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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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管理制度
目录
一、学生及学籍管理
1.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学籍管理规定
2.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注册管理方法
3.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办理毕业证书规定
4.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关于申请学位的管理方法
5.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遗留生管理方法
6.遗留生须知
7.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教材管理方法
二、教学过程管理
8.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关于开放教育学生制定个人学习方案的要求
9.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管理方法
10.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社会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11.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毕业作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12.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遗留生进行集中实践环节的管理方法
三、考务工作管理
13.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方法
14.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形成性考核管理方法
15.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终结性考试工作管理方法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学籍管理规定
为加强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根据?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籍管理方法?,结合我校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通过北京电大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的学生,我校为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经中央
电大入学资格审核的学生,取得中央电大相应类别、层次和专业的学籍,由北京电大颁发中央电大印制的学生证。
2、学生根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网上实名注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
入学注册时,
学生须认真校验个人根本信息后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承当相应的责任。
入学注册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根本信息不得随意更改。
3、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年内有效,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
凡课程综合成绩合格者即取得
该课程的学分。
4、在籍学生每学期都须办理课程注册手续。
5、在籍学生可以申请转学和转专业,具体方法按?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籍管理方法?执行。
6、学生因个人原因可以申请休学和退学,但须写出书面申请交班主任,注册课程时班主任应
及时通知学籍管理员。
班主任为退学的学生及时办理书费结算手续。
7、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须在每年的6月、12月前提交书面申请交班主任,经教务处审批
后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注册管理方法
为保证学生顺利实现个人学习方案,按期毕业,根据北京电大学籍管理及课程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选课根本原那么
1、学生选课应遵循教学规律,注重课程的前修后续关系;每学期拟修的课程总学分不得超出
毕业总学分除以总学期数;新生第一学期按教学方案选课,原那么上不允许自主选课。
2、学生超前选课需在拟修课程的前一个学期末提出书面申请,交班主任经教务处审批,被批
准学生的姓名、班级及超前选的课程名称由学籍管理员统一制表并收学费。
没有免修免考课程的学生,不宜超前选课。
二、课程注册要求
1、学生每学期都要按规定时间履行一次交费手续,未及时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不予办
理课程注册,学生未注册课程,不能参加课程学习和期末考试。
2、学生已注册的课程,但因故未参加考试或综合成绩不及格,参加滚动考试时须再次注册。
由于注册数据将直接转为报考数据,因此学生必须在学期初进行报考。
3、免修免考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也需办理课程注册手续。
三、课程注册程序
1、每学期放假前,各班班主任将所管班级的学生名单上报给学籍管理员,作为新学期学生交
费的核对名单〔全部有学籍学生的名单和本学期已注册学生的名单〕。
2、新学期开学两周内,班主任应与学籍管理员核对本学期交费人数。
学籍管理员根据交费情
况为学生注册本学期相关课程。
3、如有学生不选〔含已超前选〕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班主任应在开学两周之内向学籍管理员
提供学生的姓名、学号及未选课程的名称。
4、学籍管理员用教务管理软件注册课程后,上报市电大学籍科备案,注册数据将直接转为报
考数据。
超过注册时限,将无法更改注册数据。
5、学生超前选课程的相关事宜,均由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管理。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办理毕业证书规定
