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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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十二五”金融业
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计划
【发文字号】广府办发[2012]23号
【发布部门】广元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3.16
【实施日期】2012.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2〕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广元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
“十二五”是我市金融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推动广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政策和《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金融业发展状况
(一)金融发展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业稳健发展,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金融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2010年末,全市金融业总资产达1052.24亿元,是2005年的3.1倍;各项存款余额717.33亿元,是2005年的4.35倍;各项贷款余额238.93亿元,是2005年的1.78倍;“十一五”期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8.86亿元,赔付10.94亿元,2010年实现保费收入17.25亿元,是2005年的5.49倍;2010年证券开户数累计33088户,实现交易额178.8亿元,是2005年的11.62倍。
2010年末,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8.44亿元,占全市GDP的4.57%,年均增长16.56%;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89%。
2、金融业经营效益大幅提高。
截至2010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扭亏为盈,累计盈利8.8亿元,比“十五”增盈19.24亿元;2010年底全市不良贷款占比12.44%,比2005年下降21.81个百分点。
3、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组织体系日渐完善。
国有商业银行股改顺利实施,市场化理念确立,集约化经营、扁平化管理水平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产权制度改革初见成效,7个县(区)农村信用社完成了统一法人社改制工作,经营状况有所好转,支农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得以提高,部分机构已具备向农村商业银行转制的条件;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机构相继试点,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服
务薄弱环节,成为金融组织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保险、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稳步快速发展。
初步形成了以银行、保险机构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
“十一五”末,全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6家,机构网点181个;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7家,机构网点323个;证券营业部2家,保险经营机构13家;资金互助社1家,小额贷款公司4家,融资性担保机构8家,金融从业人员达1.25万人,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
4、金融服务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支付结算体系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银行卡发卡数量高速增长,自助金融服务机具覆盖率明显提高。
金融产品创新发展。
银行业中间业务快速发展,林权质押贷款、小额担保贷款、联保贷款等创新信贷产品顺利推动。
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建立健全,司法环境、信用环境明显改善,担保体系不断建立完善,社会经济吸纳金融资源的能力持续提高。
5、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效果明显。
“5.12”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金融业灾后恢复重建取得了重大胜利,金融系统自身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全面完成,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
2008年5月至2010年,我市存款余额增加468.28亿元,贷款余额增加88.32亿元,累计投放贷款283.02亿元,其中累计投放农房重建贷款40.29亿元。
(二)金融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全市金融业虽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从总体上仍然处于传统金融业向现代金融业初步转型时期,金融业推动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的效率还不高,金融资源优势还难以有效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还相当缓慢,在结构、质量、效益、制度创新等方面,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
集中表现在金融业对经济的贡献度较低,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市金融业增加值仅占全市GDP的4.57%,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
资本配置效率差,资金沉积和资金需求并存。
2、金融结构矛盾突出。
着重表现在金融组织结构、信贷结构、产品业务结构不尽合理。
在组织结构上,地方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缺失、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实力弱,还存在31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
在信贷结构上,银行中长期贷款存量较大、短期贷款增长缓慢、信贷资金期限结构错配比较突出,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集中,对“三农”和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还较为薄弱。
在产品业务结构上,金融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强;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单一,投行业务发展缓慢;保险业务发展不均衡,农业保险、责任保险、意外健康保险等险种发展相对不足,产品差异化较小,不能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要。
3、资本市场发展滞后。
为企业直接融资的服务体系不健全,金融产品单一。
还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培育后备上市资源力度不够,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不多;产权市场不完善,直接融资还是空白。
4、地方金融机构实力不强。
主要是农村信用社改革任务仍很艰巨,不良贷款清降任务重;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有待完善,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亟待提高。
5、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我市的信用信息资源尚未实现整合和共享;部分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影响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一些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意识不强,信用状况不佳,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提高失信者的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