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控辍保学认真做好“普九”巩固提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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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控辍保学认真做好
“普九”巩固提高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7.08.06
•【字号】临政办发〔2007〕152号
•【施行日期】2007.08.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控辍保学认真做好“普九”
巩固提高工作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7〕1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我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稳步推进,人均受教育年限和人口素质逐年提高。

全市有临翔、凤庆、云县、永德、镇康、双江、耿马1区6县实现了“两基”目标,“普九”地区人口覆盖率达
92.56%,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24%,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6.11%,全市人均受
教育年限达6.32年。

但从目前情况看,全市“普九”成果巩固提高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形势严峻。

一是依法治教工作仍有差距,认识还有待强化;二是部分地区“普九”成果巩固提高工作还不到位,小学毕业生整体移交初中就读的比例降低,初中生辍学问题较为严重,控辍保学任务十分艰巨;三是“两基”复查年审监督检查不力;四是农村中小学教学改革滞后,制约着“普九”成果的巩固和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普九”成果巩固提高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把发展教育摆在优先的战略地位,严格依法治教。

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等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学校、教师、家长、适龄儿童的责任,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要通过逐步提高全民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使家长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成为自觉行为,让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知道接受义务教育既是自己的权利,也是自己的义务,主动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切实强化“以县为主”管理体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改造学校危房,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扶贫和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工程,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
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组织实施好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定期研究教育工作,足额预算教育经费,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及时拨付上级教育专项经费,确保义务教育在教育工作中重中之重地位。

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按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须的土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的管理,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保证各项经费按时足额拨付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要实施好“校财局管”的运行机制,每学年要对“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两次督查;学校要确保免费教科书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到学生手中,规范收费行为,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要加强对贫困学生救济款的分配、监督和审查,强化“民心工程”款、半寄宿经费、“三免两免”经费等贫困学生救济款的管理,全力发挥各种救济款在控辍保学中应有的作用。

要规范学籍管理,完善学籍档案,严格审核中小学生入学、留级、休学、复学、转学、借读等各种手续,强化督促和检查。

要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办
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05〕168号)文件精神,足额预算贫困家庭学生救助经费,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措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经费和物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

四、突出控辍保学工作重点
要切实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要将控辍保学工作指标纳入本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控辍保学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辍学学生返校通知制度等,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控制中小学生辍学,提高普及程度作为巩固“普九”成果的首要任务。

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就读工作,落实好小学毕业生“三送”工作,即:村委会送小学毕业学生入初中,六年级班主任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生家庭,小学生毕业学校送学生档案到初中。

同时做好流失学生的动员返校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领导挂钩乡(村)、干部职工挂钩学生等形式,合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区)要加大农村综合初中建设力度,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和项目,配合办好农村综合初中。

要通过“2.5+0.5”、“2+1”、综合办班等形式,将农业科技和适用技术有机地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大力推行“绿色证书”教育。

坚持培养学生自
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与实施素质教育、课外科技活动紧密结合,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稳住在校学生。

要通过农村综合初中的建设,使农村孩子升学有基础,就业有专长,致富有门路,满足农民子女众多的教育需求。

使广大适龄少年通过九年义务教育,学到更多的文化科技知识,回家后带头致富,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常规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做好管理控辍、教改减辍工作。

要建立健全学校德育管理机构,着力抓好以师德师风教育为重点的教师培训。

五、加大督查和“两基”复查年审
各县(区)要加大对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

要结合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的开展,每年进行一次自查。

要严格按照指标体系和程序要求,按时上报复查情况。

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和省定标准。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将对1—2个县(区)的“两基”复查年审工作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予以通报。

二OO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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