为保证我校办理毕业工作标准、有序地进行,根据?北京电大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工作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生资格审核范围:
1、课程成绩包括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的成绩审核,课程成绩审核以课程综合成绩不
低于60分,给予该门课程相应学分。
2、集中实践环节成绩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和毕业作业〔论文、设计〕
3、毕业资格综合是针对开放教育局部专业的某些课程需有课程实验成绩和开放教育本科
局部专业需有补修课成绩的审核。
4、毕业鉴定:是对学生的操行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和学习技能等进行考察和
评定。
春季的毕业鉴定工作一般在每年的1月底前完成;秋季的毕业鉴定工作一般在每年的7月底前完成。
二、办理毕业的程序
〔一〕资格审核
1、凡在学籍有效期内修满专业教学方案中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的学生,毕业鉴定合格,即
可申请毕业。
本科学生须填写?中央播送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毕业、学位申请表?,分校通知学生核对本人信息,利用教务管理软件进行毕业资格初审,并将毕业资格初审的毕业生名单和数据报北京电大。
初审工作一般于每年的3月初、9月初完成。
2、北京电大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的毕业生数据报中央电大。
未通过复审的学生情况反应给分
校。
复审工作一般于每年的4月前、10月前完成。
〔二〕表格的填写
1、凡符合毕业条件的开放教育学生,应认真填写“中央播送电视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班主
任负责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中“分校鉴定〞的内容,并负责检查学生“毕业生登记表〞中各项内容是否填写正确。
学籍管理员负责审核,并在“毕业生登记表〞中加盖学校公章。
2、学籍管理员分专业、年级填写“北京成人高等院校毕〔肄〕业备案表〞〔一式二份〕、“北
京成人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审批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毕业照片:
办理毕业手续之前,申请毕业的学生必须已有由易拍网络公司拍摄采集的数码彩色照片及同底版的JPG图象文件。
〔四〕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我校负责接收北京电大下发的电子注册信息,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注册证号,如发现任何不符,要求学生出具相关证明,并将?中央播送电视大学毕业生根本信息更正备案表?及证明材料上报北京电大。
〔五〕毕业证书办理
1、毕业证书的办理包括毕业证书打印、审核、验印及发放等工作。
2、证书打印、审核、验印等工作由学籍管理员在北京电大学籍科的安排下完成。
3、学籍管理员负责将毕业证书和学习成绩单发给毕业生本人,毕业生须签字备案。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关于申请学位的管理方法为保证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位审核工作标准?,制定本方法。
1、开放教育本科学生,修满专业要求的毕业总学分,且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毕业论文成绩
以及成人英语学位考试成绩均到达合作院校规定学位授予标准者,可申请办理学位手续。
2、开放教育本科生,应在申请毕业时填写?中央播送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毕业、学位申报
表?并签名。
3、申请毕业和申请学位须同时一次性办理。
已到达毕业条件但未到达学位条件的可暂缓毕业,
待到达学位授予标准后,再申请毕业并申报学位。
4、我校根据各专业学位实施细那么,预审申请学位学生的学位资格相关内容,预审通过的学
生须用签字笔填写?中央播送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审批表?
5、向北京电大上报学位预审名单;北京电大负责初审并上报中央电大。
6、我校上报的材料包括:?学位审批表?、学位外语证书复印件2份〔A4纸〕、2张1寸与毕
业证书同底版的相片、学位学费。
7、我校留存学生的学位外语证书原件和论文复印件1份,以备合作高校抽查审核,审核工作
结束后,将学位外语证书原件返还学生。
8、我校按北京电大规定时间,办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相关手续。
9、学籍管理员负责发放学位证书。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遗留生管理方法
为更好地向遗留生提供学习支持效劳,使他们尽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方法。
1、遗留生是指其学籍所在班级的教学进程已全部结束,未修满最低毕业总学分而学籍有效的
学生,或已修满最低毕业总学分,为取得学位而未到达学位标准的开放教育本科生。
2、遗留的学生在交足各学期学费后,方可列入遗留生管理范围。
3、学生在成为遗留生前须在班主任处核对本人成绩卡中的各项内容并签字确认。
4、遗留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遗留生管理员处报到并建立“遗留生个人档案〞。
5、遗留生须认真阅读?遗留生须知?,勤奋好学,积极配合并服从学校的管理。
6、遗留生须定期登陆石景山电大平台〔 〕查看学校通知。
7、教材〔含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形考作业册、复习指导等〕变更版本时,遗留生可在新学
期开学的3周内到管理员处登记后购置所需教材。
8、遗留生必须依照专业教学方案,完成“集中实践环节〞的内容并取得相应学分。
9、当遗留生修满毕业最低学分时,须到校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并通过分校初审
前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10、管理员在遗留生学籍有效期内〔入学之日起8年〕为遗留生填写并保存个人成绩档案。
遗留生务必提供详细准确的联系方式。
我校不承当因遗留生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管理员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遗留生管理员联系方式邮箱:sjslibb@
:68876445
68864853转8207
遗留生须知
各位遗留生同学:大家好!
