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县促进就业工作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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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县促进就业工作责任体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崇府发[2009]125号
【发布部门】80903H002
【发布日期】2009.08.03
【实施日期】2009.08.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县促进就业工作责任体系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
(崇府发〔2009〕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县促进就业工作责任体系的若干意见》已经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三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县促进就业工作责任体系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本县促进就业责任体系,明确促进就业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任务,理顺各级责任主体及工作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推动本县促进就业工作深入发展,现就本县各级就业工作责任主体及其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促进就业工作。

(二)拟定本县促进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本县促进就业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本县促进就业政策及操作办法,组织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工作,指导乡镇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四)制订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考核和奖惩办法,实施对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

(五)负责公共就业服务的机构建设和业务指导。

(六)协调、指导各级责任单位和服务机构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和用工信息收集,对全县就业相关信息作分析、研究和通报,指导责任单位做好就业信息发布工作。

(七)负责本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制订,对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二、县就业促进中心
县就业促进中心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根据市、县的规定和要求,实施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失业保险等公共服务。

其就业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开展本辖区劳动力资源管理工作。

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和档案管理
以及劳动者个人信息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

(二)组织开展本辖区职业介绍工作。

接受用人单位的用工和劳动者求职登记工作,收集和发布空岗信息,提供岗位信息查询服务,匹配供需双方信息;开展专业人员职业介绍工作。

(三)组建专职职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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