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粉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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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粉饰手段
作者:孙娟
来源:《时代经贸》2012年第14期
【摘要】由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的增多,投资者的目光渐渐地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转移到了更为真实可靠的现金流量表。
然而,随着会计报表操纵手段的不断翻新,现金流量表的粉饰手段也层出不穷。
文章尝试结合实例,对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粉饰手段进行分析。
【关键词】现金流量表;财务舞弊;现金流量操纵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随着近年上市公司财务丑闻的连续曝光,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不断遭到质疑,投资者和市场分析人士也越发清醒的意识到,以权责发生制为编制基础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可以通过递延、摊销和分配程序的选择等多种方法和途径进行粉饰,与之相比,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所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则不容易被操纵,提供的财务数据也相对可靠。
然而,伴随现金流量信息重视程度的提升,部分企业也开始采取各种手段对现金流量表进行粉饰。
对此,本文拟对现金流量粉饰的方法进行探讨。
一、欺诈性的现金流创造
这种方法与我们平时理解的“财务包装”不同,它不需要特殊和复杂的会计技巧,而是赤裸裸的“财务欺诈”,无中生有。
从夸大现金流量的目的出发,其手段主要有以下两种。
首先是凭空捏造现金资产。
这是现金流量造假中最为直接的一种方法,某些企业通过杜撰会计记录或银行财务文件,编制假账虚增账面现金资产。
2006年5月,内蒙古草原兴发公司因涉嫌财务造假被停牌,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伪造现金缴款凭证和银行电汇凭证的方式累计虚增的银行存款数额高达77136万元,此外,草原兴发还用虚假存款进一步虚构利息收入累计冲减了1187万的财务费用。
其次是虚构经营活动。
某些企业为了营造其业务能力不断增强的假象,往往会采取虚构经营活动,扩大现金流规模。
在实务中最常见的做法是虚增“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同时等额虚增“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或“投资支付的现金”等现金流出项目。
此方法一方面可以掩盖虚增的现金流,美化现金流量相关指标,另一方面也不会影响到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间的平衡关系,因此很难通过一般的报表分析直接进行识别。
蓝田股份就是使用这一手法虚增收入和现金流量的经典案例,自1998至2000年3年间,该公司虚构了大量的经营性现金流入,同期内通过虚增“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进行抵消,实现了现金流和固定资产的“双收”。
二、巧妙的现金流包装
现金流的包装,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美化包装同属于“财务包装”的概念范畴。
相较于上文所讨论的现金流创造,其手段更为丰富和隐蔽,多为利用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漏洞”进行相对“合法”的现金流操纵,识别的难度也更高。
对于现行的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系统,有两个重要的问题值得关注,分别是间接法和三分法。
间接法是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在进行附表编制时所使用的方法,即以企业当期的净利润为起点,通过对非现金项目的调整倒推出当期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而非企业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现金影响,这样就会出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不真实性。
三分法则是现行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即将现金流的收入和支出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部分,这样的划分就对现金流分类的判断和选择的余地。
下面通过从会计技巧和理财策略两个方面,展开探讨现金流包装的主要手段。
(一)会计技巧
运用会计方法粉饰现金流量主要手段有分别为是操纵现金流分类和利用关联方交易两种。
1、操纵现金流分类,即利用三分法对现金流量进行不恰当的、利己的分类。
在现金流量表中,投资者最为看重的就是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这个数额的大小直接影响了投资者对于企业经营能力的判断,因此,企业在粉饰现金流量表时,对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做的美化也是最多的。
常见的手法有两种,一是将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列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二是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列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无论是哪种方法最终都可以达到增加现金流量表上列示的经营活动净流量的目的。
世界通信公司(简称世通)造假案是运用此手段粉饰会计报表最典型的案例之一。
在世通造假案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费用资本化,通过这个方法,世通的资产负债表上虚增资产高达38亿美元,同时在损益表上低估了经营成本38亿美元,相应的,税前利润也虚增了38亿美元。
而这一过程同样反映于现金流量表,经过调查发现,世通将大量应列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错误地列入了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和债权人[1]。
2、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现金流,即通过母子公司关系或其他不需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关联方进行交易增加现金净流量。
以粉饰现金流为目的所发生的关联方交易,往往会违背交易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性。
最常见的作法就是与关联方的购销交易,即以较低的价格从关联方购入原材料,再以较高的价格将产品销售给关联方,一方面增加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由于关联方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自由进行交易,利用这一“便利”的方法进行财务包装的案例也层出不穷。
以三一重工为例,三一集团并未整体上市,三一重工与三一集团、集团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生频繁且数额巨大。
从2003年上市至2010年这8年间,三一重工与集团之间共发生194笔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196亿元之多,而其中购销交易则占据了主要的份额,分别为78.9亿元和116.7亿元,也就是销售比购买多了近50%,这也足够让我们怀疑三一重工存在着不平等的关联方交易。
除了关联方购销之外,企业还可以从关联方低价购入资产再以市场价卖出等方式增加现金净流量。
(二)理财策略
与通过会计技巧可以持续操纵现金流量不同,理财策略只能对现金流产生一次性的影响。
因此,企业往往在报表日之前或申请上市时,为了粉饰现金流而使用这类策略。
目前,较为常见的操作手段应收款项证券化,以及调整应付款项的付款时间。
1、通过应收款项证券化获取现金流入。
应收款项证券化是指以应收款项作为信用交易的基础,通过结构重组和信用增级,发行证券的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
在我国,由于缺乏完善的金融和法律体系,将应收账款作为证券发售并不常见,企业往往通过出售应收账款和票据贴现等方法增加现金流入,并将其列为经营性现金流[2]。
2004年,美国卡地亚集团累计出售8亿美元的应收款项,而正是这样巨额的应收账款贴现,使得卡地亚集团2004年12月的经营性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增长了9.7亿美元。
除了出售应收账款之外,目前国内的商业银行推出的针对小额、零散应收账款的“应收账款池融资”以及应收账款类信托也可能成为企业粉饰现金流的新渠道。
2、调整应付款项延缓现金流出时点。
由于准则对于应付款项的付款期限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企业就可以通过调整应付款项的财务政策来操纵现金流。
比较常见的方法就是延长应付账款的付款时间,减少特定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加经营性净现金流量。
2011年末,淮北矿业的应付账款科目余额剧增,从2010年末的46.5亿元飙升到65.1亿元,增幅达近78.6%,而同期营业成本的发生额增幅仅为25.3%,从这两个百分比中不难分析出,不合理暴增的应付账款必然会对淮北矿业的现金流量表产生正面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冯海昆.识破操纵现金流量表的伎俩[J].经济师,2006(6).。