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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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8.04.30
•【字号】苏农机管[2008]17号
•【施行日期】2008.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
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农机管〔2008〕17号)
各市农机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工作实际,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省局研究制定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迅速组织自查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扎实做好国家、省督查组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奥运圣火在江苏境内顺利传递和“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系人:
王恒社:025--83275277(办公电话)
许志平:025--86468755(办公电话)
附件: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和《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针对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工作实际,特制定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勇省农机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俊华省农机局管理处处长
陆立国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下设四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督查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
组长由王勇副局长担任,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二督查组:督查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
组长由孙俊华处长担任,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三督查组:督查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
组长由陆立国所长担任,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四督查组:督查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
组长由许志平副所长担任,法规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二、督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农机安全投入、农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落实情况。

(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
贯彻执行情况,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

(三)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一般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重大安全隐患的公示公告、跟踪治理、整改销号等情况。

(四)农机跨区作业组织情况、农机事故处理和结案、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五)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情况和进滩涂作业农机具隐患治理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专项行动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省局督查组负责对各省辖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各市农机管理部门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各县(市、区)负责对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是“听”。

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农机管理人员、农机手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听取各市农机安全生产、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情况汇报。

二是“看”。

实地察看农机作业现场、农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情。

三是“查”。

深入一线,检查和发现事故隐患、苗头,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四是“帮”。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和实际困难。

四、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二)督查时段划分
第一时段:4月22日-5月25日。

主要工作:
动员部署。

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

制定方案。

督促各市农机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前期自查。

实地督查。

督查组分赴各市、县(市、区)进行督查。

第二时段:5月26日-6月28日。

主要工作:
明确整改重点,落实防范措施。

在各地自查和省局督查的基础上,对督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和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列出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认真组织回头看。

督查组再赴相关省辖市对较大事故隐患申报、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事故隐患公示、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整改建档等制度和五落实情况回头看,防止漏查漏报。

第三时段:6月29日-7月31日。

主要工作:
督查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督查组对各市农机部门已查出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认真落实整改计划,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已查隐患得到治理消除。

按时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各市农机部门要及时对本地区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的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20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汇总,确保省局7月底前向省安委会提交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督查专项行动是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国家和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是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手段。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督查手段,严格工作制度,加强内外协调,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督查方案,务求督查实效。

各地要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安监、公安部门。

(三)注重防治结合,突出防范重点。

各地要将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

结合农忙季节和农机作业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机型、重点时段,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为奥运圣火在江苏境内顺利传递和“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四)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各地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集市宣传和送教下乡等形式,向农机从业人员发放农机安全知识读本、宣传单和致农机手的一封公开信等安全教育资料,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农机局每周书面上报一周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建
立周报制度,省局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周出一期简报,及时反映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态。

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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