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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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ISO14001-2015)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7、《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10、《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11、《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12、《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4号令);
二、主要技术标准
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颁布);
4、《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14、《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1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三、其它资料
1、《XXXX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及评审备案证明;
2、《XXXX矿业有限公司XXXX矿3万吨/年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3、XXXX市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采矿场、其他辅助设施及相关的生产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公司负责处置或参与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社会、危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矿山生产规模小,系统简单,矿石成分有毒有害组分少,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没有急性毒物和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但矿石采掘过程中,由于井下可能有一些废水、废弃固体颗粒、粉尘对环境产生危害。
因此本矿山应急体系主要为2个部分,即综合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针对本矿山实际情况,将综合综合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合并编写。
1.5预案编制步骤与技术路线
(1)编制准备
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制定编制计划、收集资料、初始评估、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能力与资源评估。
(2)编写预案
(3)审定、实施
(4)适时修订预案
根据有关标准和内外部实际情况变化,定期或不定期(一般1-2年)修订和更新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和完善应急预案水平。
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的关键,在于努力提高决策层和执行层对“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判断能力和处理能力。
1.6应急工作原则
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
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第二章基本情况
2.1矿山概况
2.1.1矿区地理位置与交通
略
2.1.2自然地理与气象特征
本区属中低山丘陵区,植被欠发育。
气侯属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湿润,年平均气温16.1℃,年平均降雨量1482.3mm,年平均无霜期243天。
2.1.3经济概况
区内及周边地区石灰岩、花岗(闪长)岩及铜、锰、铁等矿产资源较丰富,经济以农业为主,盛产大米、小麦、茶叶及木材等。
电力充足,劳动力资源丰富,能满足矿山开发的需要。
2.1.4采矿权设置
2011年12月23日颁发XXXX市市国土资源局XX区分局于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为:……,有效期自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
采矿许可证坐标(80坐标系)
2.2自然安全条件
略
2.2.1矿区水文地质条件
(一)含水岩组及特征
(二)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三)矿坑涌水量
2.2.2环境地质条件略
2.2.3地质环境保护对开采的要求略
2.3矿山生产及辅助系统
2.3.1采区及工作面现状
……
2.3.2开拓
……
(1)现有开拓井巷
……
2.3.3生产工艺
1)穿孔
浅眼穿孔现使用YT-28气腿式凿岩机,空压机均为固定式。
2)爆破
矿山开采爆破以浅孔爆破为主,时的爆破。
炸药采用乳化炸药,起爆采用非电导爆管起爆系统。
爆破警戒信号装置采用电动警报信号装置。
3)装载运输
矿山采用人工装载有轨运输。
2)矿山供电
目前矿区10kV供电电源已接至矿区,该电源来自35KV变电所,为架空线路,架空线径为50mm钢芯裸铝线,供电距离3km。
矿山变电所已安装一台S11-M -80/10/0.4变压器,一台S11-M -400/10/0.4变压器,供生产和办公、照明使用。
3)供、排水
——供水系统:本矿采用工业生产和生活分设供水系统。
矿区现已建有饮用水源,地下水质经附近矿区前期使用和饮用实践,未见有害反应,达到饮用水标准后。
矿山工业用水主要是凿岩和喷雾降尘用水,设计考虑在山坡建水平立容积200m3高位水池,供水泵选用D6-25×11型水泵1台,兼作消防水泵。
供水水源为矿区南侧山沟水,提水到高位水池。
——排水系统:采场外围迎水一侧开挖截洪沟,截洪沟深度不小于0.4m,宽不小于0.5m,沟底宽不小于0.4m。
