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工作量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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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义务教育学校
教职工工作量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22年讨论)
为了科学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XX宾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指导意见》(XX县教〔2009〕164号)精神,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对象
全镇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的原则。
三、工作量绩效总量和工作量绩效内容
1.工作量绩效总量=(义教绩效总量-特殊人员绩效-班主任绩效总量-全镇统筹部分)×40%+早晚自习+值周+临时代课。
注:全镇统筹部分包括班级特殊贡献奖、综合能力、早晚自习、值周、临时代课)
2. 工作量绩效考核内容
(1)工作量津贴;(2)初中早晚自习费;(3)值周费;(4)临时代课费;(5)各校补充考核内容。
3.说明:(1)按个人工作量考核发放,(5)按各校自定考核方案发放。
(2)、(3)、(4)全镇已先行统筹。
四、工作量绩效考核办法:
1.工作量以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中工作量考核细则考核的结果作为工作量津贴的核算依据;
2.工作量津贴=(义教绩效总量-特殊人员绩效-班主任绩效总量-全镇统筹部分)×40%
教职工工作量核算:教师任课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职员工作量及其它兼职工作量(不含早晚自习、值周、临时代课、临时工作)。
男满58周岁、女满53岁工作量按0.9折算。
分片区校本部和下属村小两条线计算。
工作量津贴总量以单设初中、片区为单位核算:
A=早晚自习+值周+临时代课
B=本片(校)实有教职工数×(工作量总津贴-A)60%÷全镇实有教职工数
C=本片(校)编制教职工数×(工作量总津贴-A)40%÷全镇编制教职工数
片(校)工作量总津贴=A+B+C
个人工作量津贴=校总工作量津贴÷校总工作量×个人工作量总量。
(早晚自习、值周、临时代课不参与工作量津贴分配)
3.初中早晚自习:按《县指导意见》“用于此项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额的10%(不超过5元/节)。
中心校按
10%(不超过5元/节)标准分发两所初中,由两所初中分别制订方案报中心校审核后,执行发放。
4.值周:根据班级数、学生人数、学生在校时间长短。
单设初中160元/周、九年制120元/周、镇小120元/周、文星小学80元/周;村小6个班级25元/周,4-5个班级20元/周,3个班级及以下15元/周。
全年按实际周数计算。
5.临时代课费:40元/年师,镇中、镇小本部增加5元/年师。
如果不够开在工作量中开,剩余也纳入工作量项目。
6.其它情况,各片(校)补充。
7.以上条款分片区和初中考核。
五、以上考核办法的部分条款,各片(校)可结合实际制定考核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中心学校备案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