为了使你们今后的课程注册、学习和考试等环节能按时、顺利进行,早日完成学业,请你们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积极与学校配合。
1、在你参加遗留生队伍之时,首先你要清楚你的未通过科目,其次应立即制定补学分学习方
案。
2、每年3月和9月办理课程注册、补学分考试报名及交费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请及时登陆石
景山电大平台查看。
3、未取得实践环节〔调查报告和毕业论文〕学分的学生,须提前一个学期提交撰写申请,经
教务处批准后统一安排指导教师。
4、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月和7月,请大家关注石景山电大平台的通知,及时到校领
取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请及时登陆北京电大在线平台查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5、如补考科目全部通过,请登陆北京电大在线平台查分系统,确认你是否
已修满最低毕业总学分,假设可以毕业,必须在开学初两周内到遗留生管理员处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6、假设你的联系方式有变更,务必及时告知遗留生管理员,保证与你的联系不中断。
7、养成经常上网查看学校各类信息的习惯,遇到问题主动与遗留生管理员联系。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教材管理方法
教材是学校组织正常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得理论知识的主要来源。
做好教材的征订,管理、发放工作是学校整个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
鉴于我校教材〔含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均需到北京电大教材中心统一订购,为保证教材的及时准确到位,标准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效劳,特制定教材管理方法如下:
1、学生在校就读的每个学期均须统一缴纳教材预收款。
如有课程免修免考等情况不需要教材者,须在开学一周内到班主任处登记备案,毕业时一并结算教材费用。
2、学生的作业费用包括在教材预收款内,凡在班主任处登记不要教材的学生请到中央电大读者效劳部自行购置作业、复习指导等辅助教材,学校不接待个人单独购置学习材料。
3、学生在领取教材〔包括文字教材、音像教材等〕后,如发现有破损、缺页、无声像等情况,自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到班主任处登记后更换。
需更换的破损教材内如有书写痕迹那么不予更换。
4、本科学生的补修课程的相关教材,由学生自行解决。
5、学生如需使用各门课程配备的多种媒体教材,可以在班主任处查看或直接登录查询资源表,填写预约单后可到视听阅览室借阅。
6、各班班主任须详细记录班级内每名学生各学期的教材发放情况,建立学生在校期间交费及使用教材的个人账目。
在班级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内结算班级教材账目,并与教材管理员
核对后,进行教材费用结算工作。
7、每学期期末班主任在各班校友录内公布班级教材账目。
学生如有教材方面的疑问,欢送您到班主任处反映,或直接发邮件至邮箱sjslibb@,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并给予答复。
石景山分校关于开放教育学生制定个人学习方案的要求
为贯彻“中央播送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程各专业的教学要求,加强对学生自主学习的指导,现对开放教育试点专业的学生如何制定个人学习方案,提出以下要求。
一、制定个人学习方案的目的
开放教育强调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在教学过程中,强调由传统教育的以教为主转变为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在教学方式上采用多种媒体教材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试点专业的学生,利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和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学习,参加必要的面授辅导、小组学习等教学交流活动,学校提供相应的学习支持效劳。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如专业背景、文化根底、学习时间、学习能力等〕在学校的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度,对课程的选择和媒体的使用有一定的自主权。
因此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形成良好的自主学习习惯。
这就要求学生在学习之前,对自己所要修读的全部课程、学习时间安排有一个总体规划,同
时每学期根据修读课程的情况和自身主客观条件选择符合本人实际的学习方式。
一个精心设计的合理的个人学习方案,是学生取得学业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制定个人学习方案的前提
1.制定个人学习方案,要在参参加学教育面授辅导课之后,认真阅读所修专业的教学方案,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所修课程及其学分、课程类型〔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等。
2.在专业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了解本专业的知识结构、课程体系、课程性质〔根底课、专业根底课、专业课、实践课等〕、各课程的前修后续关系,以及各课程的教学媒体资源、主要教学手段等。
3.正确估计个人的主客观条件,包括自身的学习根底、专业根底、学习条件〔自学能力、工作性质、能用于学习的时间〕等。
三、制定个人学习方案的步骤及要求
1.在入学教育后,学生根据所学专业?教学方案进程表?,确定出自己完成学业需要修读的课程门数,包括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教学实践环节,并到达最低毕业总学分的要求,本科生还要考虑补修课程的门数。
2.确定每学期修读课程的门数。
根据本人的工作、生活等情况,方案出每周能够用于学习的时间。
一般来说,学生一周方案的学习时间的小时数应是学生本人一个学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数的2.5倍或3倍。
学生可以依据本人能够用于学习的时间量,计算出每学期修读课程
的门数。
对于本科试点专业的学生,如非相同或相关专业专科的毕业生,还需把修读补修课程的时间方案在内。
3.确定个人修业年限及每学期修读的课程。
在专业指导教师和导学教师的具体指导下,学生可以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前修后续关系,确定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及需要完成的实践教学环节,并根据自身的情况、条件及修读课程的情况,确定个人的修业年限。