各建设点的截洪沟、排水沟均与矿区工业场地外围排水系统相连,引入天然排水沟渠中排出。
工业场地排水采用生产、生活污水和雨水合流系统,居住区排水采用生活污水和雨水合流系统。
本矿区工业设施均依山而建,自然排水条件良好,但易受上方洪水威胁,除配电房(变电站)室内标高由工艺在施工图阶段确定外,一般厂房地坪高出室外地面0.2m左右,行政福利建筑地坪高出室外地面0.45m 左右。
4)压气
矿山现采用矿山现有2.6 m3/min移动式压风机3台,电机功率15kW;设计增加BFY-3.5/7型空气压缩机一台。
5)排土场
根据矿区地形特点,矿山排土场设在采场南侧山坡。
排土场分层堆排,堆排高度+630m~+700m,分层堆排高度为10m,坡面角40°,安全平台宽度5m,最终边坡角33°。
排土场面积18576m2,排土场容积16.32万m3。
矿山按设计在采场南侧山坡处选择了排土场位置,因表土层量小,前期剥离的岩土均作为填场修路使用,排土场目前尚未使用。
6)通讯
矿山对外联系选用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矿山内部的通讯系统,在各作业点设置手持式对讲电话,加强相互之间联系。
矿区爆破设置专用信号系统且置于各入口处附近。
7)炸药库
矿山在矿区东南侧山洼处建设了炸药库,尚未竣工验收,现爆破器材由民爆公司统一配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救援指挥机构网络图
3.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和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修改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习。
(3)审批并落实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等的购置。
(4)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有毒有害介质的跑、冒、滴、漏。
(5)批准应急救援的启动和终止。
(6)及时向上级报告环境污染事故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增援请求,并向周边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7)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8)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配合政府部门对环境进行恢复、事故调查、经验教训总结。
(9)负责对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和基本防护方法的培训,向周边企业、村落提供本单位有关危险化学品特性、救援知识等的宣传材料。
3.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职责
单位依据自身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的类型建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包括通讯联络队、抢险抢修队、侦检抢救队、医疗救护队、应急消防队、治安队、物资供应队和应急环境监测组等专业救援队伍,并明确各专业救援队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以便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
快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以尽快处置事故,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专业队配合救护大队和总指挥部,在掌握事故的种类、地点的情况下,器材应配备齐全,具有可靠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迅速赶往出事地点,在现场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进行救援工作。
(1)通讯联络队
队长:
成员:
职责:确保各专业队伍与应急救援指挥部之间的联系,并保证与上级各部门、社区和可能受到影响部门联系,并及时发布救援实时信息。
(2)抢险抢修队
队长:
成员:凿岩工、挖掘工、铲车工。
职责:组织人员对事故所造成的破坏进行抢修,尽快恢复各种设施(备)正常运转,为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备。
(3)侦检抢救队
队长:
成员:
职责:对发生事故后及时对事发现场进行侦察、检查和进行应急抢救,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并配合专业救援队工作。
(4)应急消防队
队长:
队员:
职责:配备消防器材,对事故进行应急消防,减轻事故危害,为抢险救援提供保障,并配合消防部门的工作。
(5)治安队
队长:
队员:。
职责:发生事故后负责矿区的治安,设戒及其临时保障交通管理工作,并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6)物资供应队
队长:
成员:
职责:为抢险救援提供人、财、物的供应和保障及人员运转,并配合上级部门物资设备的运转。
(7)应急环境监测组
队长:
队员:
职责:对事故现场的环境进行监测,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事故应急提供决策依据,配合专业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8)医疗救护由棠溪乡中心卫生院负责承担。
3.4 矿山环境风险分析及对策
矿山为井下开采又远离居民居住区,所以本矿主要环境风险源为排土场,排土场在堆置过程中由于种种外因及内在因素,可出现排土场沉降、边坡滑坍、泥石流等危害。
(1)排土场堆置平台沉降、裂缝
由于排弃的岩土呈松散状态,经堆置压实,以及雨水冲刷,土质及岩粉渗透到岩块间空隙,使所堆弃的岩土体积缩小,引起较均匀的自然沉降,这种沉降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减缓(一般在一个月内沉降较显著),直至稳定。
沉降率一般为:硬岩5%~7%;软岩10%~12%。
排土场出现的沉降和裂缝,容易造成铁轨悬空和机车倾翻的事故。
(2)排土场坡面滑坍
排土场(包括矸石山)产生的滑坡一般均系坡面表层或浅层滑坡,坡面浅层滑坡发生较为频繁。
