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换发人员资格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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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换发人员资
格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12.03
•【字号】内建行函〔2020〕643号
•【施行日期】2020.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换发人员资格电子
证书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局,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住建领域人员资格证书电子化推广应用,决定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纸质证书换发电子证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未换发电子证书仍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纸质证书。
二、换证时间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换证时间: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30日;
赤峰市、鄂尔多斯市换证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8日;
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乌海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阿拉善盟换证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2月9日。
换证工作结束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审批系统内证书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对无效和重复数据进行清理。
三、换证应提交材料
全区涉及换证的有关企业注册登录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选择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人办事栏目选择相应人员资格变更事项,附件中上传《人员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提交申请即可。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提前核对本单位人员信息,有序开展换证工作。
附件:人员资格电子证书换发申请表
联系电话:0471-******* 0471-*******
2020年12月3日附件
人员资格电子证书换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