐
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其最小线芯:铜芯软线不小于0.75mm2,并且多股导线端头需做涮锡处理;单股铜线不小于0.75mm2。

灯具内部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

布线考虑周密安全,每个穿线位置都有胶垫圈,保护导线不会被碰破,避免造成短路、断路、漏电等现象。

3.3.14灯具须设有专用保护接地端子,且保护接地端子的标志应能清楚而永久地识别。

3.4制作工艺要求
3.4.1装配:
(1)保护:在安装过程中应对所有完工后裸露可见的表面进行保护。

(2)冷成型弯曲通过冷成型工艺、冷弯成型机或冷卷曲来完成。

(3)转角:除非特别说明,相同的截面采用斜切面接口或掩边横接。

(4)孔洞:周边金属没有变形。

(5)活动部分:组装完成后,所有活动部份必须能自由移动而没有阻碍。

(6)清洁:除去所有在完工后暴露的或对使用者会造成伤害的毛刺或披锋。

(7)不锈钢:热切割后打磨除去表面有可能造成腐蚀的物质。

(8)粘贴:清洁金属表面的油污,用机械或化学方法进行表面处理以增加附着力,使用制造商所介绍的粘合方法,在加压的情况下进行成型粘合。

(9)机械接合点:紧固情况下不能有可见的缝。

(10)机械接合点:除非特别指明,否则构件的连接在以下情况中采用埋头螺丝:螺栓在构件紧固后明显可见;突出的螺栓会影响活动部分的移动。

(11)构件与基础相连接的机械接合点,应包括连接面、楔子和紧固件。

(12)广告灯箱的供货范围包含与土建结构或型钢连接用的角码,灯箱可通过连接角码实现X、Y、Z三维方向±2CM的位置调节。

3.4.2焊接
(1)准备工作:a)除去焊接表面的灰土、油脂、水雾和氧化物。

b)除去动力切割和手工磨光所造成的铁屑和渣滓。

(2)精确度:a)精确度符合施工时使用夹具的要求。

b)在夹具不能使用的地方应采用平接焊接方式作为临时附加装置。

(3)表面处理:焊点接缝不能凹凸不平,要求打磨光滑,焊接处应焊接牢固,不应有假焊、夹渣等缺陷。

满足搬运、使用或有一定外作用力的情况下不开裂的要求。

灯箱表面不应看到焊透的斑点。

3.4.3上漆
灯箱采用可靠防腐防锈工艺,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也能确保灯箱正常使用过程中10年内不出现任何腐蚀、锈迹。

灯箱生产商选用的氟碳涂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1)灯箱生产商须将选用氟碳涂料品牌、型号、产品说明书及保质书提供给业主。

(2)严格按照氟碳涂料制造商的介绍进行喷涂。

(3)为避免在处理过程中材料的变形,板材须有足够的厚度和韧性。

(4)所有材料的表面都应预处理以满足制作要求,对于铝合金的构件、电镀构件应符合国家标准。

(5)灯箱面框采用热浸镀锌钢板,在冷成型加工前利用热处理工艺消除内应力,使喷涂后高温固体的状态下钢板不产生应力和变形。

(6)所有表面在喷涂前都应进行喷沙和磷化处理并清洗化学残留物,然后进行高温固化。

(7)箱体进行氟碳喷涂工艺。

(8)检验依据参考JG/T133-2000。

(9)外观:无流痕、裂纹、气泡、夹杂物或其他表面缺陷。

(10)平均涂层厚度:三涂≥40μm,二涂≥30μm。

(11)色差:目测不明显,或单色时△E≤2。

(12)铅笔硬度:≥HB。

(13)光泽度:规定值±5,参考规定值=34。

(14)耐冲击性:50㎏•cm不脱漆。

(15)耐磨性:≥5.0L/μm。

(16)附着力:干式,湿式,沸水煮均为划格法0级。

(17)耐化学性:耐盐酸,15min点滴无气泡,外观无变化;耐硝酸,颜色变化△E≤6;
耐砂浆,无任何变化;耐洗涤剂,涂层平滑、均匀,无气泡,漆膜无脱落,无皱纹、流痕、鼓泡、裂纹、发粘等缺陷。

