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器械生产公司中小微企业评定标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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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器械生产公司中小微企业评定标准标准
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
什么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中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
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
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2、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
什么是中小微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中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一)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二)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三)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4亿元以下。
划重点
以上两个文件都提到了中小微企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中提及的”中小微”并不是《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中的“中小微”,并且后者在公告中还加了限制条件“制造业”。
那么如何才能加深理解呢?
由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政策主要针对的是5税2费,即:两个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两个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一个财行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两个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因此,企业计算应缴和缓缴税费的依据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而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中的中小微企业标准没有规定销售额,涉及到的是营业收入,因此,该政策更偏向于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叫法,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
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而“小型微利企业”的
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综合现在的税收政策,广义的小微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