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及风险管控交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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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及风险管控交底材料
第一篇: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及风险管控交底材料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及风险管控交底
根据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规定,结合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

常州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管理遵循“参建企业负责、专家评估、业主履约、政府程序监督” 的监管原则,实行“专项监管”和“综合监管”、“行为监管”和“实体监管”双管齐下的模式,落实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阐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和风险管控等提出要求。

一安全质量处职责
安全质量处由安全监察部、质量监督部、风险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组成,现有人员11名,其主要职责有:
(一)安全监察部
1.牵头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接受政府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

2.检查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析会,参加行政主管部门、季度公司安委会检查;专项检查;年度考评。

与市总工会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6.监督、督促参建单位做好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工作。

7.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线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每季度组织对各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评价考核;
(二)质量监督部
1.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2.抽查监理、施工等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提出整改
意见并监督落实。

3.对原材供应的质量控制与管理(主要包括混凝土、钢材、防水材料、管片、机电设备等)。

4.对第三方单位的质量行为管理。

5.对监理、施工(包括土建、机电安装、装饰装修、三权移交前等)单位的质量行为管理。

6.监督、督促参建单位做好省、市质量创优申报工作。

(三)风险管理部
1.组织制订《风险管控关键节点验收》办法、风险管理体系、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2.监督参建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负责安全风险信息化管理、运行、维护。

4.门禁与视频监控管理。

5.协调工程险情或事故的救援工作。

(四)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通知、文件的下发管理,报监、劳动竞赛、档案盒计划管理,体系建立和外部协调,收集各参建单位的相关资料并归档等工作。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
1、该编制要编制: 编制详细的监理规划;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还应当编织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全面:(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严格对深基坑、盾构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方案和吊装作业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加强对吊装操作人员的审核。

(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3)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4)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5)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3、检查督促到位:
(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模板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4、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

(1)监理单位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2)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加强对盾构机吊装专项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管,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及时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施工单位
(1)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2)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加强
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明确;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考核、检查、教育、技术交底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制度;建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
(3)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和签字制度。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9]5号文相关要求配置并持证上岗。

(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总承包单位不具备专业施工条件(基坑围护、桩基础、土体加固、钢结构、降水、防水、冷冻法)的,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资质、施工许可证、三类人员证)的单位需履行向建设和监理单位报批、行政部门备案的程序。

(6)施工单位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缴纳风险保证金。

(7)保证安全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8)施工单位在现场搭设彩钢板活动房时必须严格执行省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时房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管质[2005]54号)、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建宿舍及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建安办函〔2006〕23号)、国家《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采用装配式活动板房或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房技术规程》中要求制作与安装活动板房的企业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消防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有关规定,芯材含氧指数大于32;防雷措施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设置,验收合格后使用;临时用电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执行。

活动房搭设完成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后方可使用。

(9)施工单位按照轨道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做好管线的保护工作。

(10)对工程支护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等进行施工监测、安全巡视
和综合分析,及时向设计、监测单位反馈监测数据和巡视信息。

(11)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有关规定,做好塔吊、龙门吊等的检测工作,办理移动式起重机械、履带吊和成槽机等的备案登记(备案、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

尤其加强盾构机的安、拆和吊装管理工作。

(12)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安监站联合保险公司发挥保险公司的培训作用。

(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实施细则》、《常州市市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措施》的要求及遵守《环保法》和《常州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不扰民,不超标排放烟尘。

(15)施工用电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相关要求执行。

(16)按照《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指导手册》做好现场管理。

(17)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2011版要求做好施工管理资料。

(18)施工单位每周上报施工简报。

三质量管理
(一)质量管理程序:
质量管理程序:安质处质量管理分三级,第一级为施工单位根据自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开展质量自控工作,施工检测单位配合施工单位对工程材料进行把关,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第二级为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方检测单位负责全线材料、实体按照要求进行抽检,同时配合安质处进行日常巡查及专项质量检查管理工作;第三级为安质处对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质量管理专题会议。