3.4.4灯箱的散热
灯箱的有效散热方式须设计为结构性散热,不得使用加装散热扇等被动散热方式。

3.4.5灯箱制作
(1)灯箱底扳不得拼接。

灯箱箱体须有足够强度。

稳定性和刚度,其没计组成笼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灯箱结构在设计上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度标准。

3.4.6灯箱尺寸
a)灯箱允许的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表6)规定:
表6:灯箱允许的偏差和检验方法
.5维修要求
3.5.1 灯箱的维修及零部件的更换必须便于操作。

3.5.2灯箱内所有零部件应便于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安装方式应简单牢固,并预留检修空间。

3.5.3维修操作应充分考虑灯箱的外部环境,尤其是轨行区灯箱的外部环境。

公共区灯箱的日常维修,应无须拆卸灯箱周边的墙板。

轨行区灯箱的日常维修,应只需通过灯箱底部即可完成操作。

3.5.4广告灯箱的LED支架(含LED卡座)采用可整体拆卸的固定方式。

3.6安装设计的要求
3.6.1灯箱供应商为灯箱设计的安装系统应具有兼容性,适用商场外立面幕墙结构或者花岗岩结

3.6.2由于北方环境、气候等外界自然因素,灯箱设计和制造时须充分考虑防护和抵抗灰尘、干
燥、静电、温差、供电、雨水、昆虫、有害物质等的有效措施,装置的完整性须不能因受外界环境的干扰而受到影响。

3.6.3 用于灯箱安装的联接配件须经热镀锌处理,以防止锈蚀。

联接结构须有强度验算报告和审
核批准。

4、专用技术条件
4.1生产、设计及审批生产
4.1.1灯箱制作商应先按要求就各类灯箱和规格设计产品图纸,并按规定的程序提交审批,业主在收到设计图后,需在十天内回复。

4.1.2灯箱制作商需根据规格章程,提交业主审批通过的生产所用原材料的使用说明、证明文件、验证报告等,全部文件通过审批后才可生产各类灯箱。

业主需在十天内批复。

4.1.3灯箱制作商在合同中订明的设计、制作及生产的责任不因业主审批认可而减除。

4.1.4所有未经审批认可而生产的灯箱或部分成品,业主有权拒绝接收。

4.1.5材质审批程序使用的表格由业主提供,并必须进行系统地管理和编号,注明日期。

4.2制作及安装
(1)制作及安装需符合设计要求。

(2)在油漆或喷涂后再组装其他部件。

(3)灯箱箱体需有足够强度,稳定性和刚度,其设计组成应符合现行钢铁设计规范,及符合采购方的规格要求。

(4)活动部分的原件组合禁止使用拉铆连接,必须使用加弹簧垫的螺栓连接。

(5)灯箱画布采用进口3M布喷绘,画布安装时须在型材上固定钢丝呈十字形,画布四
边预先穿入铅丝,并与型材四边预留的画钩用扎丝固定。

(6)尽可能保留覆盖层并保持干燥,不要与泥浆、灰尘、石膏和水泥相接触。

(9)制作木质隔板与垫衬进行包装,防止金属构件在运输、装卸和存储过程中变形。

(10)灯箱需妥善密封,防止灰尘进入,防止裸露出来的表面被损坏而产生毛刺、凹凸等。

(11)制作加工及吊运需妥善处理,以防止箱体变形或受到破损。

(12)所有电器部分需牢固收紧,所有灯箱内部线路需整齐排列,牢固固定于灯箱箱体。

(13)除装置在灯箱内部驳接部分的电缆外,所有电缆需置于金属套管内。

(14)应明确灯箱与墙面间的安装点数量,每款灯箱必须配备足够的安装角码及安装配件。

(15)固定零部件的螺钉都采用拉铆螺母。

5. 灯箱材料、部件列表
所有材料和部件必须注明品牌及产地,表格式样见表5。

表5
6.
广告灯箱供应商应根据业主下达的指令按期供货,并最迟在30天完成供货。

为确保按期供货,相关产品必须提前到货,为此广告灯箱供应商应在地铁工地附近设置成品存储仓库,并储存不少于2个标准站的全套广告灯箱产品。

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三节投标实物样板
1. 供货商在投标时应制作并安装以下实物样板供评审:
1.1 同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平均照度、最亮点与最暗点照度差、照度均匀度、防护等级和
总功率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2. 投标样板安装在自制钢架上,摆放在展示场地的指定位置上。

