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防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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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防范制度
一、全面防范
(一)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完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功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对医疗设备进行调配。
(三)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与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取长补短,严禁出现诋毁他人、抬高自己等不良行为。
(四)任何情况下,我院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师、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从事诊疗活动。
(五)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严禁滥用抗菌素;要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第三代头孢类抗菌药物不得作为预防性使用药物。
(六)重视和加强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要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并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七)输血前必须进行HIV等九项检查。
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销毁。
(八)各科室在做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
施,备好抢救设备和药品。
医技科室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应优先予以安排。
除个别检查项目外,急诊化验一般要在接收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结果。
(九)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科主任和科室病历质控人员要对运行病历质量进行监控。
(十)禁止患者及亲属随意查阅病历和私自借出、复印病历。
(十一)收治患者应遵循病种专业收治、急诊优先的原则,不得进行跨专业收治。
(十二)对病情复杂或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严重意外情况的患者,要及时申请会诊,寻求专业支持。
对危重患者,要及时向家属通报病情和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并给予书面病危(重)通知。
二、重点防范
(一)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二)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三)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四)对医师的告之表示难以理解者;
(五)有发生征兆或已发生的院内感染者;
(六)病情复杂,各种迹象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七)住院预交金不足者并有不愿补交倾向者;
(八)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耗材者;
(九)涉及第三方责任(如交通事故、民事纠纷等)者;
(十)患者要求更换主管医师者;
(十一)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十二)14岁以下拟行手术治疗的儿童;
(十三)有特殊身份的患者;
三、应急防范
(一)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主任、护士长必须给予关注,与患者沟通,了解事情的原由,针对性的采取化解措施,并亲自关心和参与患者的诊疗过程。
(二)纠纷初期,可安排与患者熟悉和亲近的人员协助做患者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患者的诊疗,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三)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并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
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四)一旦发生医疗安全问题(如出现差错事故等),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医院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业务院长(中午和夜间报告院总值班和带班院领导),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管理体系逐级上报)
(五)科室主任与医患沟通协调办公室共同接待患者家属,调解和处理有关问题,并结合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封存病历。
同时,将调解和处理结果及时向院领导及医务科汇报,以获得进一步处理的指示。
(六)疑似输液、输血、药物等引起的不良事件,应及时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程序上报。
患者及家属有异议时,按照相关规定,
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实物进行封存,由医院或卫生主管部门妥善保管。
(七)当事科室应就事情经过写出书面经过,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患沟通协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