坡面浅层滑坡有的发生在雨季,也有的发生在旱季的初期。
雨季发生的滑坡多发生在连续阴雨加暴雨或连续大雨的日子里,有的是在雨后天晴的第一二天。
(3)排土场泥石流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已有20多个矿山发生了泥石流危害。
当排土场的岩土属黏土或夹碎石等组成时,在排土场坡面受暴雨冲刷后易形成泥石流和泥沙流,虽然泥石流的规模不大,但它淤塞灌渠,埋没良田,污染水源。
如何预防、躲避泥石流灾害
1、泥石流不同于滑坡、山崩和地震,它是流动的,冲击和搬运能力很大,
所以不能沿沟向下或向上跑,而就向两侧山坡上跑,离开沟道、河谷地带。
注意不要在土质松软、土体不稳定的斜坡停留,以免斜坡下滑。
应在基底稳固又较为平缓的地方进行躲避。
2、在冲沟中随意弃土、弃渣、堆放垃圾,将给泥石流原发生提供固体物源、促进泥石流的活动,因此要保证沟道有良好的泄洪能力。
3、据对当地气象的调查每年的6月-8月份是汛期和泥石流高发期,在此时段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做好防汛及泥石流的准备工作。
雨季或雨天的夜晚灾害发生的频率高,就对地质灾害保持更高的警惕性,雨天不要在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危险区留宿。
4、监测当地的降雨过程和降雨量(或接收当地天气预报信息),根据经验判断降雨激发泥石流的可能性;监测沟岸滑坡活动情况和沟谷松散土石堆积情况,分析滑坡都堵河及引发溃决型泥石流的危险性。
5、泥石流形成后河谷上游有雷鸣响动,人员应向两侧山坡撤离,不可停留在河沟处,暴雨过后,泥石流仍会发生,要等雨停后过段时间才可返回。
泥石流灾害治理
(1)杜绝水系来源。
在排土场的顶部,修渠筑坝,将矿区多方汇水引至无岩土混合物的非排土场沟内流走;在排土场的两侧多条沟谷汇水的支系修渠引水,使得雨水不论细流静水,还是大水洪流,都能顺渠归流到无岩土混合物的非排土场沟内流走,而不致浸透渗漏于排土场内的岩土混合物里。
(2)挖渠引流。
在排土场两翼近岩土混合物处,不能引水归流至其它非岩土混合物的沟内,要挖渠引流,顺岩土混合物与水系沟谷的原岩相接处,引流至下方适当地方,再引出该排土场。
(3)筑坝拦截,阻石分水,使岩土与水分开。
修筑透水坝,将岩石固体与泥水液体分离,使(卵圆形)岩石阻挡不动,泥水透坝而流走,这些岩石就会逐渐形成稳定的坝底,护坝阻石,使后来的(卵圆形)岩土停止前行,从而阻断泥石流的产生。
(4)修建安全平台。
将高台阶坡堆进行人工修理,建成梯状台阶,每个台阶高度留置10m左右,台阶平面宽度50m左右,这样形成安全平台,消除了凸形坡面和大于自然安息角的不稳定坡堆,阻止了泥石流的产生。
(5)土地复垦,绿化保水。
在安全平台上排土植树种草,使得表面土不向下流失,地表面水缓慢渗透,通过植物的吸收、蒸发和根须的固结作用,保持水土,减少汇水洪流,减少粘土的吸水膨胀、滑腻的润滑作用。
(6)治理成果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产生优良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预防与预警
4.1环境风险源监控
1、环境风险源监控方式采取技术监控和人工监控两种方式。
凡能够采用仪器、仪表等技术监控的重大环境风险源,要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全天候掌握重大危险源运行参数。
对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的重大环境风险源,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对重大环境风险源进行登记建档。
2、安全科负责对排土场截排水沟、排土场安全设施及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等危险因素进行监测监控。
4.2预警行动
根据XX矿业有限公司重大环境风险源的种类、特性、事故征兆、严重性、应急力量等,本矿事故预警体系分为三级。
二级预警:区域预警,是指各作业区域的预警行动。
发生事故后,或者发现一般环境事件事故预兆、信号后,事故现场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区域负责人汇报,根据事故情况、事态发展,现场管理人员和区域负责人负责发出事故警报并决定现场人员是否撤离。
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矿应急办公室。
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矿相关负责人。
一级预警:矿级预警。
矿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后,或者是重大环境事件的预警信号以后,由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来判断警情,确定是否发布矿级预警,最后由总经理确定发布事故预警信息。
外部预警:当本矿应急救援力量不足,以及险情又进一步扩大的危险时,矿应急指挥部向当地人民政府发出预警信息。
第五章信息报告与通报
5.1信息报告
矿山发生突发事故后应及时发布信息,所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1、矿山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执行企业环境污染事件监控制度,做到有效监控,及时报告,并执行好信息保密的有关要求。
2、矿山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全矿范围内易引发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场所巡查,加强潜在隐患的整改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矿山各突发公共事件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研究发生在本矿周边可能对本矿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及时发现掌握、汇总分析本系统管理范围内本镇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危害程度、采取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上报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