安装完成后灯箱底边距离地面
约0.6米。

(1)投标样板提供的时间与回标时间相同。

(2)投标样板展示场地另行通知。

(3)中标单位的样板,由业主封存,作为工程验收参照物。

落标单位在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后,凭业主通知及单位证明到展示场地取回样板。

若在业主发出通知之日起60天内,投标人不取回样板,业主有权自行处理相关样板而无需另行通知投标人,并不会给予投标人任何补偿。

第四节设备及服务清单
表14:灯箱安装工程物理接口一览表
7.1.2 功能要求
(1)灯箱应有防潮,防雷保护;且应设有短路保护、漏电保护、过流、过压保护。

(2)嵌入式媒体:如灯箱安装在水泥墙壁上,则卖方安装时直接用化学锚栓或者不锈钢膨胀螺栓固定即可;如安装在轻质砖墙上,则卖方需在车站装修时做预留固定件;如墙壁厚度在14CM 以上,则卖方采用固定现有墙面装饰材料的龙骨连接法、以及从地面支撑固定法、或穿墙连接法均可。

7.2 接口文件要求
广告灯箱卖方和土建承包商须按照下表(表15)确定的接口文件责任划分,完成接口部分的协调、配合和施工。

表15:灯箱安装工程接口文件责任划分表
7.3 测试要求
下表(表16)测试内容将由广告灯箱卖方和装修承包商共同验证:
表16:灯箱安装工程测试表
7.4 安装施工规范要求
7.4.1 施工前必须认真核对施工图纸,对现场建筑物与钢结构的连接点认真核查,按图施工。

7.4.2 确定灯箱安装的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和灯箱品种确定安装方法。

7.4.3 根据灯箱背面的安装角码位置或现场实际尺寸来确定安装灯箱的固定点。

7.4.4 钢结构与膨胀螺栓的固定点及钢架与预埋金属固定构件的焊接必须可靠,并进行特别的防锈处理。

7.4.5 连接件、各构件之间除图纸另有规定外,构件之间均用电焊连接,贴角焊缝长度为满焊焊缝,并符合焊接工艺的要求。

7.4.6 施工时必须要有防火、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火星溅落。

7.4.7 钢结构安装完毕应即进行防锈处理,先去锈,然后涂上二层防锈漆,再外涂油漆。

7.4.8 灯箱固定在墙面上或立于地面上均须符合建筑安装的技术规范,连接的化学锚栓或者不锈钢膨胀螺栓及预埋金属固定构件,必须能承受满足灯箱整体框架重量及相关安全系数余量的拉力,必要时要在单面、双面或三面多处用撑脚支撑灯箱,确保安全。

7.4.9 安装支点是砖墙须用卧铁或对销螺栓。

7.4.10 灯箱上下必须垂直,不得歪斜。

7.4.11 广告灯箱安装完毕后,灯箱表面应保证与墙面完成面齐平的安装要求。

7.5 不允许对设备进行任何形式的修补或修复,除非买方认为设备受损不严重,认为可采用认可的方法实现修复。

7.6 提交
卖方须确保提交的文件及资料应能够被买方立即用于审核的带有相关资质的有效文件,而毋须再作修改、复位格式或再进行任何其它操作。

卖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须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施工图纸、计算结果、样品、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其它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保修卡、质保证明、使用说明、安装手册及维护手册)等。

7.6.1 制作/施工图纸
制作/施工图必须至少包含以下资料:
3说明每个广告灯箱的制作步骤的各项制作细则,包括组装、接合位置、绞链排列、金属制作、线缆套管排列、显示介质的位置以及其它必要的详细资料。