按照中央电大教学方案和学籍管理的规定,学生一般需用三年时间完成学业,最短可以两年完成学业,最长可在八年内完成学业。
4.在完成以上环节后,学生可将自己的选课结果、修业年限、课程学习学期安排等内容列入?个人学习方案表?〔见附件〕,形成个人的专业学习方案。
5.学生须于第一学期的第六周之前将?个人学习方案表?发到导学教师的邮箱中,完成情况将计入“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
四、个人学习方案的实施
1.每学期初,根据专业学习方案和学校提供的教学活动安排、课程学习资源及自身情况,制定本学期具体学习方案。
包括学习课程、自己希望尝试的主要学习方式、所用教学媒体和学习方法、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安排等。
如果个人认为有必要,还可以把某些学习措施和对自己的要求写入方案中,以便经常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催促,鞭策自己在方案学习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
2.学生在按学习方案进行学习的过程中,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假设方案的落实出现
问题,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学习方案,同时修订学习方案的情况要及时向学校的导学教师反映。
五、学校所应提供的学习支持效劳
学生在制定个人学习方案时,学校应提供以下学习支持效劳:
1.向学生介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研究工程的教育理念、教学手段、学习特点。
2.提供相应专业的教学方案、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考核说明、教学媒体配置、教学活动安排等相应资料。
3.配置专业指导教师和导学教师,由专业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知识结构、课程体系、课程性质及各课程教学媒体资源、主要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等。
提供选课指导、学习方法指导、心理咨询等,指导学生制定适合个人的学习方案。
4.根据学生的要求和制订学习方案的需要,提供其他相应的学习支持效劳。
附件:
开放教育学生个人学习方案
姓名专业层次入学时间年月
学号修读课程的总门数:修读课程的总学分:
学期课程名称及其学分课程类别〔必修、选修等〕学分合计
一1.2.3.4.
二三四五六
可免修免考的课程名称及学分:
说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方案完成学业的年限,调整表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管理方法为进一步标准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各专业补修课程教学管理工作,确保开放教育学生专科层次与本科层次的顺利衔接,实现本科〔专科起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北京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本科〔专科起点〕补修课程管理方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总体要求
1.“补修课程〞指在注册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局部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知识根底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
2.自06年春季开始,北京电大将补修课程列入专业教学方案中,每个专业原那么上不超过3门,每门课程的学分不超过4学分〔见附件〕。
3.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须完成补修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通过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
二、补修课程的实施及考试安排
1.我校补修课的实施及收费工作在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进行。
参加补修的学生须按学校要求按时交费,学校统一为其进行课程注册。
未交费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补修课程的考试。
2.补修课的教学组织分两种形式:统补与自补。
统补由北京电大负责组织〔地点在北京
电大〕;自补由分校自行组织。
补修课的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3.补修课考试由北京电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每学期期末下发通知。
三、补修课的免修免考
1.持有相关证书或单科成绩合格证的学生,相关课程教学要求不低于现设补修课程教学要求,可以申请办理免补手续,但须提交相关课程成绩的有效证明。
2.本科学生在入学后三周内,将专科段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红印章、A4纸〕交班主任,我校由专人按照中央电大有关规定进行初审,报北京电大批准后,可以免补修该门课程,成绩记“合格〞。
我校保存相应证件的复印件。
附件:
2005秋〔含〕级以前注册学生补修专业与补修课程对应表
2006春〔含〕级以后注册学生补修专业与补修课程对应表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社会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社会实践是各专业教学方案中的重要教学环节。
为标准我校社会实践教学及管理工作,根据?北京电大社会实践教学工作标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已修课程学分到达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的60%以上的学生,方可参加社会实践。
2、社会实践为各专业学生的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3、放假前教务处布置社会实践工作,学生须在假期中完成实践活动和调查报告的撰写,在专
业教学方案规定学期的第4周之前上交实践报告。
4、“会计学〞和“工商管理学〞两个专业的社会实践要在计算机上通过软件完成,在专业教
学方案规定学期内按学校安排统一进行。
5、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应独立完成社会实践的各环节,自觉遵守本专业“社会实践实施细那么〞中规定的时间及写作要求。
6、学生的调查报告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分校负责初审并签署“分校复审意见〞。
7、北京电大相关教学部负责终审并将“集中实践环节审批表〞返还分校,学生的成绩以终审
结果为准。
8、凡不符合专业社会实践实施细那么的要求或有抄袭、造假现象的,按不及格处理,须重修。
9、重修社会实践需在学期初在班主任处报考并交纳重修费〔按教师指导费标准〕。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