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建建筑工程实务重点: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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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一建建筑工程实务重点: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2020一建建筑工程实务重点: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2016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实务》重点: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的概念:
1)质量不合格,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
2)质量问题,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规定限额5000元以下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于规定限额5000元以上称为质量问题。
2、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重点)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以上,包括本数。
以下,不包括本数。
)
3、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4、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造成或监理单位的质量体
系不完善。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引起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导致出现质量事故。
5、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方法:
(1)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4)相关的建设法规。
6、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5个程序重点)
(1)事故调查: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2)事故的原因分析:
(3)制订事故处理的方案:
(4)事故处理:
(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7、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
(1)修补处理(2)加固处理(3)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
(5)不作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3)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4)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