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适用事业会计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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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概述
为了规范幼儿园的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幼儿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核算原则
1. 实事求是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幼儿园
的经济活动。

2. 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和费用应当按其实现和发生的时间确认,不计入当期损益。

3. 配比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不得虚列收入或者费用。

4. 会计期间划分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

5. 持续经营原则:幼儿园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告。

6. 分级核算原则:幼儿园会计核算应当采用分级核算制度,明确各级核算责任。

三、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
1. 资产类会计科目
(1)现金:核算幼儿园库存现金的收付。

(2)银行存款:核算幼儿园的银行存款收支。

(3)应收账款:核算幼儿园对外应收的款项。

(4)预付账款:核算幼儿园对外预付的款项。

(5)固定资产:核算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等。

(6)无形资产:核算幼儿园的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等。

2. 负债类会计科目
(1)短期借款:核算幼儿园的短期借款。

(2)应付账款:核算幼儿园对外应付的款项。

(3)预收账款:核算幼儿园对外预收的款项。

(4)长期借款:核算幼儿园的长期借款。

3. 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
(1)事业基金:核算幼儿园的事业基金。

(2)非流动资产基金:核算幼儿园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3)专用基金:核算幼儿园的专用基金。

4. 收入类会计科目
(1)财政补助收入:核算幼儿园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补助收入。

(2)事业收入:核算幼儿园开展教育、科研等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核算幼儿园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支出类会计科目
(1)事业支出:核算幼儿园开展教育、科研等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

(2)经营支出:核算幼儿园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核算幼儿园对附属单位补助的支出。

四、会计凭证和账簿管理
1. 会计凭证管理
(1)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

(2)会计凭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审核、登记。

(3)会计凭证应当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2. 会计账簿管理
(1)会计账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登记、核对、保管。

(3)会计账簿应当定期进行清理、汇总和编制财务报告。

五、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查
1. 财务报告编制
(1)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2)财务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

(3)财务报告应当及时编制、报送。

2. 财务报告审查
(1)财务报告审查应当由幼儿园内部审计部门或者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2)财务报告审查应当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财务报告审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幼儿园管理层。

六、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覆盖幼儿园的各个部门和岗位。

2.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确保资金安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七、监督与检查
1.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

2. 幼儿园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 幼儿园应当对违反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幼儿园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包括公立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幼儿园的经济业务活动。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业务,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财产的安全。

(六)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幼儿园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四条幼儿园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幼儿园会计科目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

(二)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设置。

(三)保持会计科目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幼儿园会计核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负债核算: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款项等。

(三)净资产核算: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四)收入核算:学费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支出核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用经费等。

(六)成本核算:教育成本、管理成本、销售成本等。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账务处理程序,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
整性。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八条幼儿园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职责。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遵循经济合理、物有所值的原则,并经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事项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条流动资产的管理:
(一)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库存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二)库存物资的购置、领用、报废等事项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幼儿园应当定期盘点流动资产,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无形资产的管理:
(一)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无形资产的购置、使用、转让等环节的管理职责。

(二)无形资产的购置应当遵循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则,并经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无形资产的购置、使用、转让等事项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幼儿园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款项等。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负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负债规模,确保负债安全。

第十四条幼儿园负债的借入、偿还等事项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章净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幼儿园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净资产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净资产,确保净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七条幼儿园净资产的形成、使用、结余等事项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十八条幼儿园收入包括学费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及时性。

第二十条幼儿园收入的形成、使用等事项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用经费等。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支出规模,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支出的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幼儿园财务制度的规定,并经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八章成本管理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成本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成本核算对象明确。

(二)成本核算方法合理。

(三)成本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成本核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成本核算。

(二)管理成本核算。

(三)销售成本核算。

第九章财务报告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等。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幼儿园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第十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幼儿园应当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检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幼儿园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的会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以下简称“单位”)的会计工作,包括单位内部会
计核算和对外会计报告。

第三条单位的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完整性原则:会计记录必须全面反映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记录必须及时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可比性原则:会计记录必须保持一致性,便于进行财务分析和考核。

(六)安全性原则:加强会计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会计信息不被泄露。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四条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单位会计核算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六条单位的会计科目应当根据《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设置,不得
随意增减。

第七条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按月进行,按月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条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发生经济业务,取得原始凭证,及时进行审核。

(二)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三)根据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四)按月编制财务报表。

(五)按年度编制决算报告。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九条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交通工具等。

第十二条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第十三条对外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十六条单位出售、报废、毁损、捐赠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如实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章负债管理
第十七条单位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十八条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

第十九条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负债管理责任制,明确负债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负债,控制负债规模,降低财务风险。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按时偿还债务,不得拖欠债务。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二十四条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的补助资金。

第二十五条事业收入是指单位开展教育、科研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二十六条经营收入是指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及时核算收入,不得隐瞒、截留收入。

第六章支出管理
第三十条单位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和其他支出。

第三十一条人员经费是指用于支付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等支出。

第三十二条公用经费是指用于单位日常运行、维护等支出。

第三十三条专项经费是指用于特定项目或活动的支出。

第三十四条其他支出是指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确保支出的合理、合规。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加强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第七章会计监督
第三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明确内部会计监督的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三十八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计凭证、账簿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

(三)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负债管理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五)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三十九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

(二)会计制度、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三)会计工作总结、审计报告等。

第四十二条单位应当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定期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实际编制幼儿园适用事业会计制度时,应根据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和当地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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