同时进行日常巡检,对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督促
落实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安质处每周公布质量巡查周报,日常巡检作为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中质量部分的扣分依据。

定期不定期联合地方施工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质量专项检查。

(二)质量管理具体要求:
1、建设单位统一用表施工单位用B表、施工质量验收用表(E表)及质量控制用表(F表)严格按照安质处编制的相关文件执行。

2、参建单位配合安质处开展质量报监工作,积极准备质量报监所需提供的资料。

3、参建单位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根据本工程需要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4、施工单位安排试验人员进行见证取样培训并确保参加培训人员在岗。

5、根据公司发布的《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6、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工程验收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14】42号文及公司安质处编制的《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按照安质处发布的《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进行划分。

7、参与工程处组织的首件工程条件验收工作。

首件工程条件验收质量部分主要集中在检验批合格情况、试验检测完成情况、过程控制及混凝土强度分析等方面。

8、施工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对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原材料见证取样、工程变更资料、工程隐患整改、监理旁站等工作进行影像资料采集。

具体操作及影像资料存档等按照《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影像资料采集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9、施工单位对管片进场后要组织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为出厂合格证、外观、螺栓孔、定位棒、注浆孔等。

10、施工单位需编制质量通病问题专项方案,方案中应包含质量通病预防措施及整治措施。

同时建立质量通病问题库,根据工程开展情况逐项列消。

11、严格执行工序报检制度,比如钢筋笼加工过程底层钢筋焊接完成后组织内部工序报检同时可邀请监理单位一同把关,确保成品合格。

12、施工单位项目质检工程师配备需满足该项目日常质量管理需要,保证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道工序上。

13、严格落实质量交底制度,明确质量控制要点,质量控制措施及所需达到的标准要求。

14、其他具体质量控制要求、标准按照设计、规范及安质处编制的相关文件执行。

四风险管理(一)风险管控
1、管理组织模式
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阶段安全风险管理实行三层级管理模式,即决策指挥层、中间管理层、现场实施层,轨道公司成立安全质量工作管理委员会为安全风险管理的决策指挥层;中间管理层为轨道公司工程处、安质处、总工办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对建设各阶段的参建单位进行管理,安质处是安全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现场实施层: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以及其它相关参建实施单位等组成,具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中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及风险控制工作。

风险管理单位是轨道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其在工程建设阶段进行风险管理咨询工作,协助轨道公司相关部门实施风险管理。

主要负责建立安全风险监控与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轨道交通建设各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管控指标体系,并在风险实施阶段进行跟踪管理。

第三方监测单位独立对基坑、区间隧道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并对施工单位监测人员资质、仪器、监测点布设、成果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作真实可靠,为工程建设提供有效指导。

2、管理主要程序
施工单位进场后,成立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与风险管理职责。

根据勘察设计单位交底,开展风险排查工作,深入识
别地质风险和工程周边环境风险,结合设计文件,针对施工重点、难点,对风险进行细致识别、分析,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风险管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风险识别和分析成果,对风险进行深入识别及分级调整,并形成风险管理档案。

在较大风险工程实施前,由轨道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关键节点验收,为风险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风险通告制度,在工程现场设置风险警示牌,对各个阶段的风险点和注意事项进行宣传和警示,做到现场施工人员清楚存在风险有哪些、在哪里以及如何应对等,有效预防安全风险的发生。

在风险实施过程中,参建各方通过监测、跟踪巡视、检查等方法,及时掌握风险实施的动态信息,采用分级预警与分级响应机制,落实防范措施,避免或减少土建工程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施工单位是风险预控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应加强风险监控,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

(二)监测管理
1、施工监测单位资质、人员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监测工作由承包人委托给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监测单位进行。

施工监测单位必须具备岩土工程甲级证书、省级以上CMA计量认证,并具有深基坑或盾构隧道施工监测业绩。

项目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测量或地下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3年以上城市轨道交通或地下工程监测经验。

