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人民政府2016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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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人民政府2016
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6.14
•【字号】
•【施行日期】2016.06.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人民政府2016年法制
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人民政府2016年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2016年法制工作要点今年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制定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
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通过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

2、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围绕黄石市经济改革发展需要及黄石立法权限,制定出台促进我市经济转型相关法规,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落实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程序,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而未作出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4、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各级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及时制定出台《黄石市政府法律顾问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黄石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

5、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主动推进《黄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落实,实现对市本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要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6、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清理审核各县市区和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资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2016年全市执法人员统一参加湖北省执法换证考试,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参与执法活动。

7、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认真落实《黄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案件议决的规定》(黄政发〔2015〕14号),加大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督促检查和通报考核力度。

二、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继续开展行政权力清理。

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开展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管理事项的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没有按法定程序设立的项目,予以取消,对清理结果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9、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完善执法程序,推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继续执行《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

10、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

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责令整改。

11、推进落实行政执法案件评查。

市政府法制机构将于12月份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对评查结果予以公开。

三、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1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市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推动乡镇、街道设立复议受理窗口。

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引导信访人以法律途径解决行政纠纷。

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各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联系互动。

1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制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推动人民调解组织网格化,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政组织、企事业单位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

14、加强信访工作制度。

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深入推进政府领导接访工作机制,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解决。

各级信访部门要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减少越级上访和非访人数,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四、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5、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保障。

要切实加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配齐与其工作职能相配备的人员力量,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16、大力开展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以执法换证工作为契机,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要求,精心组织执法人员对专业法律和通用法律的学习,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17、抓好法制信息宣传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及时完成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推进法制信息宣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要按时报送法制信息不少于40篇,市直行政部门每年要按时报送法制信息不少于30篇。

要将法制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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