4、矿山各职能部门在确认可能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应急预案及时进行部署,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做好先期准备,同时报请上级部门派遗专家组。
6、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预警报告后,经分析研究,认为事件势态严峻,有扩大、蔓延趋势,可能涉及矿外多个区域,或将对全局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时,可以变更预警建议,提高预警级别。
5.2信息发布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对外发布的所有信息,由XX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公众发布。
污染事故应急情况的新闻报道应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信息发布分为三个阶段:应急启动时的信息发布、应急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应急结束后的信息发布。
1、应急启动时的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级别、预警级别等。
2、应急过程中的信息发布: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应急指挥部随时向公众补充报道:
(1)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和波及范围;
(2)可能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
(3)已经或者拟采取的紧急应急抢险救援措施;
(4)污染涉及区域公众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个人防护措施、撤离警报、救援通知等);
(5)其他应当发布的情况。
3、应急结束后的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向公众发布信息:
(1)解除预警警报,宣布污染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应急过程终止;
(2)解除撤离警报,撤离的人群可返回原先活动场所;
(3)事故原因和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信息发布要积极主动,准确把握,避免猜测性、歪曲性的报道,保证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始终有权威、准确、正面的舆论引导公众。
对于迟报、谎
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环境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内部报告
1、矿安全科(矿应急管理办公室)24小时值班。
值班手机号码为:
2、事故发生后,所在作业区要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矿调度室。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
②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
③人员受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④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⑤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
⑥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5.4信息上报
1、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上报安全科,安委办。
同时安全科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青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
2、事件上报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
(2)事故发生具体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伤亡人数以及遇险人数和所处位置;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及其主要原因;
(4)事故性质以及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波及的范围;
(5)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及效果。
5.5信息通报
1、矿各班组负责人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事故信息的接收、上报、预警信息的发布,以及与各有关人员的联络。
2、矿安全科负责全矿事故信息的接收、预警信息的发布,以及与各有关人员的联络。
3、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人负责事故信息的上报,同时应根据本矿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
如需要外援,迅速向签有协议的应急机构求援或应拨打“119”或“120”电话。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应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最迟不应超过1h。
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时人员的伤亡程度及财产损失情况。
(3)事故的发展变化趋势。
(4)需指挥部立即采取的措施等。
第六章应急响应与措施
6.1分级响应机制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参照《国家事故应急预案》)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