4电气图纸:这类图纸须显示各电气配件布置和安装方法。

此外,图纸须显示电力/控制电线的布线资料和说明哪些部分应由机电设备或其它承包商提供。

5详细的安装/接口图,包括固定板和固定凹(锚凹)排列。

如果适用,还要清楚标示哪些由卖方提供、哪些由土建承包商或其它第三方承包商提供。

最后还要提交所有应用材料表,作最后审核和记录。

6图表,资料应包括所有吊装广告灯箱的支撑架的长度。

7检修参考图,数据应包括图像表示检修的步骤,组件的装拆程序,检修次数,每一类广告灯箱的灯具及主要电器组件的品牌及型号,检修时需留意的职业健康及安全守则。

7.6.2 计算结果
卖方提交的计算结果必须通过设计单位审核,以确认广告灯箱的设计能满足规定荷载标准的要求,符合最大偏移限度的要求及遵守的有关规定。

在计算结果中必须说明安全系数;框架构件断面特性计算;锚固件和固定件适用荷载、抗拉阻力、荷载系数、抗剪强度。

经设计单位批准后,组织好相关的数据,制成图表,以开展设备施工安装工程。

7.6.3 样品
卖方在批量生产灯箱设备前,必须先制作样品并提交买方和设计单位审查认可。

样品必须按将来批量产品生产时所用的材料、元器件、紧固件、结构组件、金属制品、控制、接入/接口电路、工艺、图形、和系统制作。

因此,样品必须具备完好的细节,以反映最后安装(包括栓接、紧固件和辅助件)的效果。

样品必须在专业工程师的指导和见证之下,接受荷载测试、接入/接口测试以及功能测试。

在承包工程期间,样品必须妥善保存起来,以备作为判定竣工工程的一项标准;这些样品会成为一个基准和依据,用来确定承包工程的最低可接受标准。

7.6.4 备品备件
7.7 调试
灯箱施工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按照西安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调试计划,参与并负责灯箱设备的调试工作,保证灯箱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8 质保系统
8.1 质量保证
8.1.1 灯箱卖方应有完善的质保体系,合同设备制造安装如下全过程(包括原材料选用和外购件选用)均应纳入质保体系。

(1)设计(包括设计联络和设计配合)
(2)制造
(3)运输
(4)安装、督导和检验
(5)验收测试
(6)调试运行
(7)质保期服务
(8)售后服务
8.1.2 灯箱质保程序表:
现产地和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卖方应无偿更换为符合合同规定的部件,因上述原因对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负全部责任。

8.1.4 质检证书于灯箱出厂安装前交买方检收。

买方指派人员再抽样检查,数量为出厂总数的百份之五。

8.1.5 若抽样发现超过百份之十不符规格要求,则需全部重检及修补不符之处,至合格满意为止。

8.2 质保期服务
8.2.1 广告灯箱设备、光源及零配件的质保期为24个月。

在光源的质保期内,光源维护前
后的灯箱表现效果(照度、均匀度、色度等)一致。

如灯箱表面最亮点与最暗点照度差》35%须整体更换光源。

以上质保期的起算时间须统一从综合联调竣工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开始起算。

8.2.2 商场投入运营后,正常的维修时间为夜里10~8时(紧急抢修除外)。

8.2.4 保质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卖方除无偿更换外,还应对更换上的零部件还应有继续24个月的质保期。

8.2.5 质保期二年以内,卖方对其货物的缺陷或任何损坏,须依约向买方和业主承担责任,
买方和业主有权要求卖方免费修复缺陷或更换,
8.2.6卖方须在车站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综合联调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广告运营商交付能满足
不少于三年经营使用需要的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和易消耗品。

8.2.7 在质保期二年以内,卖方须设立24小时应急响应电话,并保证响应电话畅通,在收到买方和业主以及广告运营商整改通知的48小时内须完成整改,如遇灯箱整体更换或大面积配件更换,最多不得超过15天完成整改。

紧急情况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八节技术文件
投标人投标时须递交以下内容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文件目录
.2 产品生产图、安装示意图;
3 产品主要构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书;
4 产品主要电器的原厂质保证书;
5 产品每道生产工序的质量管理记录及报告;
6 成品质检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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