轨道公司对周边城市及常州当地监测单位进行了调查汇总,形成了施工监测单位名录,各施工单位须在名录中选择施工监测单位。

2、管理主要程序
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立三级监测体系,以施工单位为主,对基坑、区间隧道及周边环境进行实时监测,根据监测信息组织施工;第三方监测单位在自身监测的基础上,分析数据变化情况,判定风险状态,对施工单位监测数据进行核实和监督,对其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风险管理单位以风险监控网络平台为依托,综合分析监测信息,判别风险源状态,对风险进行跟踪管理。

各单位要以工程风险控制点为中心,实施监测工作,采用分级预警与分级响应机制,积极参与密
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三)应急救援体系
常州轨道交通工程将构建常州市、轨道公司、施工单位三级应急联动救援体系,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立应急救援队,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以轨道交通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为依据,根据本工程的主要特点、周边情况、水文地质条件、施工方案、工艺方法及工期要求等因素,针对性编制对应级别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专家论证建立健全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整改落实机制,形成“网络化,全覆盖”的工作机制,真正把应急救援工作落到实处。

(四)视频监控系统
为保证全线视频监控系统的兼容性,监控中心与各监控分中心运行的互融互通,轨道公司将统一规定视频监控设备的标准,统一安装,统一确定网络传输方式,待相关标准完善后做进一步交底。

第二篇: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中恒国际新城D14号楼建设单位淮安中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淮安市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场前必须按公司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认真学习起重工“十不准”,填写教育卡片,体检合格签订安全责任书方可进行施工,明确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宗旨。

2、施工时加强对职工使用安全“三件宝”的教育,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施工。

3、施工中必须注意加强电器安全防护,电器外壳必须接地,固定机械设备要搭设防护棚,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加强安全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做到事前讲、事中防、事
后查,警钟长鸣。

5、该工程是一个很有影响的工程,要及时准确地填写安全资料,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沿街
处及其它醒目处挂设大幅安全标语及宣传牌,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加大工地的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

6、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7、机械操作人员一律全部按照持证上岗的原则,确保安全操作和使用安全。

8、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定及规程,严格执行本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成立本工程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项目经理部中的专职安全生产,不断地在工地巡回检查,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无事故。

文明施工措施
1、完善技术操作远程,监理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工地出入口设置施工标牌及门前三包责任
牌。

2、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利用各种防护措施,妥善处理施工及生活
中的各种废旧物、杂物、污水等。

3、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内外文明施工检查工作,落实各项除“四害”的措施,发现问题
立即处理。

4、施工现场内,施工区域内设置警示标牌,材料堆放整齐,道路通畅,场地整齐。

交底人
接收人
第三篇: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评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全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并严格监督落实。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包括:管理方针、风险预控管理、保障管理、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综合管理、检查审核与评审。

安全风险预控责任体系应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注:PDCA分别表示:P-Plan(计划);D-Do(实施);C-Check(检查);A-Action(改进)。

三、风险预控管理流程
(一)危险源辨识。

1、危险源辨识
(1)每年底由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队进行一次重点对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风险辨识;
(2)危险源辨识前由培训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对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3)辨识范围要覆盖全矿所有生产及辅助系统作业场所、工序、流程;
(4)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对本科室负责的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对危险源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①危险源辨识可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也可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并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确认后实施;
②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③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等应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4)各相关业务科室要结合本的安全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对发生风险性质、危害、原因、易发地点、预兆、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并形成初评报告,并于当年10月15日完成分管领导与总工初步审查,上传矿QQ工作群。

(3)安全风险辨识工作由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组织,所有矿
领导、科队长、技术员参加及相关队职工代表参加。

3、专项危险源辨识
(1)专项危险源辨识前由专项危险源辨识组织人安排相关科室组织相关职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辨识范围要覆盖所有涉及到的生产及辅助系统作业场所、工序、流程;
(4)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对本科室负责的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对危险源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①危险源辨识采用的方法和程序要与现场实际相符,具体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并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确认后实施;
②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③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等应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2)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1次专项辨识;
(3)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1次专项辨识;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综采工作面初放、收尾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产前,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1次专项辨识;
(5)发生死亡事故、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对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进行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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